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的票房分成,有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派拉蒙法案》之前(寡頭壟斷的時代,和‘區域排他放映體系’有關),好萊塢電影公司非常的強勢,因爲院線就是他們家的,他們的抽成比例達到了90%。
第二個階段,是《派拉蒙法案》之後,在互聯網爆發之前,好萊塢電影公司也非常的強勢,他們的分賬比例基本上能達到65%。
第三個階段,是千禧年之後到現在,一般情況下,好萊塢電影公司從北美院線那兒分到的比例是40%-55%,但是,對於那些大IP作品,電影公司也可以從院線那兒拿走60%-70%。
這不是誇張,這是有實例的。
在2017年12月,《星球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上映之時,迪士尼要求院線,提高分賬比例至65%-70%,在這種情況下,《華爾街日報》就揭露好萊塢的宣發體系。
和我們的固定分賬不一樣(95年的時候,製片方在扣除電影發展專項基金以及營業稅之後,能拿走35%,06年的時候,從《滿城盡帶黃金甲》開始,製片方能拿走42%,然後08年又出規則,製片方原則上的分賬比例不低於43%),北美票房分賬的模式,有三種,分別是固定分賬、買斷分賬、階梯式分賬。
固定和買斷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一般都是對那種中小成本獨立電影用的,除此之外,所有的商業片基本上用的都是階梯式的分賬模式。
什麼意思呢,就是首周製片方能拿走90%,隨後幾周,影院收入分成的比重會增加,製片方相應減少,到了第四周的時候,製片方的分成應該是50%左右。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人都知道,前四周票房越高,製片方拿的錢越多。
在真金白銀面前,在互聯網時代沒有到來之前,和宣發有關的新聞,其實都是被那些大公司掌握的,因爲從電影立項的那一刻開始,宣發應該怎麼做,就已經確定了。
而那個時候的好萊塢商業電影宣發流程我也能告訴你們:
‘預熱期’包括:開機發佈會、演員表曝光、造型曝光、時點新聞探班新聞、主題曲插曲、海報、預告片。
‘正式期’包括:片花、脫口秀節目宣傳、線下硬廣、路演。
‘後續期’包括:片花、如果有電影節那就是電影節報道、不然就是首映。
三個階段,這一整個流程,內容只多不少。
在這種情況下,若是有新聞亂報了,打斷了宣發方的步驟,是真的會遭到報復的。
因爲這都是錢。
所以,文中羅蘭如果不和施瓦辛格正式公開露面,福克斯是沒法在《終結者2》項目組爆料之前,曝光羅蘭已經被選中的消息的。
他們想要用這則消息,就必須得由羅蘭和施瓦辛格先出現在公衆面前起。
這也是爲什麼會有一段看起來和他們無關的紅毯劇情。
我相信,很多人看到這裡,會非常的疑惑,他們的規則,是不是太嚴格了。
當然。
和錢有關的東西當然是這麼嚴格的。
而且,好萊塢公司養着那些媒體,就是爲了預防這種事情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湯姆-克魯斯。
在他和派拉蒙因爲《碟中諜3》鬧崩之前,從來沒人報道他的信仰問題。
當他和派拉蒙因爲錢的事情撕嗶之後,第一個報道他有問題的,就是派拉蒙。
爲啥卡梅隆和福克斯撕嗶,斯皮爾伯格和派拉蒙撕嗶,布魯克海默和迪士尼撕嗶,然後還有一大堆人和環球、索尼撕過嗶,就是很少聽到有人和時代華納撕嗶呢?
因爲時代華納掌握了北美最大的八卦網站TMZ。
梅爾-吉布森醉駕+反猶太言論就是TMZ爆出來的。
老虎伍茲的醜聞也是他們爆出來的。
那個被現在很多人同情的快船老闆斯特林也是他們爆出來的。
早在06年的時候,《紐約客》就撰寫過,北美的媒體其實都和那些娛樂巨頭有關聯:沒有哪個人的屁股是乾淨的,當有人危害那些娛樂巨頭的利益時,他們有無數種方式弄死你。
正因如此,羅蘭-艾倫和施瓦辛格參加首映,被人拍到,就顯得尤爲重要。
這是在互聯網尚未到來之前,在那個年代,唯一一個讓福克斯能夠蹭熱度宣傳的方式。
沒錯,那個年代,連蹭個熱度,都這麼麻煩。
這也是我爲什麼會在第五十四章的時候寫,‘福克斯會愛上羅蘭’的理由。
因爲他們若是不出現,福克斯是沒辦法借勢宣傳的。
沒辦法借勢宣傳,也就沒辦法影響第一週的票房。
沒辦法影響第一週的票房,製片方拿到的錢,就會少很多。
當然了,這是時代的因素,那個年代,影迷消息閉塞,沒法參與。
所以消息方面的定價權,就在那些資本的手上。
而現在呢,情況就發生了非常大的轉變了。
互聯網時代,曝光個消息太快了。
想要完全封鎖,根本就不可能。
當然了,現在除了固定分賬、買斷分賬、階梯式分賬以外,其實還多了一種分賬方式。
那就是‘在時間段分賬與保底約定中求大者’的模式。
什麼意思呢?
用《復聯4》打個比方。
《復聯4》第一週北美票房是35711萬。
假設北美四千家院線的放映成本是8000萬,迪士尼和院線商談的分成比例是70%,而他們簽訂的保底額是60%的話,那就會出現兩種計算方式。
第一種分賬:(35711-8000)*0.7=19397.7萬。
第二種保底:35711*0.6=21426.6萬。
在這種情況下,明顯是保底比分賬高,所以迪士尼拿走21426.6萬那部分錢。
這只是第一週。
之後的第二週、第三週、第四周,數字也會往下降的。
當然了,寫這個東西,主要還是爲了解釋一下,羅蘭爲什麼連蹭個熱度都這麼麻煩。
因爲那個時代的模式和現在的模式就是不一樣的。
好萊塢的大規則都變化了一次,我要是還按照互聯網時代的方式寫,那不是鬧嗎?
最後,我看了評論,我前面那章沒有指責的意思,你們說的很對,我的地方我的確是想太多了,我寫的時候想要呈現一個完整的體系,所以就把和主角有關的東西加進去了。就像之前那個讀者說的一樣,主角像賺盡每一分錢的變態。
謝謝各位的善意提醒。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