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家的男人很大男人,要打女人或者掙錢不交給老婆,按照馮豐的話來說就是“這個賤男人”——好像活該受到鄙夷似的。
更可怕的是,馮豐,她本質上也是一個兇悍潑辣的女人。女人的斯文有禮呢?溫柔嫺熟呢?忍讓謙遜呢?自我犧牲呢?膽小懦弱呢?三從四德呢?夫爲妻綱呢?這些精神跑到哪裡去了?
社會要進步,也不是這樣進步法啊?
什麼都能丟,就是三從四德、夫爲妻綱不能丟!
馮豐不知道李歡究竟是什麼時候看的《幸福的耙耳朵》,居然還記得這個歌詞,更是笑不可抑。笑了好久,見他鬱悶得不行的樣子:“哼,你還一副受害者的樣子?真是沒天理……”
李歡也火了:“你這惡女人,辱罵毆打丈夫,犯了七出之罪。你本來就是我妻子,丈夫和妻子親熱,那是天經地義的人倫,我哪裡無恥下流了?”
“鬼才是你妻子。你再敢動我的歪腦筋,我讓你變太監。”
“你若不是早就嫁給了我,看哪個男人會娶你這個母老虎……”
馮豐大笑起來:“我無數次地告訴過你了,我們國家以後會有幾千萬光棍的……”她眼珠子一轉,“對了,你也是罪魁禍首之一,天天講究什麼男尊女卑,弄得以前那些人都不想生女兒,只要兒子,所以,長期以往,才造成了如今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活該你們這些瓜男人娶不到老婆……”
李歡完全處於噴血狀態之中,這也要怪到自己頭上?
“……嘿嘿,不過,這對女人來說,也有好處哦,你想想,幾千萬光棍哦,隨便我們挑選,我就是七老八十了也不怕得,是不是?說不定我像楊振寧那樣,82歲了還能娶個28歲的小老公呢!相反,你纔要當心娶不到老婆……”
李歡真的要氣瘋了,悻悻然地閉上眼睛,慾火憋在心裡,又不敢再有什麼造次,只顧生悶氣了。
“哼,不理睬你了,色鬼,我睡覺去了。”
李歡馮豐進門、關門,將門反鎖,鬆了口氣,才躺回牀上,又是好笑又是心有餘悸,這樣太不安全了,不能再和李歡住在一起了,孤男寡女的,尤其他又認定自己是他的老婆,以爲是“天經地義”的。再這樣下去,自己可真要毀在他手上啦,多不划算啊。
自己又不想和誰一夜情,還想正經嫁人,掙個長期飯票呢。
萬一要一夜情,也要找個處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