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笑對着小男孩說道:“好了好了,你們別哭了,這樣把,我帶你們去超市買東西,好不好?”兩個孩子立刻破涕爲笑,大衛正困惑着這眼淚怎麼能像變魔術似得,說停就停,說流就流?
大衛對這裡並不熟悉,兩個孩子卻是輕車熟路,老練地跨進了超市。“喂,後面的,你推車,快點。”
大衛用中指點了點自己的鼻子,小男孩毫不猶豫地點點頭,大衛無奈地推着購物車跟在兩個小孩子身後,薯片,糖果,巧克力…什麼都有,購物車很快就堆積了起來,唉,小孩子零食就是這麼瘋狂。即使說出去了也不會有人相信,一個劍橋大學畢業的高材生竟然就這麼被兩個小孩子制服了,席捲了整個超市後,大衛拎着大包小包跟在兩個小孩子身後,無奈地看着天空,爲什麼會這樣?蒼天啊。
跟着兩個小屁孩,屁顛屁顛地來到家的大衛笑眯眯的對兩個小孩子說:“東西我已經送到了,現在可以走了嗎?”
大衛剛要轉身離開,小男孩跑上去,扯住他的衣服,作勢衝到前面,擋住了大衛的去路,雙手張開,沒有半分退卻,讓大衛幾乎要求繞了,“我說大魔王,你還想怎麼樣?我求求你,饒了我吧。”雙手作揖,上下誇張地漂動着。
正當大衛和兩個小孩糾纏不清的時候,屋子裡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希希,望望回來了嗎?”女人的聲音溫柔中充滿慈愛,這是雙胞胎卻像是聽到了死神來臨的腳步似的,一下子警鈴大作,如兩隻受驚一般的小鹿,戰戰兢兢地拍站着,小男孩一邊應答着,背後的那隻手左右搖擺作着手勢,示意大衛快點離開。
也是惡作劇性的大衛的孩童心裡被激發了,像孩子似得故意大聲說着:“那我走了哦。”聲音大到足以讓女人聽到。
小男孩嘆了口氣,回頭用恨鐵不成鋼的眼神責備大衛,大衛卻絲毫不在意,因爲他的目的達到了,女人顯然是注意到他了,可是不知道爲何,他明明應該看到他的,目光卻在別處停留。
“有客人來了嗎?”
大衛一個健步衝到小男孩前面。“是的是的,就是我,我叫大衛,很高興見到你,美麗的女士。”
安寧對突然衝上來的自我介紹了一大堆不知道在講什麼的陌生男人不知所措,大衛卻還抓着安寧的手嘰裡呱啦講不停,大衛這樣做其目的有二:其一,打斷了想要插話的小男孩。其二,他發現抓着這個女人的手,他的臉色越來越難看。誰叫他剛纔那麼神氣來着,氣死他氣死他,就是要氣死他,啦啦啦,這種變態心裡,哎,無藥可救了,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小男孩臉漲得越來越紅,衝上去將大衛的手拽開,“別碰我媽媽!”目光如鷹般兇狠犀利,周圍瀰漫着陰冷的殺氣。
這雙眼睛有着看透一切的清冷,眉目之間透着的那股桀驁不馴,完全不
似一個四五歲孩童有的,這孩子絕非池中之物。那倒也是,能夠把劍橋大學高材生玩得頭暈轉向的小孩還是孩子嗎?不過,不知怎麼,看着這雙眼睛,竟有莫名的熟悉感,總覺得好像在哪裡看過似得。
“望望,怎麼可以這樣對客人,媽媽不是告訴過你嗎?該怎麼做?”在大衛聽來,這聲音無比溫柔,也許從小沒有爸爸媽媽的緣故把,內心其實是非常渴望愛的,所以,即使被責罵也是一種奢望,大衛真恨不得被媽媽罵的是他。這世界還真有這種變態的心裡的人,真想詛咒他去死,此處省略N字。
小男孩什麼話也沒說,咬緊牙關,緊握雙拳良久,吐出三個字:“我沒錯!”幾乎是吼出來的,彷彿是爲了證明什麼,小男孩擡起頭,直視着她媽媽:“我是你兒子,爲什麼要幫着外人欺負我?我沒錯,我不會道歉的。”
安寧被氣得說不出話來,真正令她痛心的是這孩子的語氣態度像極了某個人。當年,他也曾說過這樣的話。
“我是你丈夫,你爲什麼幫着外人來害我?”一樣的狂傲,一樣的憤怒,那種巨大的痛楚,如漁網般密密麻麻地將整個心包裹起來,捕獲了。慾望越收越緊,過了八年又三年,這種痛楚與日俱增,無時不刻在折磨這安寧,這顆心早已千瘡百孔,傷痕累累,被風吹着,被雨淋着,被海水鹽漬着,被烈日分解出鹽顆粒,一絲一絲,一點一點腐蝕入心。如今,恐怕已經找不回一塊完整的機理了。
“拿雞毛撣子。”安寧一字一句地說着,彷彿下了很大的決心似的。
她的目光沒有焦距,不知是對誰說,小女孩瑟瑟發抖,從來沒見過媽媽這麼生氣,這次弟弟死定了。可是還是怯生生地開口:“媽媽,我不知道在哪裡?”
安寧自知小女孩在打什麼主意。“希希。”也沒有更多的話了,只是被叫了一下名字而已,小女孩像丟了魂是的一怔,怯生生的往屋裡走。
大衛在一旁看了良久,知道這下來真的了,這打起來可不是鬧着玩的,雖說這個小屁孩對自己一點禮貌都沒有,還指手畫腳了半天,本來是想對他加以小小的懲戒,看他以後還敢那麼囂張不?小樣,跟我鬥,服了吧?可是他卻不想把母子關係搞的這樣,畢竟,從小男孩倔強的眼神可以看到他對媽媽全心全意的愛。曾經他那麼渴望的事,小男孩替他做了。就憑這一點,原諒這小子了,哈哈,在心裡得意了一小會兒,終於找到一個說服自己的理由了。
“那個啥啥啥,什麼雞毛撣子就不用了吧,打在身上很疼的,其實也沒什麼,我跟這孩子混熟了,所以小打小鬧慣了,這樣也沒有關係了,我們是朋友,不是什麼客人,不用這麼客套的。”
可是小男孩卻一點也不領情。“誰和你是朋友,不要亂攀交情。”
大衛也不吃他這一套,被他冷落慣了,索
性攀住他的肩,把他往裡推,可是想做和事佬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小樣就一點不領情,固執地站住腳跟。
大衛畢竟是個成年人了,抱個小孩還是不成問題的,可是他卻忘了,這個可不是一般的小孩啊,是個能把劍橋大學高材生耍得團團轉的小魔王,小男孩掙脫不開,既然手上無力,那隻好靠腳了,一隻腳奮力一蹬正中紅心,大衛的身體立刻僵住了,手一鬆,小魔王趁機逃開了,大衛保護住他的重點部位,身體彎曲,面部表情猙獰彷彿受了什麼巨大的刺激似的,痛苦好像從臉上一躍而出,這輩子受的最大的侮辱大概就在今天了,這可是命根子啊,小祖宗,你可踢得真夠準的。
轉眼,小女孩已經把“武器”拿出來了,雞毛撣子在這時候變得神聖不可侵犯。
安寧拿出雞毛撣子,厲聲厲色地對小男孩說道:“跪倒搓衣板上。”小男孩也沒有半絲半豪的猶豫,就這麼跪了上去,雞毛撣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棍子就這麼打了過去,打的人心痛,被打的人人肉痛,聽的人難受。
真是想不通到底是誰第一個把這種折磨人的方式想出來的,太絕了,那人一定是個天才。可是這樣打了十多下,他愣是沒有一滴眼淚,而小女孩只是躲在一邊,心裡慌亂極了,終於打完了,安寧想泄了氣的皮球,彷彿把身上所有的力氣都抽走了,癱倒在地上。
大衛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門的,好像聽到幾隻烏鴉在機子頭頂叫了幾聲便飛過了吧。夕陽把影子拉的老長老長,鬼使神差般的將這家人烙在了心裡了,雖然連這女主人叫什麼都不知道,可是已經深深地記在了腦海裡。
如果沒有遇到你,我就不會這麼悲傷,這麼難過,這麼甜蜜,盡在其中難以自拔了。一杯一杯酒下肚,誰也不知道這個染着一頭紅髮的女子是誰,只是她一個人獨自坐在角落裡飲酒,五光十色的燈光照在她身側,她卻獨獨只爲雞尾酒中的絢麗顏色陶醉。
旁人說起來簡單,男人有的是,也不急於這一個。好男人千千萬萬,隨便拎一個即可,可是呢,放在心裡的始終只有一個。可能有些人會覺得自己不一樣,那只是像小孩子吃棒棒糖一樣,有一段時間喜歡草莓口味,某一段時間喜歡香草味,再後來喜歡冰激凌味,又或者後來喜歡了巧克力味。
總之,只是某一段時間的喜好變遷。但是當你把所有的味道都嚐遍了,最後會發現原來當初吃的第一種味道最令自己難忘。那種味道是不會從記憶裡抹去的,隨着時間的推移,只會日益深刻。所以,情人再好,也終敵不過妻子那溫柔的一笑。
可是很多人看不明白,在這樣的社會裡,越來越奢靡,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把婚姻當成墳墓的時候,性生活也變得必要而混亂。所以雜七雜八的病越來越多。可是,溫雅懂,所以她的心裡放不下那個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