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是全國哀悼日的第一天,當王國慶帶領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領導向遇難同胞默哀3分鐘後,王國慶就帶頭開始捐款了。
捐多少合適呢?王國慶也費了一番心思,華人首富李嘉誠、著名畫家範曾都說要捐1000萬。說實在話,這1000萬王國慶也能拿得出。只是他的身份不同,人家可以捐1000萬,他卻不能。1000萬不能捐,1000元又太少?那究竟捐多少合適呢?什麼是合適,那就是不多也不少。
想來想去,王國慶決定捐出他一個月的工資。
他一個月是多少工資,王國慶還真不知道。現在的工資都直接打到了工資卡上,他從來就沒有自己去取過工資卡上的錢。
王國慶就電話問了問孫梅香,老伴聽了王國慶聽話,就笑笑對他講:“老王啊,你可真是一個模範丈夫,連自己的工資是多少都不知道。我告訴你吧,你現在的年薪是10萬元。”
王國慶說:“老孫啊,不會錯吧,我一個省委書記,就這麼一點錢?一個月還不到一萬?”
孫梅香說:“錯不了,我一個省委組織部的副部長,正廳級,啥都算上了,每月不也才5000多塊錢?”
聽到王國慶在電話中咳嗽了幾聲,孫梅香就說:“老王啊,這些天你天天熬夜,可要注意,不會是感冒了吧?”
王國慶說:“沒事,我沒事。”
孫梅香又說:“其實,現在領導幹部的工資,好記。就是一個三六九。處級是3000塊,廳級是6000塊,部級是9000塊。”
王國慶說:“噢,老孫啊,你不愧是組工幹部,總結得好。三六九等,這一下我是忘不掉了。”
孫梅香想,三六九等,可能只是王國慶在嘴上隨便說說,但中國公務員的工資不正是以職位的高低來定的嗎?工資上的三六九等其實就是官員們級別上三六九等的真實反映。
省長、省委書記這一級的工資,在很多人的眼裡都是一個謎。日前,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自曝:自己一個月的收入大概是一萬元,交稅後到手上的不超過一萬,國資委的處長們每月收入約三千多塊錢。意思是,他們的工資也不夠花。
部級幹部每月工資一萬元左右,相對於大公司的白領的確不是高薪酬,與老闆們的收入更是相差甚遠。
但這並不意味着部級幹部就很“窮”。
事實上,部級幹部一般“標配”奧迪座駕,還有專職司機;正部級享受220平方米的住房待遇,副部級是190平方米。車子和房子,是如今兩項最大的生活開銷,這兩樣要麼不用自己掏錢,要麼只掏“房改成本價”,部級幹部比“上面”的富人固然不足,但比“下面”的衆多百姓絕對綽綽有餘。部級幹部在醫療方面也享受高幹待遇,更不會出現“看不起病”的後顧之憂。
至於局級與處級幹部,雖然明文上不配專車(公車私用另說),但基本都享受了福利分房,看病要麼憑公費醫療,要麼是大病統籌,生活同樣有保障。即便年輕公務員實行“新人新辦法”,許多公職單位還是有“微妙”說法,要麼是將騰出來的老房分給新人,要麼是通過“權力運作”經適房指標,還有的是發“房補”,反正公職機關比社會單位的“辦法”多得多。爲什麼每年公務員考試都“擠破頭”?爲啥公務員“帳目收入”不高,還有那麼多人趨之若鶩?道理就在於此。
總體來說,給予公職人員體面穩定的福利待遇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這是老百姓能夠理解的。畢竟,如果連中高級官員都要爲生活犯愁,又怎麼能指望其安心爲公衆服務?現在的問題是,某些掌握公權者“吃着碗裡的,看着鍋裡的”,以公權力多拿多佔,甚至通過制定法律,將公共權力私利化,將部門利益法制化,想方設法將灰色收入“漂白”。這還不算最惡劣的,官員腐敗案值越來越高,腐敗官員的級別越來越低,更說明某些權力的“脫繮”性。
所以,官員“曬”賬面工資沒有意義,這說明不了生活水平低。在公務員工資已處於社會中等水平的情況下,公務員同樣缺少漲薪依據。更重要的是,在民主社會中,從政與發財本來就不是正比關係。如果官員真的感覺付出與收入不成正比,大可以辭官另謀高就。可人們卻看到,一些高官仰仗權力成了拿着天價薪酬的國企高管……
人的慾望可能是無限的。消費檔次不同,薪酬“夠不夠花”也是相對的。但這無論如何也不能成爲權力腐敗、權錢交易的“理由”。
除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自曝工資外,還有一位副部級高官在央視節目中自曝靠工資買不起房子。他就是九三學社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
賀鏗說,現在的房價,我還是買不起。現在我住的那個地方,四環之外,五環之內,他們說是三萬塊錢一平方米,還有人說是三萬以上。三萬以上,像我這樣,指望買個一百一二十平方米,我的工資一年不吃不喝也就10萬塊錢,你說怎麼買?
看到了賀鏗的話,有人就撰寫了一篇讀後感。作爲一篇帖子,發到了網上。
帖子是這樣寫的:看到這則報道,不由我很自然地想到一個問題。這就是賀鏗講的是不是真話?本人有理由相信,光就工資問題來講,不可能有假,因爲按官定薪雖說是“官”念工資,可也是陽光性的,不會有假。如果是真話,那麼,副部級官員年薪10萬買不起房,是否至少能作這樣兩個方面的理解?
這就是第一,副部級高官靠工資買不起房,是否意味着高房價以來,除原來有房的以外,大凡部級以下買得起房的應該都有問題?我這麼說,就是這個道理其實非常簡單。那便是靠工資買不起房,就充分說明如今太多買得起房的官員不是靠工資買的。不靠工資買,除繼承外,唯有三條途經,這就是其一,憑特殊待遇和福利,其二爲經商辦企業,其三是以權謀私搞貪腐。而這三條途經,哪條都是不合理的,前一條是不公平的特權行爲,後兩條還是嚴重的違紀違法。因爲黨員領導幹部是不允許經商辦企業的,以權謀私更是違法犯罪了。
再一個就是副部級年工資10萬買不起房,以基層幹部的工資與之相比,豈不是永遠買不起房了?僅就工資來論,現在幹部工資的差距越來越搞得大。就省部級、地司級和縣處級這三個層次來看,象賀鏗這樣的省部級年工資10萬,地司級大概在6萬左右,差4萬那樣,而縣處級則大致是4萬,不到省部級的50%,縣處級以下就更不用說了。記得改革開放前期,既使中央領導和一般幹部都沒有太大的懸殊,我就納了悶了:如今同爲公務員,差距咋就這麼大?改革的目標本應不斷淡化以至最終消除“官本位”纔是,何以反而不斷強化?賀鏗這樣的省部級年工資10萬買不起房,基層年工資掙2到3萬的該作何想?不說別的,僅就工資收入分配一項,是不是彰顯了嚴重的分配不公?這種根深蒂固的“官”念不除,又怎能實現公平正義?難怪中央“十二五”規劃要着力解決分配不公了,也難怪人社部官員透露說今後要摒棄以官定薪了!
筆者好思多析,由副部級官員年薪10萬買不起房引發上面兩點理解,可以說是客觀事實,深信絕大多數網友會支持。而現實是在當今公務員職務工資差別這麼大的情況下,大凡是實權崗位的領導幹部,少有象賀鏗主任那樣慨嘆靠工資買不起房,而太多的是買房不算個事,這是不是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深入思考?上面講了,這些官員根本不是靠工資來買房,工資在他們眼裡就是小錢,有的甚至小錢都不是,而普通幹部卻是每增一塊錢都難得,面對這樣的實際,我們以官定薪折射的到底是“雪中送炭”還是“錦上添花”?就象前些日子深圳給億萬富翁,騰訊公司執行董事長馬化騰們每月三千多獎勵遭到廣泛非議一樣,豈不是在損貧濟富?這讓老百姓怎麼看?讓羣衆咋想?使人怎麼看都覺得不是善舉。在不斷推進改革和構建和諧大業中,權力該嚴格監督矣,“官”念當滌除耶!這,纔是筆者寫本帖的真正所思之在。
話扯遠了,言歸正傳。
當王國慶聽說自己的月工資還不到1萬元時,不由想,我一個堂堂的省委書記,如果只靠這點小錢,豈不要餓掉大牙?!
但正像他一開始考慮的,他只能捐一個合適的數字,那就一個月的工資吧,8800元。
省裡的領導們昨天都接到了通知,說今天除了哀悼的儀式外,還有一個捐款的活動。大家也都提前做好了準備。在領導們默哀和捐款的時候,省電視臺的記者都在現場進行了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