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百里長青早就吩咐下去,民政局那邊,VIP辦公區早已準備妥當,等待着百里長青與明菲的到來。
上午八點,百里長青與明菲準時到達民政局。
二人進入民政局。
明菲以爲只是照個相,蓋個章,就能領到結婚證,很方便的,他們還要趕去上班。
卻沒想到,不止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還有公證處的工作人員,更有公司的律師團,以及證券公司等負責人。
她嚇了一跳。
詢問百里長青:“這是幹什麼?”
“過戶。”百里長青溫潤笑道:“從今日起,你我正式結爲夫妻,我要把我名下所有的產業,都過戶到你的名下。”
“爲什麼啊?”明菲不解。
“爲了讓我的寶貝安心。”百里長青道:“男人有錢就變壞,不管這句話是不是真的,爲了不讓寶貝你擔心,我便決定簽署一份婚姻協議。”
“男神,不用這樣。”明菲道:“我相信你,從來沒有懷疑過,所以,不用簽署婚姻協議啦!”
“寶貝,我問過公司員工了,很多男同事都說家裡老婆管財政。所以,老婆,求被管,我一定聽老婆話。”
明菲:“……”
最終,在百里長青的堅持下,百里長青的所有產業、甭管資金還是不動產、股票、證券、基金什麼的,也甭管值錢不值錢,統統都歸屬到了明菲名下所有。
而最讓律師們不解與差異的是,協議上並沒有寫明萬一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哪一方出軌,就要淨身出戶。
也就是說,哪怕明菲與百里長青離婚,明菲把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拿走,百里長青都無權阻止。
這簡直就是對男人極度不公平的不平等條約。
但百里長青卻樂得簽署這份協議。
他愛寶貝,若是寶貝喜歡這些身外之物,他便多賺錢,全部給寶貝,讓寶貝開心快樂。
百里長青讓她籤,明菲就籤,反正二人是要過一輩子的,夫妻是一體,這些東西在誰名下不重要。
就這樣,明菲簽署了很多協議,過戶文書,一個小時候,纔拿到了結婚證。
二人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已經九點。
他們今天遲到了。
好在上午沒有重要會議,所以百里長青直接帶着明菲去兜風了。
如此重要的日子,不能在公司度過,自然要享受。
車上,百里長青在專注開車,明菲坐在副駕駛,雙手各拿着一本紅本本。
她吃吃地笑。
她與男神終於結婚了。
很順利。
她喊道:“老公。”
“嗯。”百里長青應道。
“老公,老公。”
“寶貝老婆,什麼事?”
“沒事,就是想叫你。”明菲笑道:“老公,老公,你是我老公,名正言順的。”
“是,我是你老公,終於轉正了,感謝寶貝老婆。”百里長青也笑道。
歲月靜好,有你真好!
百里長青的車一路開到海邊,明菲玩性大發,下車後,直接脫掉鞋子,拉着老公的手,奔跑在海灘上。
腳底是細軟的沙子,很舒服。
海風襲來,春風暖暖,吹在二人的身上,有種幸福的氛圍在二人周身蔓延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