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亮亮帶着孩子回到紐約後的第四天,阮千姿竟然來到了紐約,當然了,她並沒沒有去找亮亮,她沒有把握自己能承受得了他的憤怒。
而且爲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爲了表明自己真的沒有纏着亮的意思,她帶來了一個男人,一個年輕又帥氣的男人,而且他的外型絕不會比亮亮差,甚至還佔了一個優勢,那就是年輕。
千姿也沒有膽量帶着男人去絕殺,所以到紐約,訂了酒店後,她就與龍聯繫,在她的印象中,這個男人相對而言是比較‘仁慈’的。
接到阮千姿的電話,龍並不意外,他只是在考慮要不要讓亮知道。
與阮千姿接觸的並不多,僅僅只見過幾面,但這個女人給他的感覺,是很強勢的,而且有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固執。
他還不太確定阮千姿見她具體要談的事,他相信她應該不會是想要亮亮,雖然她很家亮亮,但她有她的驕傲,即使今天亮亮向她求婚,恐怕她都未必會答應。
當然了,這只是龍的猜測,亮亮將念風的事交給他處理,阮千姿又主動找他,無論如何,他都給雙方一個交代,務必讓這件事圓滿。
雖然知道不管他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讓這一家三口幸福,但他還是希望將傷害減到最少,即使亮亮是兄弟,他也覺得亮亮這次的做法太狠了。
不管阮千姿曾經犯了什麼樣的錯,但這八年來,她一個人將孩子生下來,一個人照顧孩子,教育孩子,她都是很了不起的。
也正因爲如此,他怕自己在面對阮千姿的時候,很多話開不了口,思量再三,龍還是決定讓亮知道,不管怎麼說,他們雙方是當事人,他們都有知情的權力。
“龍,這件事既然交給你了,我就完全相信你,只要她提出的條件在合理的範圍內,只要她提出的條件別超出我的忍耐,都可以接收。”
亮亮給了龍一個界限,也就是說,只要她不糾纏他,不要妄想以子入門,其他的都可以商量,他甚至可以不找她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