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步槍的槍聲在山谷內不斷地迴盪,星光武裝的陣地內,接連有士兵被子彈擊倒。
林巡握着手裡的狙擊步槍,始終鎖定着匪首所在的位置,攥着槍身的手掌已經因爲過度用力出現了輕微顫抖。
他是一名優秀的獵手,但是看見獵物就這麼在眼前不斷尋釁而又無法反制,讓他的心裡很不舒服。
第一道防線的人手本就很少,在匪首的壓制下,陣地內的重武器根本無法發揮出威力。
土匪們在付出三十多人傷亡的代價之後,已經衝到了陣地前方三十米。
這時候,匪首的槍聲也停下了。
雙方即將陷入混戰,在這時候繼續開槍,誤傷自己人的可能性太大了。
林巡看着衝到陣地前方的土匪,抽出了腰間的獵刀,在對講機中吩咐道:“醫療隊,掩護傷員後撤,其餘人準備白刃戰。”
話音落,陣地的掩體後方出現了無數身影,一排雪亮的刺刀反射着太陽的光輝。
“噠噠噠……!”
雙方最前排的戰士開始瘋狂扣動扳機,等子彈打空之後,宛若潮水般的向着一處衝撞過去,數百人很快絞做一團。
僅僅碰撞的一瞬間,雙方就有十幾人被對方的刺刀捅了個透心涼。
肉搏戰已經不再需要戰術,土匪們也不會講究什麼戰術,在這個逞勇鬥狠的羣體當中,沒有什麼單兵刺殺訓練,也沒有通過隊形彼此彌補的刺殺技術,只有滿腔熱血,以及在無數次廝殺當中積累的經驗。
這是一場極爲慘烈的白刃戰,雙方都已經殺紅了眼,刺刀碰撞的錚鳴聲,槍柄擊中肉體發出的悶響聲,受傷者的慘叫聲,失去理智的吼聲響成一片。
這個匪幫本身就是河東幫下轄的隊伍,而並非菩薩幫那樣的炮灰,所以後面的機槍手看見同伴和敵人絞殺在一起,便移開了搭在扳機上面的手指。
根據胡逸涵的指示,他們如今的戰術並非突進,而是駐守藥石谷一帶,儘量將動靜鬧大,用來吸引河東幫的注意力,並且嚴令指揮官不可以參與白刃戰。
說白了,這個連隊就是被推出來的炮灰,他們可以殲滅多少人並不重要,能夠活下來多少人也不重要,只要能讓匪幫感覺到他們不堪一擊,這就足夠了。
戰爭是需要死人的,這些人被匪幫消滅在這裡,要遠比死在正面戰場上更有意義,既然是明知必輸無疑的戰鬥,胡逸涵當然不會想要損失軍官,所以還特意給林巡下了個命令,絕對不允許在戰場上開槍,因爲他的槍法太準了,一旦狙擊手暴露了,是要引來對方火力覆蓋的。
但他低估了林巡的血性,面對敵人的火力壓制,他已經憋了半天,之前瞄着百米外的敵人,他可以保持鎮定,但是眼見敵人已經衝到了自己面前,理智很快被憤怒打敗,拎着刀衝下了山坡。
這是一場很慘烈,但同樣很怪異的戰鬥。
雖然星光衛隊以武裝自居,可是不久前才被收編的土匪們,對於星光公司並無歸屬感,甚至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他們沒有軍人的意志,也沒有想要守護的東西,混亂的現場殺聲四起,但鮮有土匪掌握了白刃戰的技巧。
雙方拼的就是勇氣,他們此刻在這裡廝殺,沒人知道最頂層的大人物,發動戰爭的原因是什麼,也不知道他們是爲了什麼樣的利益在搏鬥,更沒意識到自己就是利益的犧牲品。
他們勇氣的來源在於生存,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只有打仗才能活下去,只有幹掉敵人,才能填飽肚子。
林巡的第一個對手,是對面匪幫的二當家,這傢伙手裡的武器是一把紅纓槍,身處人羣當中,並未像其他人一樣吱呀呀地亂叫,而是一聲不吭,弓着身子以逸待勞。
林巡看見二當家染血的槍桿,還有身邊倒着的幾具屍體,手握獵刀向他衝了過去。
或許高手之間,也是有感應的,二當家似乎察覺到了林巡不是個好惹的傢伙,對身邊慘烈的襲殺視若無睹,目光陰翳的盯住了林巡。
林巡衝到二當家對面,與對方保持着三米的距離,手裡的獵刀刀尖點地,刀刃朝外,將刀背對準了自己。
二當家自幼學習武術,一杆紅纓槍接近兩米長,紅纓穗在穿透好幾個人的身體以後,還在不斷的滴血。
他見識過很多高手,對方用的武器各不相同,但招式都是有跡可循的,而林巡的這個起手式,他卻從未見過。
上挑刀,本就屬於出手緩慢的招式,而且因爲進攻路線單一,無法變招,所以幾乎沒人用這個招數作爲起手式。
二當家很想把林巡當成一個照貓畫虎的半吊子,但對方磨得鋥亮,而且刀刃佈滿缺口的獵刀,說明死在他手下的人,絕對不少。
戰場上的對決很少會像電影裡一樣花哨,甚至很少有人能夠在對了三招之內還可以存活,基本上兩個人碰面之後,在武器沒有脫手的情況下,最多隻需要五秒鐘,也就可以分出勝負了。
所謂搏殺,無外乎搏開對方的進攻,然後一擊取走對方的性命,再去尋找下一個目標。
二當家還是率先沉不住氣了。
他的紅纓槍有兩米長,而林巡的獵刀只有不到一米。
不耐煩的二當家挽出一個槍花,長槍刺向林巡的左肩,而後在空中變招,縮回以後再度取向他的咽喉。
林巡一動未動,右腳微微後撤,一腳踢在了獵刀的刀背上,等刀身躍起至腰間的時候,身體順勢伏低,刺向了二當家的小腹。
二當家心下一驚,暗道一聲糟糕。
戰場上的人在交戰的時候,追求的必然是一擊必殺,不給敵人繼續反擊的機會,但林巡是獵人出身,他在與對手糾纏的時候,有足夠的耐心,所以並未選擇空門大開的正面對抗,而是準備給對手留下傷口。
以前當獵人的時候,林巡面對猛獸,最慣用的手法就是用空心的箭矢射擊獵物,然後等待它慢慢流血身亡,最久的一次,林巡在沙漠裡跟了獵物三天。
二當家一槍刺空,迅速抽回長槍,雙手握住槍桿,用槍柄的一側向着林巡的下巴砸了過去。
“當!”
林巡早有準備,用刀身撥開了對方的槍桿,趁着獵刀被槍桿彈起,斜刺一刀劈了出去。
“噗嗤!”
二當家的頭顱飛在半空,在失去意識之前,甚至看見林巡一腳踹倒了他被斬首的屍體,向着另外的土匪衝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