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之後,林秀將梨花苑那幾名小丫頭交給阿月,她會爲她們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對這些小丫鬟很喜歡,她們都出自梨園,可謂是帶着才藝進府,能唱能跳還能翻跟頭,她們一來,整個林府都熱鬧了起來。
林秀很喜歡這種熱鬧,前世父母離婚之後,他曾經一個人居住過很長的日子,連每年春晚都是一個人看的,這種熱鬧對他來說,難能可貴。
隨後,爲了驗證外面那兩個人是不是來保護他的,林秀吃過飯後,雖然沒事,但還是和孫大力出門溜達。
果然不出他所料,當他出府之後,那乞丐和賣煎餅的小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後,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又不讓林秀離開他們的視線。
林秀觀察了兩日,發現他們白天來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離開,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對他實施保護,這也讓林秀放下心來。
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實力如何,但能被密偵司派出來,應該也不會太差。
安全問題,暫時不用再擔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雖說暗中已經有人在保護,但那終究是別人施捨的,只有自己擁有實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現在不是冬天,靈音也不在身邊,單純靠消耗元力修行,意義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適的天氣,目前對他而言,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獲取元晶。
繞了一圈,又回到了銀子的問題。
關於怎麼賺錢,林秀心裡有不少想法,包括開一家獸醫院,或是做生意,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資金也要很長時間,他還是傾向於簡單直接來錢快的方法。
院子裡傳來一陣腳步聲,林秀走到門口,看到了幾道熟悉的身影。
來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們從柳清風口中得知了林秀受傷,下衙之後,便帶着禮物來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緣極好,和各處的關係都很融洽,幾人見他沒有大礙,放下禮物,沒待多久,就告辭回去了。
清吏司的關係,還是需要維持的,第二天林秀沒什麼事情,早早的就出門,在街邊吃了點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孫大力和大黃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邊。
來到清吏司之後,林秀髮現今天衙門內有些冷清,捕快們一個都沒有見着,門口連值守的人都沒有。
他走到案牘庫門口,問道:“徐文書,衙門裡今天怎麼沒人?”
徐文書正在整理卷宗,聽到聲音,擡頭看到林秀,站起身問道:“林大人剛剛受了傷,怎麼不在家多休息幾日?”
林秀笑了笑,說道:“我的傷太醫已經治好了,閒着也是閒着,就來衙門看看。”
徐文書問候了他兩句,這才道:“今天有個富商來報案,說是兒子丟了,讓我們幫忙尋找,若是能找到,願意出一千兩銀子的報酬,那些傢伙聽到有這麼多銀子賺,一個個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兩?”
一千兩可不是小數目,夠清吏司普通的文書賺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輩子也就賺那麼多,難怪他們這麼積極。
而對全身上下只有幾十兩銀子的林秀而言,一千兩,可以買十顆二階異獸的元晶,就只是找個人而已,簡單的不要太簡單。
林秀問道:“報案的是哪個富商?”
徐文書笑了笑,說道:“難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那富商尋人的告示,就在衙門外面貼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剛纔沒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門,果然在牆上看到了一張告示。
這是一張尋人啓事,上面是一個孩童的畫像,以及他走失之時所穿的衣物特徵,告示上說,但凡有提供有用線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兩銀子的酬謝,而能找到孩子,並將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兩的酬勞。
告示的最下方,寫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走吧,來活了……”
陳員外府。
陳員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裡主營珠寶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擁有十幾家店鋪,是真正的家財萬貫。
說起這陳員外,他白手起家,能積攢到今日的家財,也算是個厲害人物,但婚後無子,家中香火無人繼承,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後來直到他五十歲,娶到第六房小妾時,纔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自然是大喜過望,平日裡對這獨子極盡寵愛,當真是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口裡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兒子,丟了。
這下可急壞了陳員外,昨天讓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門報案,同時貼出了鉅額懸賞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不管誰找到他的兒子,都能得到一千兩銀子的酬金。
林秀到陳府的時候,發現柳清風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滿臉急色的老者瞭解情況。
看到林秀時,他目中閃過一次異色,問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過來看看,柳大人繼續吧,我不打擾你問案。”
柳清風點了點頭,繼續對那老者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令公子極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擄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測,擄走他的,應該就是陳府的人,我需要你將府上所有人召集起來,我會一一問案……”
林秀沒有理會柳清風這邊,而是走到一個婦人身邊,問道:“你是……”
那婦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婦是少爺的奶孃。”
林秀打了個響指,說道:“那正好,你去給我找一件你們家少爺平日裡穿的衣服,最好是貼身穿的,沒洗過的,我有用處。”
那婦人雖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還是轉身進了一處房間,出來時,將一件衣物交給林秀,說道:“這是少爺昨天下午換下來的,還沒來得及洗……”
林秀手裡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種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這件肚兜之後,林秀就走出了陳府。
柳清風其實一直在關注林秀這邊的情況,直到現在,他還沒有想通上次他是怎麼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認,在查案上,林秀的確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孃身邊,問道:“他剛纔和你說什麼了?”
奶孃如實的將剛纔發生的事情說了出來。
柳清風眉頭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幹什麼……”
很快的,他便搖了搖頭,將這件想不通的事情暫且拋之腦後,陳員外已經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還要對這些人一一問話,辦案多年的直覺告訴他,此案是內鬼所爲,而內鬼,就在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陳府,將陳家少爺的貼身肚兜在大黃的鼻子上晃了晃,說道:“記住這個味道,一條街一條街的找,只要聞到這個味道出現過的地方,立馬回來告訴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黃在行。
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一千多倍,任何細小的氣味,都逃不過它們的鼻子。
大黃擡起頭,爲難的看着林秀,說道:“主人,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個人……不,我一條狗聞不過來……”
林秀想了想,問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時候,還沒有別的朋友?”
大黃搖了搖狗頭,說道:“沒有,我們都是單獨行動,有時候爲了地盤和吃的還會打架,就算我去找他們,它們也一定不會幫我。”
林秀略一思忖,說道:“你告訴它們,誰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們一個月的飯,一天三頓,保證頓頓有肉……”
王都。
北城區。
一片堆滿垃圾和雜物巨大空地上,不時傳來此起彼伏的狗叫聲。
這裡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遠離百姓生活區域,臭氣熏天,沒有人願意接近,但卻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們平日裡就在這裡尋找食物,勉強不被餓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夠所有狗分,每天都會有因爲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現,不過今天,幾十只流浪狗卻沒有時間打架,而是圍着一隻黃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說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個人,就管一個月的飯,每天三頓,還頓頓都有肉?”
“你要是敢騙我們,我們咬死你!”
……
大黃面對嘈雜的狗羣,穩穩的蹲在地上,狗臉滿是驕傲的表情,問道:“你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衆狗看了看大黃,然後紛紛驚呼出聲。
“好像更壯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黃居高臨下的俯視衆狗,說道:“肅靜,肅靜,我現在和你們不一樣,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這裡向你們保證,只要你們找到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來的一個月,你們每一頓都能吃肉,再也不會餓肚子。”
衆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沒有行動,而是用畏懼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隻黑狗。
此狗的體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這裡衆狗的頭領,平日裡有吃的,也是頭領先享受,它不點頭,沒有狗敢行動。
那隻黑狗一邊圍繞着大黃轉圈,一邊說道:“你已經不屬於這裡了,離開這裡,不要再回來,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作爲狗羣的首領,它感受到,大黃的出現,已經威脅到了它的統治。
曾經的大黃,也需要對頭領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獻給它,但今時不同往日,三日不見,當刮目看狗,更何況是一個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當日阿黃。
他的身體比這隻黑狗更壯,一個躍起,就將它撲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隻撿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麼會是天天吃肉的大黃的對手,發現無論如何,都無法從大黃爪下掙脫時,它就發出了幾聲哀鳴,謙卑的低下了狗頭,以示臣服。
大黃將這黑狗壓下身下,俯視衆狗,大聲道:“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們的首領,誰贊同,誰反對?”
一聲犬吠,衆狗低頭。
不多時,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條小巷,都出現了流浪狗的影子,他們用鼻子貼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麼,讓看到這一幕的百姓極爲驚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聽綵衣唱歌,這次,她沒有再讓綵衣唱戲腔了,《十年》這首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從綵衣口中唱出來,讓林秀產生了一種時空交錯的感覺。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風的羅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熱褲,一定會更有感覺。
等到日後,林秀一定親自設計幾套現代服裝,讓她換着穿,綵衣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費了,到時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調……
嗯,是初戀的感覺。
綵衣發現,林公子每次讓她唱的曲目,雖然韻律都極好聽,但卻越來越偏門,通過一段時間的瞭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實在好奇,他教她的這些曲目,都是從哪裡來的?
唱完一曲之後,她爲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後問道:“那些小丫頭從來沒有學過規矩,沒有惹你們生氣吧?”
林秀笑道:“沒有,小丫頭們很活潑,我娘很喜歡她們。”
綵衣打趣道:“其實我挺羨慕她們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戲樓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話,我也想像她們一樣,哪怕只是在公子身邊端茶倒水……”
林秀果斷的搖了搖頭,說道:“不行不行,這絕對不行。”
綵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臉上卻依舊保持着笑容,說道:“公子不要當真,我就是開個玩笑。”
林秀看着她,說道:“綵衣姑娘這麼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捨不得,等我以後有錢了,我就請你到家裡,讓你天天給我一個人唱……”
綵衣失落的心情瞬間又明媚起來,這一切林秀看在眼裡,心中不由升起幾分心疼和愛憐,不是不想給綵衣承諾,而是婚約的事情沒有解決,所有的承諾都是沒有意義的。
很快的,綵衣下樓登臺了,林秀在她的房間休息,忽而聽到外面傳來幾聲狗叫。
林秀下樓走到門外,看到大黃和一隻灰狗站在門口,大黃興奮的看着他,說道:“主人,我們找到了!”
林秀問道:“在哪裡?”
那灰狗到現在還不相信,居然有人類能聽懂它們狗話,但和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於是它搖着尾巴,激動道:“跟我來!”
王都,北城區。
大夏王都並非只有權貴,事實上,整個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貧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與繁榮,與他們其實沒有什麼關係。
這裡絕大多數的人,都要爲填飽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東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數權貴不同,北城區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窮苦百姓,這裡的民房相對低矮,街上也不見禁衛巡邏,是整個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納垢的地方。
林秀和孫大力,大黃,小灰站在一處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問道:“就在這裡嗎?”
大黃此刻連連點頭,說道:“主人,我也聞到了,味道就在這個院子裡。”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門。
院內很快傳來一道警惕的聲音:“誰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煩開下門。”
那人道:“我們家兩個人。”
見對方沒有開門的意思,林秀繼續道:“還有一件事,官府發補貼,每戶一百文,老鄉,開門領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從門縫遞進來就行。”
林秀再次開口:“我們走了很久,有點口渴,可不可以討一杯水喝?”
那人無情道:“你們不是查人口嗎,去下一家討吧。”
林秀耐心耗盡,大怒道:“給臉不要臉,大力,上!”
轟!
孫大力輕輕一推,兩扇大門便轟然倒地,一對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驚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孫大力,顫聲道:“你,你們是什麼人,來我家幹什麼?”
大黃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邊的房間裡。”
林秀看了這對男女一眼,向右邊的房間走去,那男子面色一變,正要阻攔,卻被孫大力如小雞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孫大力瞥了他們二人一眼,說道:“老實點,別逼我動手。”
二人見識到孫大力的怪力之後,果然不敢輕舉妄動了,只是臉上的驚懼卻越來越深。
林秀走到右邊的房間門口,推門而入,在房間的牀上發現了一個睡着了的小男孩,無論是長相,還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無二。
似乎是林秀的腳步聲驚動了這小男孩,他在睡夢中猛然驚醒,然後就大哭起來。
林秀走到牀邊,將他抱起來,摸了摸他的腦袋,說道:“別哭,壞人已經被抓到了,我帶你去找你的爹孃。”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來的時候,院子的那對男女噗通一聲跪在地上,哭訴道:“不關我們的事啊,我們也只是幫別人的忙……”
……
陳府。
柳清風已經詢問完了陳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婦人,沉聲問道:“說,你把陳家少爺藏到哪裡了!”
陳員外老來得子,對這兒子格外寵愛,僅僅是給他請的奶孃,就有四個。
這婦人是奶孃之一,她根本沒想到,她只不過是在被詢問的時候,露出了一點點驚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識破抓出來,被一連串的逼問之後,漏洞越來越多,已經沒辦法再狡辯……
想到這裡,她乾脆心一狠,看着陳員外說道:“沒錯,是我把少爺藏起來了,給我一萬兩銀子,然後放我走,我就把少爺交給你,否則,老爺就等着給少爺收屍吧!”
柳清風雙目一凝,怒道:“混賬東西,到現在居然還敢口出威脅……”
他話未說完,就被陳員外拉住了衣袖,陳員外一臉苦色,說道:“算了,不就是一萬兩嗎,給她就是了,還是我兒的命要緊……”
那奶孃臉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爺老來得子,對這根獨苗萬分寵愛的心思,才冒險擄走了少爺,本想讓親戚來騙這一萬兩銀子,現在則是逼不得已了。
奶孃看着陳員外,說道:“老爺,我還要告訴你,如果我出事了,他們也會殺了少爺,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個小男孩從外面走進來,問道:“最好什麼?”
小男孩看到陳員外時,立刻伸出雙手,大聲道:“爹爹!”
陳員外愣了一下,臉上立刻露出狂喜,從林秀手中接過孩子,緊緊的抱在懷裡,連連道:“回來了,我的兒子回來了!”
那奶孃看着這一幕,當場面如土色,雙腿一軟,癱倒在地。
怎麼會這樣!
她明明把少爺寄放在親戚家裡了啊!
柳清風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萬馬奔騰……
他費了好大的心思,纔將犯人找了出來,正打算繼續盤問,可林秀,林秀直接將孩子抱回來了,他怎麼會知道孩子在哪裡,難道他的能力是卜卦,這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