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逍城微微一愣,有女人來找他?他初來洛杉磯也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平時除了在武館裡呆着就很少出去了,哪裡認識什麼女人?他轉而想起一個人,難道是阿曼達?但是也不大可能呀,自己根本就沒有告訴她自己住在哪裡。
不再多想,去看看自然就知道是何方神聖了。
人還未到,莫逍城就聽到了大廳裡嫂子方玲說話的聲音,還有另外一個女人的聲音,充滿磁性,講的是英語,很流利很標準,聽起來很舒服。莫逍城一聽,怎麼感覺有些熟悉?
“哈哈,原來那一晚逍城不在家裡過夜,是到了阿曼達小姐你那呀,真是多謝了,逍城他是上個月纔到美國的,人生地不熟,要不是你肯搭他順風車,估計逍城他就要野宿一晚了。”方玲笑道。
然後另外一個女聲又響起,“這有什麼好謝不謝的,莫先生是個好人,也很有趣,我看他不像壞人,就搭上他了。而且那是在凌晨一點鐘,路上已經沒有車了,反正我別墅夠大,房間多,就讓莫先生在我家住了一晚。”
這個女人,赫然就是有過兩面之緣的阿曼達!
“oh,親愛的莫,你回來了,我已經等你好久了。”阿曼達一見到莫逍城走進來,立刻就站起來,對他親熱地說話。
莫逍城瞬間有種受寵若驚,然後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的感覺,自己和這個阿曼達不熟吧,怎麼她好像對自己很親密的樣子?這不是惹人誤會的嘛。
果然,在一旁方玲的眼睛就充滿着曖昧,在兩人之間看來看去,含笑不語,那個笑容,讓莫逍城冷汗嘩啦嘩啦地流下來。
嫂子肯定會誤會自己和阿曼達的關係了,以爲自己和阿曼達的是情侶關係。也難怪,阿曼達這副表現,想讓人不誤會都難。
一個呼吸之間,莫逍城就恢復了鎮定,他微笑道:“原來是阿曼達小姐,你好。”他主動向阿曼達伸出手,以示握手,也不管這樣有失禮節了,他怕阿曼達忽然又像上次要來個擁抱禮,貼面禮什麼的,更加讓嫂子誤會。
一般來說,男士與女士握手,都是女士先伸手的,這是一種禮儀。但此時的莫逍城也管不上這些禮儀了,一來到就主動和阿曼達打招呼,友善握手。
“不知道阿曼達小姐這次來找我有什麼事呢?”莫逍城笑道,“請坐。”
“亮子,倒茶。”
“是的小師叔。”
莫逍城指着阿曼達面前半滿的茶水,笑道:“阿曼達小姐,這是我們中國的綠茶,入口甘甜,很有味道,你嘗一嘗。”
方玲對莫逍城說了兩句,意思就讓他好好招待阿曼達之類的,最後又給了他一個曖昧而鼓勵的眼神,笑了兩聲,就離去了。
“親愛的莫,剛纔那個方玲女士是你的嫂子,是嗎?”在方玲走後,阿曼達道。
莫逍城暗自皺了皺眉頭,阿曼達叫他“親愛的莫”,這明顯就是不合乎身份,兩人只見過兩面,雖然她是幫過自己,但還算不上是恩,最多也是泛泛之交,她這樣叫自己,就有些欠妥了。
不過他要是特意說出來的話,就顯得自己不夠大方了,於是他道:“不錯,他是我哥哥的妻子,是我的大嫂。對了,阿曼達小姐你還沒有說來找我是有什麼事呢?只要是我能夠幫得上忙的,我想應該不會拒絕你的,呵呵。”
他小小開了個玩笑。
阿曼達眨了眨眼睛,笑道:“真的麼?親愛的莫。”
莫逍城咳嗽了兩聲,“阿曼達小姐……”
阿曼達打斷他的話,“親愛的莫,叫我阿曼達就行了,不要加上小姐兩個字,我不太喜歡聽。”
“呃,好吧,阿曼達。”
阿曼達滿意地笑了,她又道:“親愛的莫,很奇怪我爲什麼會知道你住在這裡吧?”
這個問題莫逍城老早就想問了,只是出於禮貌他忍住沒問而已,現在阿曼達說出來,他就點點頭。
“其實洛杉磯不大,我找人查了下就查出來了。”她又道:“其實我這次來找你,是有件事想要你幫忙,不知道你肯不肯?”
“哦?說來聽聽?要是我力所能及的,自然不會推脫。”
莫逍城欠她一個人情,現在她主動提出來,要是還了的話,他心都會舒暢許多。
阿曼達小喝了一口茶,然後道:“嘻嘻,不如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噗!
喝着茶的莫逍城聽了這話,一口噴了出來,幸好他轉頭得快,不然的話,這一口茶就噴到阿曼達的身上去了。
“你、你說什麼?!”
阿曼達也很吃驚於莫逍城爲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反應,她又重複了一句:“我說你做我男朋友,做我親愛的。”
莫逍城恢復了冷靜,不過他臉上還是有些紅,他已經好久沒有這麼失態過了,因爲他壓根就沒有想過阿曼達所說的請求就是這個,來得太突然了,他想不噴都不行。
“阿曼達,你確定你沒開玩笑吧?要是真的這個請求,那恕我難以做到。”莫逍城正色道。
“爲什麼?”阿曼達歪着腦袋,眨着深棕色的眼睛問。
莫逍城滿臉的正經,道:“因爲我是一個傳統的中國人,不可能和一個沒有感情的女人產生情侶關係,要是阿曼達你真的是這個請求,那就請回吧,我難以答應。”
阿曼達先是有些失落,隨後又展顏一笑,“咯咯,親愛的莫,我是逗你玩的,我的意思是讓你做我的假男朋友,陪我去參加一次聚會,順便做一次我的保鏢。”
接着,阿曼達就解釋起來。
原來是這樣的,阿曼達有個同學是英國王室的小公主,過幾天邀請阿曼達過去英國遊玩,賽馬什麼的。小公主特別強調,要帶男朋友過去,最好是身手好的,因爲她有個男朋友,是擊劍高手,想和阿曼達的男朋友切磋一下。
莫逍城聽了眉頭輕輕一皺,假裝男友,又是這個,他在上海的時候,就假扮過郭雲瑤的男朋友不少。
想了想,莫逍城道:“你那個英國王室公主的男朋友劍術造詣很高?”
阿曼達道:“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沒有親自看過,不過我聽小公主說,他男朋友是連續幾屆擊劍比賽的冠軍,很多人都贊他是天才,我猜,應該不錯吧。”她又道:“親愛的莫,我現在知道你是武功高手,劍術肯定也很厲害吧?我認識的男性朋友中,沒有幾個武功好的,於是就想到你了。”
“什麼時候動身去英國?”莫逍城這麼問,就是默認了答應阿曼達去做這個假冒的男朋友,去和小公主的男朋友,所謂的劍術天才切磋。
說起來,莫逍城的武功雖高,但是他是拳腳上的功夫,很少用兵器比武,要說那種兵器他擅長一些,那就是長槍了。至於劍術,他不是不會,而是不夠精通。
當然了,要是他拿劍和與他同等境界的神變高手切磋,肯定是他贏的,因爲有兵器在手,怎麼都會比空手厲害。
武功在古時候,很少是空手的,都是用兵器出擊,像劍、棍、槍、矛、錘等十八般武藝。空手搏鬥,都是後來的主流。
就像現在,也有不少練家子練的是兵器的,比如說軟劍。其實說起來,現在的熱兵器,槍械,也是算一種兵器,要真正分類,怕是分到暗器之流。
他現在聽到對方是個連續幾屆的擊劍冠軍,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層次的冠軍,但是相比也不會太差。反正他差阿曼達一個人情,正好通過這次,去見識所謂的劍術高手,又還了人情,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爲?
阿曼達道:“一個星期後吧,那時候我同學小公主和他男朋友舉辦訂婚儀式,我們那個時候去。到時候你有空吧?親愛的莫。”
莫逍城道:“一個星期,好的,那時候我有時間。”他算了下,明天是四賽,比賽三天,再一天就是決賽,一天時間,一個星期七天,還有三天的時間準備呢。於是他點頭道:“好的,一個星期後出發。”
“太好了!”阿曼達整個人跳起來,就要去吻莫逍城,恰好這個時候鄒飛飛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