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3月10日,南華聯邦駐西班牙大使吳克文與葡萄牙駐西班牙大使安東尼奧-利英布拉-馬爾丁斯,分別代表各自政府簽訂了《華葡會談記錄》。
雙方就爭議問題達成如下原則諒解:吳克文大使代表南華聯邦政府對爭議問題表示的立場是:“非洲是非洲人的領土,定將歸還非洲人民,至於歸還的時間和細節,可在將來認爲適當時候由所在國人民來談判解決。”
葡萄牙駐西班牙大使表示:“葡萄牙政府原則同意南華聯邦政府的立場。”
但他話鋒一轉,“葡萄牙憲法把有的地方視爲葡萄牙的領土,憲法把這些地方看作是在葡萄牙管理之下。
姚水光總統在給葡萄牙總統的信中時表示,這個問題原則上在1972年年底解決。
葡萄牙總統認爲,非洲殖民地問題兩國政府有了諒解,從根本方面已經得到解決,目前,遺留下來的問題是不容易輕易解決的。
1971年11月12日,華葡雙方發表新聞公報:“南華聯邦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經過友好磋商,決定於1972年5月最後一週在西班牙的馬德里開始就非洲殖民地問題進行會談。”
此時的葡萄牙意識到對非洲殖民地的管治將難以長久,於是只得作撤走的準備。
由於1971年底葡萄牙議會選舉時,社民黨擊敗社會黨,社會黨候選人蘇亞雷斯上臺,負責非洲事務的總統代表社會黨的利益,負責外交談判的政府代表社民黨的利益,葡萄牙黨派矛盾被帶到解決非洲殖民地問題的過程之中,葡萄牙對談判難以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方案,倉促中提出的方針政策是:力爭通過談判,拖延撤走時間,保持葡萄牙轍退時的尊嚴與體面,最大限度地維護葡萄牙的利益。
談判前,葡萄牙對以下三點較爲關注:
1,希望會談輪流在索龍和里斯本舉行,總理席爾瓦私下說:“按慣例,會議應輪流在索龍和里斯本來舉行,代表團的級別最高是副部級,定於明年5月份底開始會談,時間太緊了。”
2,儘量拖延歸還的時間。
3,對土生葡人的地位和利益表示關心,席爾瓦總理說:“非洲土生葡人的國籍問題,在會談中需要慎重處理,非洲土生葡人有幾萬人,其前兩、三代可能是從葡萄牙國內去的,葡萄牙不會放棄他們。”
他解釋道:非洲土生葡人自幼受葡萄牙式教育,現在他們大多在非洲各殖民地政府中的各部門任職,均把所在國作爲自己的故土,非常關心自己的前途,希望有關各方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政府移交後不要改變他們目前的地位和享有的待遇。
其時,針對葡萄牙所提出的問題,南華聯邦政府代表非洲的葡萄牙殖民地國家提出了幾項具體政策:
1,關於土生葡人的問題,非洲幾個國家當時有土生葡人約九萬人,他們世居非洲,並且現在多數具有非洲血統。
他們持葡萄牙護照,自認是葡萄牙人,殖民地政府機構上層官員多隨每屆總督來去,中層官員多由土生葡人擔任,真正掌握政府機構運轉的是這部分土生葡人。
在律師、建築工程師等專業人員中,土生葡人也佔多數,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低於來自本土的葡人,而比當地非洲人高,他們主要經濟利益在非洲,多數不願意回葡萄牙定居。
凡自認爲所在國者,享受那個國家的公民待遇,並保留葡萄牙證件,但在所在國境內不能享受葡萄牙領事保護。
凡自認爲葡萄牙人者,仍可作爲所在國居民,享受所在國居民的一切權利,並可以個人身份受聘在當地政府中擔任某些職務。
1972年6月16日,華葡兩國外交部經過磋商,同時發表聯合公報宣佈:華葡關於非洲殖民地問題的第一輪談判,定於1972年6月30日和7月1日在索龍舉行,關於非洲葡萄牙殖民地問題的談判帷幕正式拉開。
1972年6月18日,雙方公佈了談判代表團成員名單:
代表團團長:楚志武--外交部副部長
成員:
柯平--復興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
邵天任--外交部法律顧問
柯在鑠--外交部非洲司司長
諸樺--女,外交部經濟顧問
克拉西屋--安哥拉談判代表
馬克烏斯--幾內亞比紹和佛得角談判代表
美迪娜絲--女,莫桑比克談判代表
伍迪科斯--非洲葡萄牙殖民地協調代表
埃爾維斯--歐洲葡萄牙殖民地協調代表
葡萄牙代表團團長:魯伊-梅迪納--聯合國常駐代表
成員:
努諾-洛雷納,葡萄牙駐莫桑比克高級專員
若澤-恩裡克斯-德熱儒斯,葡萄牙衛生預防局局長
若昂-德烏斯-拉莫斯,葡萄牙安哥拉高級專員
卡洛斯-加斯帕爾,葡萄牙外交部計劃和研究室顧問,總統民事辦公室政研助理處顧問)
若昂-阿森桑,法律專家
葡萄牙駐南華聯邦大使瓦萊里奧,對成爲代表團成員很感興趣,在各方的提示與諒解下,他被任命爲葡方代表團顧問,使葡方代表團成員由六位增至七位。
華葡關於葡萄牙非洲殖民地問題的談判,從1972年6月30日起到1973年3月23日止,歷時近九個月,共進行了四輪會談,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爲第一輪和第二輪會談。
這個階段是以南華聯邦爲首的代表團各成員向葡方代表團提出談判的各種協議文件草案,以及關於國籍問題的備忘錄等文件,並就會談總議程達成一致意見的階段。
此階段的最大特點,就是在會談過程中,各方說,葡方聽,雙方沒有爭論和交鋒。
在1973年2月完成草簽和正式簽署《聯合聲明》的設想與葡方初步交換了意見。
各方同意在第三輪會談後即宣佈成立工作小組,以負責對雙方的全部協議文件進行文字修訂。
葡萄牙對文件中某些問題的內容、排列次序和文字有補充或修改建議。葡萄牙方面最關切的問題是,過渡期的年限即歸還的時間問題、殖民地居民中持葡護照的數萬當地人的國籍問題,以及葡萄牙在各殖民地的文化、金融、經濟利益問題。
第三輪會談的談判方針是:先聽取葡萄牙方面對已提出的各項協議文件的表態,促使在解決非洲殖民地問題的各項實質性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明朗化,併力求取得一致意見。
在1972年10月21日至28日舉行的第三輪會談中,葡萄牙表示基本同意協議文件草案的基本結構和大部分實質內容,同時提出了一些修改及補充意見和要求作澄清的問題。
1972年11月17日,楚志武以南華聯邦副外長身份對葡萄牙進行了訪問。
訪問期間,分別會見了總統蘇亞雷斯、總理席爾瓦、外長米蘭達。
蘇亞雷斯在同楚志武會見時,提出非洲殖民地要有30年的過渡時期。
蘇亞雷斯的表態,實際是葡萄牙黨派矛盾的一種反映,談判開始後,葡萄牙社會黨不願看到社民黨在談判事務上處於主事地位,在政治上撈分。
作爲社會黨人的總統蘇亞雷斯,想在交還非洲殖民地時間問題上作出姿態,以顯示總統及社會黨在談判事務上的發言權,以及在維護民族利益方面的突出貢獻。
從第三輪會談的工作小組會議,各方爭論交鋒較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關於殖民地獨立的時間問題。
二,是關於國籍問題。
三,是關於成立聯合聯絡小組的有關問題。
四,是關於土地小組問題。
五,是關於葡萄牙的文化存在問題。
六,是關於貨幣發行的問題。
還有關於主權交接的表述問題等。
由於雙方堅持各自的立場,特別是葡萄牙採取得寸進尺的方針,從而使工作小組只好形成了一個有46處之多的帶括號的共同協議文本,供下一輪會談討論和敲定。
第三階段,爲1972年3月18日至23日第四輪會談這段時間,這是雙方審議協議文本草案,就協議文本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去掉括號的階段。
工作小組的任務基本完成時,各方本應在這個基礎上及早舉行第四輪會談,但葡萄牙卻以條件還不具備爲理由,遲遲不願確定第四輪會談日期。
1972年3月10日,葡萄牙在未經與各方商定的情況下,即派工作小組來索龍,要求繼續舉行工作小組會議磋商,減少共同文本中帶括號的問題,並稱要待括號減少到一定程度時,才能交由團長在第四輪會談中討論。
鑑於葡方提出這一無理要求,違反了雙方原已達成的由第四輪會談討論帶括號共同文本的協議,南華聯邦表示反對開會,但重要問題只能留待第四輪正式會談解決。
但由於葡萄牙堅持無理要求,在枝節問題上斤斤計較,各方僅解決了關於居民自由權利段落的表述方式和一些次要的文字上的問題。
1972年3月18日舉行第四輪會談,各方都希望這是最後一輪的會談。
南華聯邦希望協議能趕在3月25日前達成草簽,並正式簽署,葡萄牙方面認爲葡萄牙國務會議在此期間舉行,各政黨在殖民地問題上取得共識才可以談下去。
這一要求徹底激怒了以南華聯邦爲首的各方,在隨後的記者例會上,南華聯邦新聞發言人宣佈談判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