在後來穿越集團的歷料當中,都是以天津會議做爲這一次會議的名稱,並且和以前招開的大沽口會議一起,並稱爲穿越集團登陸以後,三個最重要的會議之一。而在天津會議以前招開的一系列會議,則被統稱爲天津會議的預備會議。
本來在天津會議招開之前,預定這次會議的重議題是完善臨時執行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建全各級行政部門,但實際上各部門的主管人員人選在以前的預備會議上,實際基本都己經確定下來,因此在正式的會議上,只是走一個過場,正式確認宣佈而己。
而天津會議最大的作用還是理清了目前穿越集團的組織架構體系。會議首先正式確定,臨時執行委員會是穿越集團的最高領導機構,由五名常任執行委員付責領導整個穿越集團的所有工作,五人排名依次爲夏博海、秦錚、肖建軍、王雲鵬、徐濟超。
這樣一來就理順了臨時執行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之間的關係,避免出現組織結構混亂,並且像整個穿越集團顯示,臨時執行委員會並非是一個軍政府。
然後在臨時執行委員會以下,成立臨時執行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和臨時執行委員會行政部兩個主要機構,分別是穿越集團的最高軍事機構和最高行政機構,夏博海、秦錚、肖建軍自然還是出任軍事委員會委員;而王雲鵬出任行政部部長、徐濟超出任副部長,管理行政事務。形成軍政分離的兩個系統,又同時在臨時執行委員會的領導之下。同時天津會議還通過,在會議結束以後,將正式通電全國,宣告穿越集團的到來。
在行政部以下,暫時先設立財政部、人事部、公安部、審計部、建設部、教育部、農業部、技術部、司法部九個部門,並且預備成立安全部、衛生部、***、監察部、外事部、工業部、資源部七個部門。
每個部門的大體架構是設部長一人,副部長一到三人,下設若於分處,分處的最高職務稱爲主任,每個分處下再設科,並設工作人員若干。
雖然從原則上,各部門的部長人選是由行政部部長提名,然後交由臨時執行委員會審批;而副部長和其他工作人員則是由部長提名,交由行政部審批;但實際在以前的一系列預備會議中,各部門的部長,包括大部份副部長的人選都已經確定下來。當然,這種情況在舊時空裡各國的政治中,也都算是正常現像。而各部門的部長撤銷擺免,也是按這樣的程序。
各部門的部長爲:
財政部的部長由賈振召出任,他原來負責技術部的工作,在天津會議之前,一直積極活動,希望轉入到一個更爲重要的部門,因爲他原來是學財務出身,因此王雲鵬將他安裝到財政部任部長,兩名副部長是趙銳、朱南圳,這兩個人都有舊時空裡國家註冊會計師的職稱,在穿越之前,一直付責各自施工單位的財政事務,可以經驗豐富、業務精熟、可稱是專業人材。另外在將來成立銀行,稅務部門,也先暫時先歸隨在財政部以下。
人事部是早就成立的部門,部長張玉明,機構己基本建全,基本保持不變。不過現在人事部的職能不僅僅只是建立人事檔案資料庫了,同時還包括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負責人事考覈、考查工作。以及規範人才培養、考查選拔工作程序,以及勞動管理制度等等。
公安部的部長由原太湖艦上的副艦長張李琛擔任,副部長由原太湖艦上的副政委李亞擔任。其他工作人員基本是從預備隊的選擇,職制和舊時空基本一致。
審計部的部長由原長白山艦上的副艦長張子辰擔任,副部長由原長白山艦上的軍需長謝知桓擔任,其由工作人員大部份來自各艦的軍需處戰士,也有部份從三艘客滾船上的人員挑選。
建設部的部長由遊明錢擔任,他原來是建設船廠的項目付責人,對建設工程並不陌生,副部長徐鼎盛、蔣志遠也都有高級工程師的職稱。另外、水利、電力、交通、鐵路等部門暫時全部都歸在建設部以下。
教育部的部長由賈文波擔任,副部長由方斌、方桂枝擔任,當然方斌還是兼任。
農業部的部長由李鬆晨擔任,副部長曾東、王勝,他們三人都是參加過天津農業考查,對這個時代的農業情況有一定的瞭解。
技術部的部長汪軍擔任,副部長甴張博皓擔任,他原來是石油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是整個穿越集團中學歷最高的人,博士學歷,而且還是物理學博士,屬於典型的技術人材。
司法部的部長由顧瑞鵬擔任,也是各部門中唯一一個除軍隊以外,非執行委員、候補執行委員出任的部長,而原因很簡單,顧瑞鵬是學法律的,而且還是學的【國際法】,在穿越之前,他是幾項工程建設的最高法律顧問。副部長徐聞駿、劉映麟都是律師出身,常年研究【國際法】。
因爲在舊時空裡,隨着中國的國力增強,加上亞投行和一帶一路經濟帶的建設,因此外貿工程也日益增多,同時涉外的法律糾分也多了起來,因此需要大量學習研究【國際法】的專業人材,隨外貿工程工作,除了顧瑞鵬、徐聞駿、劉映麟以外,穿越集團中還有好幾名研究【國際法】的律師,法學人材到是不缺。
另外,七個預備成立的部門部長人選也確定下來,安全部部長商其鬆、副部長蔣仕偉、衛生部部長任文典、***部長汪軍、監察部部長丁興華、外事部部長李三傑、工業部部長魯宏、資源部部長安顯桂。除了丁興華是原太湖艦的政委之外,其他都是由執行委員、候補執行委員出任。
總體來看,儘管不是每一個部門的部長都是由專業人員擔任,但至少副職是專業人員,而且各方面也都基本滿意這樣的結果,而接下來的一個月時間,各部門一面開展工作,一面進一步完善自己部門的結構和人員,而各級行政機構也就基本建立起來。
而例行公事的提名、審議結束以後,天津會議才進入正式的議題,當然和天津會議的初衷相比,實際己經是跑題了。
在天津會議上正式討論的議題有兩個,而且全都是來自於李鬆晨的報告。第一個報告就是李鬆晨提出,制定一個類似於臨時約法或是基本法之類的,穿越集團的內部制度,以確定穿越集團的各種制度規律,以及每一個穿越者的權力義務,由其是以後建立了國家,穿越集團的特殊地位等等。
這一所有人都沒有異議,沒有規鋸,不成方圓,這個道理自然是所有人都懂,雖然現在臨時執行委員會的結構己經逐漸完善起來,但制度建設卻還沒有根本,各部門,各級機構的職權範圍,運作方式等每都沒有確定,還有整個穿越集團的法律、法規也都是一遍空白,而現在穿越集團的行爲準則,主要還是根據舊時空裡的法律、法規、習慣,以及人的自律維持。
但靠舊時空的習慣、制度、法律不是長久之策,因爲這些制度從理論上,都是屬於無效的,畢竟任何的制度、法律都是依託主權國家而存在,但舊時空裡的那個國家,在這個時候並不存在,而臨時執行委員會,也並沒有正式承認舊時空的法律有效。
因此制定一套屬於本時空的法律、制度當然有必要的,從大方面,可以讓權力鬥爭在一個合適的範圍內進行,不會因爲內鬥而消耗穿越集團的力量,從方面,則是充份保證每一個穿越者的權力義務利益。
而再考慮得遠一,以後真的建立了新的國家,又怎樣確定穿越集團在新國家裡的特殊地位,保證每一個穿越者,以及孑女後代在新國家裡的特權、利益。但又要將這些特權、利益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一來是不會逆歷史潮流而動,讓穿越集團永久的統治新國家;二來不至於威脅到整個國家的正常發展運行,達到一個平衡,這同樣也是關係到每一個穿越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李鬆晨的這個提議自然得到與會者的一致贊同。
不過在天津會議上,只能確定一個制定法律制度的大原則,而詳細的制度條文,司法解釋等等,還需要相應的時間,還有人員來完成。
因此在會議上決定,將這部法律命名爲【臨時約法】,編制完成以後,將做爲穿越集團的最高法律進行實施,而編制的原則是公平公正,並且在集團內部充滿體顯民主原則,並且維護每一個穿越者的利益。
同時成立【臨時約法】的起草編制委員會,由提出這個報告的李鬆晨牽頭,彙集其他各部門的部長以及軍方代表,並且由司法部的人員爲主,共計二十六人組成,並且直接對五名常任執行委員付責。力爭在三到五個月的時間內,拿出一個初步的方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