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人政府採取暴風驟雨的粗暴手段消滅外僑力量,實是殺雞取卵痛快一時,並未考慮到保持國家長遠利益,外僑工商業消滅以後,緬甸人並未能負起經濟運轉的任務,而負責工商業的軍官們不單缺乏經驗,而且利之所在,不久就腐化了。
結果不上兩年,接收來的大批商品物資即消耗殆盡,市場上空空如也,政府進口的物資,成批轉入黑市,百貨昂貴,原料缺乏,工廠無法開工。
農民以生活困難,任由田地荒蕪,即使有剩餘的大米也不願在政府壓低的統購價格下賣給政府。政府收購政策無法實現,結果大米輸出銳減。
緬甸本是一個大米輸出國,外匯來源主要靠大米及木材,特別是大米。
1940-1941年,年出口大米315萬噸,1954-1955年仍保持150萬噸左右,到1966年只能輸出30萬噸,市場上的米價由獨立後的每擔30元漲至200元左右,致民生困難。
外匯奇缺,一小點外匯,買軍火打內戰尚嫌不足,自然難以輸入足夠的工業原料,消費品更無法輸入了,軍人政府只好靠借債過日,債主有美國、西德、蘇聯及世界銀行等。
政治上,軍人政府野心很大,一上臺就想把地下地上各黨派置於其指揮之下,妄想獲得統一局面。
1963年初,政府邀請緬共、紅旗**託派,撣邦獨立軍、撣邦解放陣線、克欽獨立軍及吉仁自衛隊等地下組織到仰光協商和平,至該年11月談判破裂,各方反政府軍繼續在各地活動反對軍人政府。
次年3年,軍人政府在掃蕩外僑工商業的同時,邀請地上黨派如反法西斯自由同盟、聯幫黨、聯合工人黨商談合作亦未達成協議,軍人政府便解散所有政黨,並制定國家安全保護法,不準政黨活動。
另外軍人政府又命令所有宗教團體必須向政府登記,因此又激起在人民當中極有影響力的和尚們的反對,緬甸政府在內外交困,人民怨聲載道的時候,急需尋找一個藉口,以轉移人民視線。
恰巧這個時候,緬甸僑校師生因學校被接管,愛國情緒高漲,因此上了當,促發了這次排華的大洗劫。
華僑及僑校師生對於華校的被接管,再學不到華夏文化到非常沉痛,華僑離鄉背井到海外謀生,總是念念不忘家鄉風土人情,念念不忘民族的文化傳統,極不願意子弟淪爲異化,所以華僑每到一處總要節衣縮食羣策羣力辦起一間學校,教育子女,學習祖國文字,通曉祖國文化傳統,即使加入當地國籍也要保持民族特性。
這種觀念在戰後新獨立各國中不能相容,緬甸華僑在緬政府一系列經濟打擊下,仍能忍耐支持,甚至還願意接受,因爲這是是華僑大部分所響往的東西。
但是,到1965-1966年華僑中小學校次第被接管,學校再沒有中文課程的時候,華僑都感到十分難過,終日憂愁,爲子弟們能再多學點中文而籌謀,華校的師生們更是這種心理。
當1965年華校被收後,原來的各校老師就辦起一些十九人的升學班,晚上上課,教授語文史地,頗多學生參加,到1966年小學校被收後,這種十九人的補習班就紛紛成立,爲數極多。家長們大力支持,只要稍爲寬大一點的住家都騰出地方來辦補習班。
何爲十九人補習班?按緬甸政府教育條例,凡有二十人以上的學校就必須登記,而登記了的學校根據國有化條例,就要被接管,華僑鑽法律空子,故只辦十九人的補習班,政府也奈何不得。
補習班的學生比原先華校學生還多,因爲這個時候,有許多在英緬文學校的華僑學生知道學中文的機會再沒有了,也很多要求接納。
以原仰光育僑學校爲例,接管前有學生九百餘人,而十九人補習班卻多至六十多班次,學生有千二百人,每位老師要負責三個班,上課時間只好排在清早或深夜,後來緬甸政府發現這種情況,便派出偵探威脅華僑,不得借出地方辦補習班,所以學生們更加憤慨,更加勤奮讀書,更加熱愛祖國。
在排華導火線的像章事件中老師們就是通過這些學生,在被接管的學校中與學校當局(即緬甸當局)鬥爭的。如果沒有這些補習班要鬥爭也鬥不起來。
緬甸華僑不單辦了很多學校,也組織起很多團體,以便互相照顧互相幫助,有同鄉團體,有商業團體,有職業團體,姓氏團體等,大都是熱愛祖國的進步團體。
這些團體平時籌集款項,訪貧問苦,救濟難僑,很爲廣大華僑所歡迎。
到這個時候有兩個團體起了很大作用,一個是緬華救濟總會,一個是緬華教師聯合會。
前者集會各屬各姓的華僑領導人於一處,辦理全緬華僑救濟事業或資助愛國事業,實力雄厚,影響很大。
後者爲全緬進步華校一千多位教師的組織,實際上是領導各地華校及師生的機構,華校辦學方針,教學內容均由此決定,是華校師生的神經中樞。
於是,1967年排華屠殺事件的發生就不可避免了。
五月中旬學校開學,被接管的華校校長換成了緬甸人,重要的教師也是緬甸人,至低程度也是加入了緬甸綱領黨的原華人教師。
一開校門,發現學生們一樣朗讀中文,對教育部命令置之不理,學校當局紛紛向教育部彙報,官員們暴跳如雷,決定採取強硬措施加以鎮壓,緬北八莫鎮,原華夏中學的學生打響了鬥爭的第一炮。
6月初,八莫縣教育局、移民局、偵探部、安全委員會四個單位聯合派員到學校開除了爲首的二十餘名學生,被開除的學生在舊老師的協助下與學校鬥爭,要求學校要有正式通知說明開除理由,學校照辦了,說明學生不遵從當局規定,朗讀華文故予開除。
通知發出後,學校便發覺措辭不妥,急予追回,緬華教師聯合會隨即派洪士連、蘇羣才二人到八莫進行了解交涉,但剛抵八莫,即爲政府扣留。
因此,緬華教師聯合會在仰光店員聯合會禮堂召開華僑抗議大會,指責緬甸政府無理開除學生扣留華僑,僑情激昂慷慨,洪蘇二人於拘留十多天後,被釋放回仰光,第一回合,華僑鬥爭勝利了。
1967年6月22日星期四,原仰光中國小學又發生了事件。該校位於華區中心五十尺路,學生人數衆多。
是日,該校某班緬籍教師命令學生把中文書籍燒掉,學生不聽,該教師大怒,強行將華文書本投入廁所內,學生大譁,指責該教師污辱華夏文化,緬人校長聞聲趕到,見事情鬧大,即打電話向緬教育局報告,並即命令停止上課,叫學生回家,學生堅持要教師賠禮道歉,並靜坐學校不走,華僑聞訊趕到學校聲援,並有不少人在校門外圍觀。
時有緬甸記者前來採訪,乘機拍攝華僑羣情憤激的鏡頭,爲華僑所制止,互相爭執搶奪。
次日,緬甸報紙報導華僑打碎記者相機,毆打記者,以激起緬甸人民仇視情緒,殊非事實,該校23、24日未有上課。
自6月22日,原中國小學發生事情以後,緬甸政府即決定對華僑採取斷然措施,一方面由緬甸唯一的政黨──軍人政黨緬甸綱領黨密集策劃組織一次排華示威,由該黨各地支部糾集暴徒隨時準備行動,一面由緬甸報紙詆譭華僑,並造謠說有緬人女老師爲華僑學生強姦,推波助瀾,呼風喚雨的激起緬甸人的民族情緒,排華行動已如箭在弦,一觸即發。
6月26日星期一,當所有原華校的學生揹着書包到學校上課的時候,卻發現學校大門緊閉,門前張貼有佈告說奉教育部通知,所有原來的華僑學校一律無限期停課,要學生回家。但學生都不願離去,要求學校繼續上課,不要荒廢學業,學校蓄意製造事端,隨即召軍警前來驅趕學生離校。
於是,學生羣起搞議,堅決不離開學校,從早上到中午到下午,學生忍飢挨餓,進行與學校當局說理鬥爭,華僑紛紛送麪包飯包給學生。
到下午時分,仰光市郊的原華僑中學,原南洋中學聚集了數千名緬甸暴徒包圍示威,南華聯邦參贊爲此驅車到緬外交部提出抗議,緬外交部以內政不容干涉爲理由,不予理會,南華聯邦使領館派人到各校瞭解情況,其汽車亦爲緬甸暴徒投擲石塊,形勢越來越緊張,大風暴就要到來了。
1967年6月26日下午,華僑學生抗議學校當局停課的鬥爭達到**,原華僑中學及原南洋中學二間最高學府最爲緊張,特別是前者。華中坐落仰光西郊九文臺,距市區三四英里,佔地面積頗大,一向系華人社會大型集會及春節舉辦遊樂場所的地方。
當日,學生拒不離校靜坐鬥爭,外面爲綱領黨率領的暴徒數千人所包圍,外層爲聲援學生的華僑,再外層爲緬甸政府軍警。
華僑團體送來大批飯包支援學生被阻擋無法入校內,華僑團體領導人前來說理均被拒絕,校園內外,羣情涌涌氣氛極度緊張。
下午五時左右,緬政府軍警當場逮捕華僑領導人十二人,計:陳伯甫、楊老清、陳天煌、林威隆、黃忠泉(以上緬華救濟會總會),劉應超(工聯會),王蓮發(書記公會),曾亞如(店員聯合會),王思華(中華商報),溫平(人民報),阮泳棠(新仰光報),陳甸育(仰光首都電影院)等。
又逮捕華中學生六人,計有:譚廷偉、楊德榮、李詳華、李少鬆、江啓建、江露蓮,另在市區又逮捕華僑十二人,後查明系緬甸籍,陸續釋放,計有:施永泉、林士楊、王維中、董任漢、趙劍玲、張樹同、伍尚斌、陳啓家、江紅星、黃祥銘、楊文錦、陳清發等。
軍警隨後即派來大型軍車多輛,將在華中南中校內靜坐鬥爭的學生共五百多人拘捕,送入軍營看管。
下午七時左右,在華中校外聚集的緬甸暴徒約二三千人,在有組織,有領導的安排下,一聲呼嘯分成二隊,向華區進發,高呼打倒狗華人的口號,浩浩蕩蕩,殺氣騰騰,沿途又有人蔘加進去,人數越聚越多。
一路沿北線而行到仰光市北郊的華裔各國家的大使館等建築物前,高呼口號,投擲石頭,其中援緬辦事處則被暴徒闖入,傢俱被搗毀。
另一路沿南線而行進入市區唐人街,在華僑高級住宅前特別是在僑團學校前面高呼反華口號,並未進屋。
當日下午六時,華僑領導人開會討論對策,會議還沒有開始,就有些暴徒到達了門口,沒有進去的人,幸而尚能離去,進去的人即再出不了,因爲從這個時候開始,使領館幾處地方已爲軍警監視之中,普通人進出被查詢拘捕,官員汽車進出均有吉普車跟蹤監視。
當時,各僑團負責人應該爲自己的團體不受侵犯而鬥爭到底,以爲緬甸政府不外抓人坐牢而已,其實華僑尚蒙在鼓中,綱領黨已組織好暴徒,在磨刀霍霍準備大幹了,政府抓人只是合法手段的一面而已。
所謂暴徒,主要就是穿上沙籠的軍人罷了,這一晚華僑團體的負責人都到自己的會所守衛,準備鬥爭,幸而暴徒只在街上漫罵卻未動手,一夜安然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