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這裡,我和胖子一時之間都有些不吃所措,因爲我們做夢都沒有想過,有朝一日我們會成爲有警察變爲追捕的對象,而對手,竟然是我們熟悉的戰友。
我和胖子都能沒有說話,眼下我們只有兩條路要走,要麼就是繳械投降,再設法證明自己的清白,要麼,就是先想辦法脫身,然會再從長計議。
要是我們選擇束手就擒,就憑者些毒品和已經死亡的張小利,我們肯定會被刑事拘留,然後就是警隊漫長的調查取證,但這樣對我麼無疑是極爲不利的,因爲我們沒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我們的清白,更何況,從剛纔耿維新的喊話中,已經可以聽出那個吳佩林一口咬定是我們涉嫌毒品交易,並出於內訌殺死了張小利,這樣一來,我們販毒、殺人的犯罪事實基本上就坐實了。
想到吳佩林,我的身體一激靈,剛纔吳佩林莫名其妙地出現在現場,並塞給我一把槍,難道,吳佩林與王大虎他們是一夥的,是故意設這個局來引誘我和胖子上鉤,再將殺人、販毒的犯罪行爲栽贓到我們身上?
抑或,吳佩林也只是這個精心設置的陷阱中的一環,背後還有隱藏更深、勢力更大的黑手?如果真是那樣的話,我們繳械投降無異就是自尋死路,這個殺人、販毒的黑鍋就算是背定了。
我幾步跑到張小利的屍體跟前,將屍體翻了過來,看了一下他的傷口,腹部的創口很小,並且鮮血已經凝固,我又看了一下背部,撕開被血浸透的衣服,一個開放性的創口出現在我的眼前,沒錯,那種進口小、出口大的槍傷創面,就是我手中的九二式警用手槍形成的。
我又看了一眼手裡緊握的、吳佩林塞給我的那支九二式手槍,一組熟悉的槍號映入我的眼簾,那支手槍的編號,與我持槍證上的編號一模一樣,也就是說,這支手槍就是局裡佩服給我的手槍。可是,在我和胖子來現場
之前,考慮到我們倆是做案前調查,我們倆誰也沒有向治安部門申領自己的佩槍,它們應該是鎖在市局的槍庫裡纔對,那麼,這支槍怎麼會出現在吳佩林手裡,然後又塞進了我手裡呢?
我的冷汗瞬間就下來了,難道,參與陷害我和胖子的人裡面,還有警察參與其中?要真是這樣的話,那我們倆可真就是百口莫辯了,原因很簡單,警察很熟悉案件的每一個細節,真要是警察陷害警察,那絕對是考慮到每一個細節,根本不會有漏洞和破綻。
我退出手槍的彈夾,數了一下里面的子彈,正好十四發,而九二式手槍的標準彈容量爲十五發,缺的那一發子彈,無疑就是擊斃張小利的那一發。
看來,設計這個局的車策劃者已然是考慮到了每一個環節,並且環環相扣:先是利用張小利和王大虎將我們倆引誘到這裡,再由吳佩林通過某種渠道取出我的佩槍,然後是吳佩林或者某個人持槍殺死了張小利,製造出毒販子們內訌殺人的現場。
隨後,參與作案的王大虎等人迅速逃離現場,吳佩林則隱藏在我們看不到的某處死角里,待自以爲行動隱秘的我和胖子進/入現場後,吳佩林不失時機地出現在我們面前,並佯裝是在與毒販的搏鬥中受了傷,這樣就爲自己的出現尋找了一個恰當的理由,也不會引起我們的懷疑。同時,他再將那支作案的手槍塞進我的手裡,出於對他身份的信任,我當然是毫不猶豫地接過了手槍,這樣,吳佩林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將殺人的兇器轉移到了我們這裡,進而也就完成了將整起犯罪活動轉嫁到我們身上的最後一環。
不得不說,這個陷阱設計得的確巧妙,堪稱天衣無縫。
至於耿維新他們是如何得到報警並趕到現場的,我們不得而知,但這已經不重要了,目前我們倆的當務之急,就是如何逃出去,再待機洗脫自己的犯罪嫌疑。
此時,外面喊話的人換成了張航,旋即又是周文龍、李國志,說的大同小異,無非就是敦促我們倆趕快投降,不要在負隅頑抗。
我看了一眼胖子,見九二式手槍遞給他:"胖子,槍裡還有十四發子彈,你有把握嗎?"
"呵呵,局裡的人都知道我是一級優秀射擊手,要是虛張聲勢恐嚇一下,估計他們一時半會沒人敢硬往上衝。"胖子接過槍,齜牙一笑,目光有些無奈地看向外面那些神情緊張的昔日戰友與同事。
"嗯,那你就先在這裡頂着,我去查看一下,王大虎他們既然能慈從這裡神秘的消失,一定是有迷倒或暗門,我去找一下,然後先跳出去再想辦法吧。"我嘆了口氣,畢竟將槍口對準自己的戰友的滋味並不好受,心理上那道坎兒都過不去。
"去吧,這裡我頂着,只要是他們不做過分了,我絕對不會出手傷人,都是自己家兄弟啊,媽B的,這幫孫子太他媽坑爹了,操!"胖子憤怒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隨即看向外面喊道:"你們聽着,給我們十分鐘時間考慮一下,還有,我的射擊水平你們大夥都知道,別考驗我,我這人平時就二虎吧唧的你們也都瞭解,萬一真要是上來虎勁兒傷了誰都不好,行不啊,弟兄們。"
外面圍捕我們的警察們一陣騷動,畢竟我們大家都曾並肩戰鬥過,平時也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誰也不願意拼了老命上來爲難我們,他們其中一部分參與圍捕任務,不過是警令難違反、不得不來而已,自然就更不會輕身涉險了。
一見胖子的瓦解加苦情戰術起了效果,耿維新、張航他們也不好太過難爲那些警察,遂就坡下驢,同意給我們十分鐘的考慮時間。
趁着這寶貴的十分鐘停戰間隙,胖子守在門口注意觀察外面的動靜,我則開始在廠房裡尋找可供逃生的暗門或密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