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約會就約會,用過中餐便兩人便出去了,把女兒給金琳帶,並且讓花苗苗幫忙。
兩人像普通人一樣走在大街上面,一起手牽着手,到處逛着看着,對視的目光裡充滿了濃情蜜意。
宋清歡很喜歡這樣,拉着時禦寒的手在街上和商場裡面流連,她並不熱衷於購物,只是喜歡這樣的感覺。
他們逛的多買的少,和普通人真的沒有兩樣,晚上吃飯的時候,想到時禦寒平時的態度,宋清歡以爲他一定會帶自己去什麼法式餐廳,結果卻帶她來到一家規模很小的排檔。
宋清歡真的很驚訝,她忍不住地笑。
看來時禦寒爲了今天的約會,還真的是做了功。
真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浪漫和幸福,也有一種神仙眷侶,羨煞旁人的美秒感。
晚上看完電影之後,時禦寒雖然不同意,但還是帶着宋清歡來到了酒吧。
boy,是a城最有名的一家酒吧兼ktv,裝潢高雅,奢靡華麗,每晚都有不少人都到這家酒吧來喝酒,唱歌玩樂,燈紅酒綠,一片靡靡之音。
之所以比其他的酒吧有名氣的原因,是因爲這是一家同志酒吧,是專門爲男男戀愛的人所提供的聚會場所。
只是梅君最近寫作,她非常需要同志酒吧這方面的材料,所以梅君讓她幫忙去一去同志酒吧
。
梅君自己其實是最想來的,不過她懷孕了,她老公打死都不願意讓她出來,要讓乖乖的呆在家裡。
這事情就一直拖着,爲此梅君和她抱怨了好幾次。
宋清歡有一部分原因,是幫梅君找找題材,但其實她也是好奇,非常好奇。
所以纔會說約會要去酒吧,還去同志酒吧,這樣一來,主動幫了梅君的忙,並且還解了自己的好奇。
進到酒吧後,宋清歡不由在心中暗歎,果然梅君說的沒有錯,要問哪裡帥哥比較多,同志酒吧排第二沒有人敢排第一。
在裡面的男人個個都是帥哥,或者白天的他們和普通人沒有兩樣,正經八百的。
但是晚上他們一個兩個打扮的,非常養眼,不細細的看,就這麼一眼望過去全部都是帥哥。
除了變帥了,他們也變得比較開放了。
同樣是男人,根本不管周邊還有沒有人,只要喜歡,就可以摟住對方的腰,張開脣迎上對方的嘴,然後交纏在一起。
宋清歡的小臉微微駝紅,對着身邊一冷淡漠的時禦寒道:“話說你們男人表達感情,那什麼的,都好像很特別呀。”
時禦寒瞥了她一眼:“看差不多了,是不是應該離開了。”
“呵呵,再看一會兒吧。”宋清歡拖着時禦寒,往酒吧的吧檯坐過去。
酒吧裡面的人,都很怪異地看着她和時禦寒,畢竟來這兒的都是男人,宋清歡怎麼看怎麼都刺眼,對他們而言怎麼不舒服。
但是他們也不會說什麼,瞥一眼宋清歡後,全部將目光放到時禦寒身上。
可以自從時禦寒進吧之後,讓吧裡百分之九十的男性都對他產生了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