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兩天之間,錢宜多跟着李印、王克己和藍令三個人,自己幾個兄弟在杭州玩了一圈——李印不喜歡別人跟着,錢宜多隻好不拉着李凌日一起。還有一個原因是,錢宜多想着靠自己先稍微熟悉一下杭州城,以後做起事來也方便許多——既然,他已經決定要“一輩子”生活在這裡了。凌日工作太多,太忙,沒法帶我逛遍杭州,別人我又不喜歡,所以,當然是跟着自己人比較好~

“我不喜歡別人知道太多關於我的事,所以,你儘量不要和他們說我。”兩天之後,李印決定離開杭州,到下一個城鎮去熟悉“民情”。

“知道了~你放心~我錢宜多是何等人物,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自有分寸~”錢宜多摸摸李印的小臉,忘了自己沒有比他大多少,“我又不是果園。”

“拿開。”李印嫌惡的拍開錢宜多的狼爪,“你知道就好……有什麼事,用我的信鴿就好,它們會將消息及時傳給我,至於使用方法……”

“我知道,我知道啦!你怎麼變這麼羅唆!”

“……”李印無語一會,再次開口,“你要不是我師弟,我才懶得理你!總之你一個人出門在外,萬事小心。李家兄妹,雖然人不壞,但是……”不知道爲什麼,心裡總覺得有些不安。哎……宜多明明是詭計多端的傢伙,也不是什麼好欺負的善良之輩呀,爲什麼,這回……

“但是什麼?”錢宜多好奇——在預測人心方面,小印的靈敏度與果園對外物襲擊的靈敏度相差無幾,都是令人覺得可怕的本事,所以如果小印在這方面有什麼忠告,他都會聽。

“我說不上,總之你小心點就是。”李印歪頭想了想,還是沒想出那個“點“來,只好作罷。

“知道了啦~”

“宜多。”李印退下,輪王克己這個“羅唆大王”了,錢宜多在心中做好了被唸叨的準備,“你不會真的決定要留在這了吧?你不會再也不回拈花島了吧?”

“應該是——不過,有空我會回拈花島看你們的啦!”

“我……”王克己的眼都紅了,“我會想你的。”

“得了吧,我看你是高興得不得了——終於沒有人會去帶壞你的殿下,殿下終於可以好好的用心的學習了~你瞧,你心中是不是這麼想的?”錢宜多故意調侃王克己。

“纔不是呢!我們是好兄弟啊,我當然捨不得你!”

“克己。”李印無奈到,“我們也是早晚都要回來的,到時候,不是離宜多更近?這是好事。”當然了,到時候他們到底回不回來,那是另外一回事。

“也是~”王克己又高興了,“那到時候,宜多你一定還要在哦!”

“廢話,我肯定比你長命!”錢宜多翻了翻白眼。

“……”王克己好委屈,又說錯話了?李印將他拉回自己身邊,把錢宜多身前的位置讓給藍令。

“宜多,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顧自己。”就算是第一美人,也只能留我藍令兩天呀!哎,神呀,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一種美,可以讓我震撼至一碰上就不想放手,一遇到就不想分離呢?象宜多這樣……“我好羨慕你,真的,好好珍惜吧!”

“謝謝~我會的~”總算聽了句中聽的話。

“那,再見!對了,有事可以和我們家設在杭州的分站聯繫——這個地址是秘密的,我只告訴你,不可以告訴別人哦!李凌日也不行!”藍令附在錢宜多耳畔,說出了一個地址。

“沒問題,謝謝你!”只是不明白,爲什麼呢?自家兄弟,好像對凌日他們都有所保留……也是,畢竟他們和他不熟嘛,總要有所忌諱。

揮揮手,看着兄弟們瀟灑的背影,錢宜多鼻子有些微微的酸,但是終於沒有落淚,蹦蹦跳跳的回去找自己的心上人去了。

“他們,都走了?”李凌日放下手中的賬本,伸手擁住自動爬到他腿上坐着的錢宜多。

“恩。”錢宜多趴在桌上,並不多話。

“你想哭麼?那就哭吧,只有我在這,沒關係的。”李凌日體貼的拍撫着錢宜多的背。

“纔不會哩!有什麼好哭的?當時,我隨他們離開拈花島的時候,都沒有哭——還笑得可開心了!”

“那是因爲,你是和他們一起呀。”

“現在,他們走了,我還有你,不是麼?”

“這倒也是。”不捨的親親錢宜多頭頂的發(炎:當然,他很乖的避開了宜多的那三根簪子……哎,宜多呀宜多,你幹嘛把簪子插頭上呢?害我都不好寫///// 錢宜多:不然我放哪?插手上? 炎:……),看得出來,宜多是個倔強又堅強的孩子,只是會難過是人之常情,他爲什麼不直接承認呢?真是……不過,他說有我,倒也沒錯,“這樣吧,我帶你去逛街?”

“……”這兩天,他隨着小印他們,早把杭州的大街小巷都逛了個遍了!虧他想的出來……

“你們逛街,肯定只是逛一些繁華地帶吧?而且,你隨着殿下,吃的肯定也都是些豪華的飯店酒樓,沒有吃過杭州的路邊攤吧?其實呀,那些地道的小吃,都是在那些小攤子上,才吃得到的哦!”李凌日知道錢宜多會想什麼。

“……”李凌日不知道的是,在他和藍令的強拉硬拽下,李印也吃了不少的“路邊攤”。

“是吧?我說中了吧?”自以爲自己一定猜中的李凌日,得意的抱起錢宜多就往外走,“所以,就由我這地主,帶你領略真正的杭州吧~”

“我是很感動啦,可是,你不忙麼?”被李凌日抱着走的感覺實在太好,不願意下來的錢宜多隻好裝作興奮,和他一起出門。

“一點都不忙~忙呀,永遠只是人們的藉口,只要有心,就永遠都不會忙,都會有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李凌日捏捏錢宜多的臉,真的覺得有些上癮——滑嫩嫩的手感,實在太好~“這就是大人們‘忙’的奧秘所在哦~”

“我記住了!看你以後還敢不敢以忙爲藉口,拒絕我的請求~”錢宜多任李凌日捏着他的臉,笑得燦爛燦爛的。

“是,小的記住了!以後永遠不敢拒絕您的要求!”

“你說的哦~”

“我說的~”

“好!”錢宜多仰頭大笑,而後在李凌日的臉頰上印下一個溼溼的吻,“不準擦!”

“……”服了!孩子就是孩子……但卻可愛得過分!也許,他真的有戀童癖吧/////

雖然說,前兩天已經和李印他們逛過這條街了,但和李凌日再逛一次的感覺,就是不一樣!和李印他們一起時,自己是和小印肩並肩的走着,由克己和藍令護在中間的。四個人,還有後面默默的影子……真的象巡場,不象逛街。可是,現在的他是由凌日抱着,兩人在擁擠的人羣中,那兒湊一下熱鬧,這兒欣賞下小玩意兒,真是不亦樂乎。咬着自己手上的冰糖葫蘆,錢宜多覺得十分的滿足。看看李凌日,便把手上的冰糖葫蘆湊近他的嘴,看着他吃到整張臉差不多都皺成一團的可愛模樣,錢宜多再次吃吃的笑了起來。“你好沒用哦!糖葫蘆明明那麼的甜~”

“可是,我真的覺得好酸啊!”李凌日終於嚥了下去。

“不會吃酸,不會別吃啊?”錢宜多有些嗔怪——看着他好像真的難受,心不受控制的疼,真不好受。

“可是,我說過,只要是你的請求,都不會拒絕啊。”

李凌日很真誠,真誠得讓錢宜多想流淚。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傻瓜呢?而自己,又是何其有幸,可以得到這種傻瓜?“傻瓜!”錢宜多忍不住講出自己心中的話,“萬一我叫你做你十分不想做的事,怎麼辦?”

“你不會的。”

“那剛纔是什麼?”錢宜多不明白,他眼中的信任來自哪裡?他們才認識沒幾天,不是麼?喜歡一個人,是很簡單的一件事,但要真心信任一個人,對他而言,卻是很難。他身邊的,也都是這樣的人——所以,即使明白他喜歡李凌日,小印他們還是直接的對他表示出他們對李凌日的不信任。所以,他不明白,李凌日怎麼可以那麼輕易的就這樣相信一個人……縱使,縱使對方是自己喜歡的人。

“那是因爲你不知道,我對酸的實在不行。你喜歡吃,就以爲我也喜歡。”李凌日笑笑的捏捏錢宜多的小手,“別放在心上,這點小事,我都做不到的話,還有什麼資格,做你的‘夫’呢?”第一次見面的震撼,到此時的自然,李凌日是打心底喜歡這個孩子,真心真意想要娶他爲妻,與他共度一生的。

“我們還不夠了解彼此,你還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錢宜多低頭說出事實,“所以,以後別再這樣了。如果,我因爲不瞭解,讓你做了什麼不好的事,就壞了。”對方全心的信任,反而讓他不忍要求太多。

“傻瓜。”李凌日卻不依,“我答應了,就不會反悔。你怕不瞭解我,那就拼命加油努力瞭解我不就得了?這樣,你以後也不會再犯錯啦!比如,從今天開始,你就知道,我吃不得酸啦,以後就不會再這樣了。不對,如果我做了什麼惹你生氣的事,你就可以故意要我吃酸,好懲罰我啊!”

“傻瓜!”錢宜多終於再次笑開,“你說我是傻瓜,你纔是傻瓜呢!哪有人教別人怎麼懲罰自己的?”

“恩,我們都是傻瓜。”戀愛中的人,都是傻瓜。

“傻瓜配傻瓜,哈哈~絕配,絕配~”

“沒錯!絕對是絕配~”兩個人就這樣,不顧衆人的眼光,高舉着手,喊着“絕配”,笑着走在熱鬧的大街上。

“那個人,不會是李家的大公子,李凌日吧?”街旁茶樓上的茶客,看着樓下的“風景”,有些訝異。

“好像是啊~”

“他什麼時候,有了個那麼大的孩子了?”某人的嗓門,可真是大啊。

“對哦!看那孩子,長的……”兩道銀光閃過,唰唰兩下,嚇得兩人都不敢再說話。

錢宜多感受到李凌日稍微僵了下的身子,覺得非常不爽——他們做什麼那麼多嘴,在那評論他人是非?什麼孩子不孩子的?看不出來他們是相愛至深的情人嗎?討厭!要不是凌日也在,我纔不是就這樣空空嚇唬你們一下呢!快速的插回自己的簪子,錢宜多低頭就吻上李凌日的脣。

“?”宜多,這裡是大街啊!李凌日覺得有些尷尬——才被一羣人說完有了個“那麼大的孩子”,然後就當着衆人的面,和自己的孩子接吻/////情況有些詭異啊。

察覺李凌日的不安,錢宜多也沒有再進一步,稍微廝磨了一會後,就離開李凌日的脣,擡頭朝樓上喊話:“睜大你們的狗眼看看,什麼孩子不孩子的!我錢宜多,是李凌日的情人!”

一個就十來歲的孩子,如何能有這樣的氣魄?樓上的人又怕又不得不暗暗的佩服,趕忙回話:“是,是,是,在下一時看走了眼,沒有注意,小姑娘你氣勢非凡,絕非凡人,和李大公子,可真是絕配啊!”現在這個時代,誰在意那些年齡上的差距啊?人家姑娘是個美人,又明顯的武藝高強、膽識過人,李家又不是他們惹得起的人物,何必與人過不去?說幾句好聽的,巴結巴結,總不會錯。

“什麼小姑娘?我……”李凌日掩住了錢宜多的嘴,不讓他再說下去:“人家既已認錯,還說了我們是絕配了,你就不要再和他爭了吧。”他當錢宜多是故意和別人鬧,而不是真的在意“小姑娘”這三個字。

“……”看看李凌日,想到這畢竟是別人的地盤,他是有靠山,但如非必須,也就別打擾本身也很忙的小印比較好。錢宜多想到李凌日對自己的請求,一定答應,那麼自己是否也不要太過分的好呢?瞪了眼無聊人士,錢宜多把頭埋回李凌日的頸窩,繼續逛街。

這李家將來的當家主母,可真是個厲害角色啊!年紀輕輕,就有如此氣魄和伸手,嘖嘖嘖……衆人彼此交頭接耳,小聲議論,紛紛表示自己的看法——人呀!爲什麼“看法”就是那麼多,又那麼愛表達呢?哎……

“這個小姑娘,可真是有趣的緊呀。”茶樓上,還有一對人兒,也正坐在窗邊品茗,只是這桌人的音量,明顯小了許多。

“的確是夠悍的,長的也夠標緻。”

“就是瘦弱了點。”這個距離看過去,覺得她就那麼一點點了,小貓似的,窩在李凌日的懷中。

“正顯得她的可愛嘛。”某人眼中,金光閃閃。

“四王爺,不會吧你?”金槳無語中——某人的“戀童癖”又發作了!(這個,可是正牌的戀童癖啊…………/////)

“說了不要叫我‘四’王爺!多難聽啊!”真是的,爲什麼自己的排行這麼不好?

“我也不想那麼叫你啊。”只是,你目前的行爲,真的讓人很想那麼叫你罷了……

“死金槳!”直接喊“死”,心裡平衡點了。

“……”外表風流倜儻,英俊瀟灑的王爺,其實不過是個幼稚的無賴罷了!金槳的心中暗暗勸自己,不要和他計較~“只是,你別忘了,她已經是李家大公子的人了。”

“欣賞一下而已,無煩~”本來還想,這回下江南怎麼這麼無聊!這回不會了~

“你忘了,你不是來玩的麼?”

“那是幹嘛來的?”

“六……”警惕的看了看四周,金槳小心的道出他們的真正目的。

“咦?是嗎?我怎麼不記得了?”某個無賴裝傻中……

“……”算了算了,隨他去了!反正,沒有他們,他相信那個深不可測的孩子,自己是沒有問題的。對了,幸好王爺沒有見過他——六殿下可不是一般的美人呀——否則,他都不敢保證,戀童成癖的四王爺會看在對方是他侄子的份上,放過他…………老天啊!我怎麼會有一個這樣的朋友啊?皇上還老派我和他一起行動!

“凌日。”錢宜多端着茶杯,進了李凌日的書房,“這麼晚了,你還不去歇着麼?”都怪我,白天時任性了,讓他帶我玩了一天。

“不忙,這點看完就去。你先去歇了吧。”李凌日接過茶,喝了一小口,“白天玩了一天,你應該也累了吧?”

“你都不累,我怎麼會累?”拜託,他幾乎抱了他一天好不好?錢宜多難得沒有爬到李凌日的腿上坐着,而是乖乖的站在書桌前。

“小傻瓜,我是大人了呀。”

“以前,練功時,我可比這辛苦多了。”所以,這點“體力活動”,對他而言根本不算什麼,“我可不是什麼嬌生慣養的大小姐!”而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是是是,你不是,你很堅強。”孩子就是愛逞強,錢宜多讓李凌日又想起自己的五妹。

“那當然。”錢宜多驕傲的仰高了頭,“以前師父就常常誇我用功。”前提是,師父勸他不要總是有事沒事就拿無辜的人“練功”。

“呵呵~好孩子~”

“恩,那我就不打擾你了~我先回房歇着了。”

“好的,你去吧。”

“哪個神經病,半夜三更不睡覺,跑來偷窺他人?”錢宜多怎麼也睡不着,因爲他知道屋頂有人。但等了半天,對方好像也沒有傷他的意圖,也不像是宵小,所以他索性坐起身來,點燈請人。

“果然夠靈敏,不愧是我李雁看上的人。”李雁也不客氣,幾個翻身,就從屋頂下到窗戶,再從窗戶翻進屋中。

“什麼李雁?”錢宜多打量着眼前的人,也不急着動手。

“木子李,大雁的雁。”看小美人對自己的名有興趣,李雁趕緊詳細到來。

“少惡了,誰問你的名了?我是說,你是何處來的小賊,居然敢打我錢宜多的主意!”瞧他那樣,根本就不是錢宜多的對手,所以怎麼也睡不着的錢宜多,索性用他打發時間。

“原來姑娘貴姓爲錢,芳名宜多。”李雁自動的給自己斟了杯茶,“好名,好名!”

“……”哪來的傻瓜,總是能這樣歪曲我的意思!還是,他自以爲是慣了?呃,突然有點遇到另一個自己的感覺/////“誰告訴你,我是‘姑娘’了?”

“宜多不是姑娘,如何會是李凌日的情人?”看着眼前,秀髮披散的美人,李雁很難想象他居然不是姑娘。

“不是姑娘,就不可以是凌日的情人?哼,你的思想爲何如此狹隘?”

“……”男男戀?呃,也不是沒有聽說過——宮廷之內,什麼新鮮事沒有?自己不也是,不分性別的喜歡着美麗的孩童?“這倒不是,只是習慣性的以爲你會是姑娘罷了。不是就不是,你也不用生氣——據說,男人美到極致,就象女人,所以能讓人誤會你是姑娘,倒是你的榮幸。”

“……”什麼邏輯!但想想無影和小印,他說的話似乎又有那麼幾分道理。

“你倒是好膽識啊,就不怕我是壞人?”停了會,李雁又難以自制的向錢宜多表示自己的欣賞。

“你知道我是李凌日的情人,想必你白天也見過我了。”錢宜多閒閒看窗外的風景,“就憑你?想動我一根手指頭都難,何況別的。”

“我不信!”好歹,他可是請過御林軍老大教過自己的。

“你想試試?”

“無煩~”

“好樣的!”這下輪到錢宜多開始佩服李雁的膽識。“我這裡有三根簪子,你隨便選一根,作爲我使用的武器。”

“哪根都好,爲什麼要選?”

“因爲,其中一根抹有劇毒,我們來賭賭你的運氣。”即將擁有的“練功”機會,讓錢宜多覺得自己的血液一下子熱了起來——身體中的噬血成分開始咆哮。

“不會吧?”李雁後知後覺的開始擔心,“玩玩就好,何必用毒?”

“這也是賭的一種——人都有好賭的天性嘛!”錢宜多挑釁他,“怎麼,你不敢?你不是有自信可以贏我麼?現在沒了?”別怪他無情——他們不認識,他正好有些無聊,偏偏他又自動送上門來給他玩……如果他沒有用那種眼神看他就算了,偏偏這個一看就是個痞子的傢伙……哼!不過,既然不是很討厭他,那就由他自己來選擇自己的命運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