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

羅詩鵬從機場坐上省政府的小車剛到聯合集團玩具園區,在門口就差點撞上以縣長王志和縣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曙光一行的汽車,大家都讓司機把車停好,首先李曙光先下了車,他一看就知道是羅詩鵬來了,因爲李曙光知道羅詩鵬是一個非常認真的一個人,對自己以及自己的企業要求比較嚴格,容不得出任何問題;而且羅詩鵬又是中原省省長羅通的兒子,作爲兒子他更是非常的小心謹慎,恐怕有一點點問題牽涉到自己的父親,或者爲自己的父親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俗話說衆口難辨,唾沫星子淹死人這非常有道理的;曾經有這個真是的故事發生 ,一段從政經歷讓笑星牛羣飽受爭議。三年後,牛羣近日在接受《魯豫有約》採訪時說,他真正體會到什麼是人言可畏,死的心都有。如今最苦惱沒有搭檔,做夢都想和馮鞏再合作。

牛羣選擇去安徽蒙城從政後,馮鞏有了新搭檔。牛羣回到北京,牛羣和馮鞏的再度攜手成爲人們對他們最大的期待。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每年都會傳出兩人合作的消息,然而至今未能實現。

阮玲玉死前寫下遺書,內容是:我不死不能明我冤,我現在死了,總可以如他心願,你雖不殺伯仁,伯仁由你而死,張達民我看你怎樣逃得過這個輿論。你現在總可以不能再誣害唐季珊,因爲你已害死了我啊!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爲我是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因爲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來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爲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麼法子想呢?想之又想,惟有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從上面兩個故事可以看出唾沫星子淹死人,人言可畏這兩個詞的重量,作爲領導的家屬,更應該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做了會對親人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這都要考慮得到;陷入女兒“特招”風波,韓國外交部長柳明桓辭職。一個外交部長,就這樣主動放棄了職位。

柳明桓辭職,不是因爲違反了哪一個規定,而是未能擺脫女兒因他的部長職務而獲取外交部職位的嫌疑。柳明桓曾表示,他忽略了“一個女孩受僱於父親領導的機構會引起猜疑”,“爲此感到歉疚”。 顯然,柳明桓的女兒被招用爲外交部職員,不是違規事件,而是公衆輿論普遍認爲“不宜”。

對普通公民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對權力和權力者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不存在“官員子女不得被錄用爲本機構職員”的規定,柳明桓仍然需要爲引起公衆猜疑而“歉疚”,進而在歉疚未能平息輿論後辭職。這就是民主制度下官權的收縮,民權的上升。

截至目前,沒有資料顯示柳明桓爲他的女兒進入外交部做過什麼。人們有的只是猜疑,猜疑只需跡象,猜疑無需證據,但猜疑足以擊倒一個官員的聲譽,而一個無聲譽的官員,在民主制度下難以“正常開展工作”,所以公衆的廣泛猜疑之下,官員最好是自行離開。

柳明桓做過了什麼呢?不是他做了什麼,而是他沒有做什麼。他沒有阻止他的女兒獲得外交部的職位。這並不違規,但帶來的政治後果足以將他吞沒。對於官員和政府來說,“人言可畏”,是必需有的壓力;“內舉不避親”,是絕對不可以有的行爲。民主制度下,報章上多有人言,議會裡充滿人言,投票是人言,判決是人言,法律是人言,抗議等等也是人言,政治之爭力求訴諸言語而非訴諸行動,更非訴諸暴力,制度保護各種人言,其中一些形式的人言具備法律的有效性。權力不畏人言,將是何其兇猛;權門不避內舉,權位豈非私屬?

我們還不知道韓國外交部的那次招錄中,柳明桓的女兒是否確實得到了關照。如果柳明桓曾經暗示或明示過他的女兒應該獲得職位,現在他得到了後果。如果柳明桓未曾有過明示或暗示,一切只是工作人員暗中幫忙,那麼柳明桓辭職,他的女兒也放棄職位,就是一個明確的例證,使得擡轎子的“好心”後無來者。如果這件事情甚至連幫忙也不曾有過,一切全屬自自然然,那麼柳明桓辭職也足以儆戒將來,官員應當避免瓜田李下,避免使人產生以權謀私的猜疑。

這當然是柳明桓的一次重大挫折,辭職是不得已的;然而,這一定也是權衡的結果,一個優選方案。不辭職將比辭職麻煩得多,帶來的問題嚴重得多,所以辭職是上策。

辭職不僅使柳明桓解脫了困境,也使政府從一個閣員所帶來的困擾中解脫出來,使執政黨從其政府的一個官員帶來的尷尬中解脫出來。柳明桓辭職,還使民衆看到柳明桓的政治恥感,看到政府和執政黨的的政治倫理,從而恢復對國家政治的基本信任。

如果柳明桓不辭職,一切將糾結下去。柳明桓固然面臨更多抨擊,政府也將面臨更多抨擊,執政黨將付出政治代價,國家政治的信譽將受到影響,公衆與權力的對立將會加劇,國家政治倫理將受到懷疑。就此,柳明桓辭職是多贏的結果。

對一個官員,失去公衆支持後辭職是政治責任的最後體現。對一個政府,批准一個失去公衆信任的官員辭職,或者在失去公衆支持後政府總辭職,是國家體制體現政治道義、恢復公衆信任的必需。對一個政黨,允許乃至勸服一個失去公衆信任的人主動辭去公共職務或者黨內職務,也是恢復政黨形象的必然之舉。對國家制度和社會體制而言,政治人物或者政府在嚴重信任危機面前以辭職方式離任,則是衝突和震盪最小化的危機化解形式。

柳明桓當然是政府的一員大將,女兒涉嫌被“特招”即使有,也只是“小過”而已,何況還很可能“查無實據”。“不以小過裁大將”、“看主流”等等,正是我們常常聽到的“用人準則”。然而,民主制度下,本沒有那麼多“主流”可講,“大將”身後,乃至政府身後、執政黨身後,正有人等着通過民衆的選擇而上位,政治能力或可容許有高低,政治品德不會輕易被寬縱。柳大將就是因政治品德上有疑而被裁去。“不可多得的外交人才”,只好靠邊休息。一個國家的政治權力,首先不在於是否得到才華卓異之士,而在於是否能夠從屬於民衆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