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一件小事足以改變一個世界,所謂的‘蝴蝶效應’便是如此,能夠使得中國政府從雅加達的人道危機事件中脫身而出,其實並不是什麼北京的公關宣傳,或者是掩蓋真相這樣的手段,而是印尼人自己的愚蠢所謂。

其實在雅加達城剛剛被合圍的時候,國際紅十字組織就連續給印度尼西亞運來了三大貨船的人道主義救援物資,這些人道主義救援物資一部分是紅十字會組織的,一部分是世界糧農組織的,還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中國,這其中除了糧食就是最爲緊缺的藥品之類了。這一切都是爲了使得雅加達不去爆發大規模的人道主義災難,事實上,包括一些西方媒體從業者也承認,至始至終,中國政府都沒有試圖去阻止紅十字會的人道主義救援。

之所以中隊並沒有阻止人道主義組織的救援,同時又主動積極的配合紅十字會、紅新月會,對印尼難民實施救援,這一方面是北京也不願意擔上一個惡名,而且中國政府和軍方也不希望看到一場驟然爆發的雅加達人道主義危機直接的導致自己在國際社會的被動,對於此時的中國政府來說,一切都以利益至上,凡是符合中國利益的行爲,哪怕是救助別民,也可以去做。

這種務實的做法使得中國政府雖然因爲‘雅加達人道主義危機’而備受責難,卻並沒有遭到各國政府的聲討,因爲無論是媒體還是政客,除了那些比較愚蠢的諸如綠黨這樣的蠢貨者們會去空談一番之外,基本上誰都無法去忽視中國政府和軍隊在雅加達圍城之後所做的工作,再有就是印度尼西亞人的底子本身就不乾淨,誰都不會忘記了1998年這個國家對於華人們做了什麼,誰也不會忘記那些亡國海外的日本人被他們扣留後的遭遇。

不管怎麼樣,中國人的確是有去做,去努力,去和國際紅十字會、紅新月會以及一些民間團體及聯合國組織一起建立了衆多的難民營,而且食物、藥品都有準備到位,可是雅加達的最高統帥者們卻不允許那些難民們逃出城來,他們用嚴格的管理制度封鎖了那些平民們流動的路徑,使得他們充當人肉盾牌,這一切在被新聞媒體報道之後,立即在全球範圍上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更糟糕的事情隨之也因爲雅加達的衛戍部隊的‘自作聰明’而發生了,一直以來,爲了能夠殺傷中隊,印尼人都是有在除了武裝部隊之後,還鼓動那些年輕的狂熱分子們去和中隊做對抗,這種本身就有違交戰守則的做法不僅僅是玷污了軍人的榮譽感,也不是《日內瓦公約》所允許的。甚至可以說,是有違人道的,是不可被接受與原諒的。

誰都知道共有159條正文和3個附件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公約》(即1949年日內瓦第4公約),其實由於在1899年海牙第2公約和1907年海牙第4公約附件中只有一些零散的保護平民的條文,因此第4公約是對這些條文的補充和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處於衝突一方權力下的敵方平民應受到保護和人道待遇,包括准予安全離境,保障未被遣返的平民的基本權利等;禁止破壞不設防的城鎮、鄉村;禁止殺害、脅迫、虐待和驅逐和平居民;禁止採取使被保護人遭受身體痛苦或消滅的措施,包括謀殺、酷刑、體刑、殘傷肢體及非爲治療所必須的醫學或科學實驗等;和平居民的人身、家庭、榮譽、財產、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在一切情況下均應予以尊重,無論何時,被保護人均需受人道待遇,並應受保護,特別是使其免受一切暴行或暴行的威脅及侮辱與公衆好奇心的煩擾;佔領國不得強迫被保護人在其武裝或輔助部隊服務;禁止集體懲罰和扣押人質等條款。

關於交戰中的平民問題,這個公約的第4條便是明確指出“在衝突或佔領的場合,於一定期間內及依不論任何方式,處於非其本國的衝突之一方或佔領國手中之人,即爲受本公約保護之人”第35條則是“在衝突一方領土內的一切被保護人,在衝突開始時,或衝突進行中,希望離境者,除非其離去有違所在國的國家利益,均應有權離境。”第38條提出“在衝突一方領土內的被保護人的地位,在原則上應繼續按照和平時期有關外國人的規章予以規定。在任何情況下,應有權領受送來的個人或集體救濟物品;獲得與有關國家的人民同等的醫藥照顧與住院待遇;同樣獲准遷出戰爭危險區域;同樣享有兒童、孕婦、幼兒所享有的優惠待遇;獲准舉行宗教儀式並接受本教牧師的精神協助。”可是印度尼西亞人卻並沒有遵守這些基本的條款,他們頻頻以武裝分子,尤其是那些狂熱的宗教信仰者,國家主義者,僞裝成平民,事實上,按照交戰規則,他們這樣做完全是有違基本的國際法的。

在現代戰爭中一個最重要的發展就是交戰規則概念的演變。交戰規則規定了國防部隊在何種情況下,何種程度上,纔可以用兵。而且交戰規則首先必須得符合國際法。這樣,當國際法,環境法,國際關係法和國內法等等制約作用力形成的時候,也就一起形成了一個“軍事行動法”。這個軍事行動法在當今的軍事行動中已經成爲一個不可缺少的考慮因素了。國際法有關條例規定戰爭中對平民的附帶損害必須得保持最低水平。

可是印尼人卻違背了這個基本理念,他們頻頻以武裝平民襲擊中隊,按照《日內瓦公約》中的規定。合法的交戰人員包括交戰雙方的武裝部隊、非正規軍、居民軍和游擊隊的成員這些人受到保護,而間諜和僱傭兵卻並不受到保護,這些印尼人往往身體上綁着炸藥,冒充成難民,在經過中隊的檢查站時,引爆身上的炸藥,從而達到殺傷中人的襲擊目的。

由於從雅加達被包圍的那天起,中隊便是在城市的各個進出口方向構築了檢查站,到處都是林立的隔離墩、拒馬、隨時可以放下的阻欄杆和伸縮三角釘阻攔帶,全副武裝的中國士兵把守着這些層層疊疊設置的路障,通過這些路障,車輛都必須的藥蛇行繞過這層層相疊累的拒馬、混凝土阻隔墩。由於之前印尼人多次發動了自殺式襲擊,所以進出這些出口地帶,荷槍實彈的中國士兵都反覆仔細的檢查一切人員和車輛,可就是這種檢查往往如同美軍在伊拉克,以色列軍隊在加沙地帶一樣,頻頻遭到襲擊。那些身藏着炸藥的印尼人看起來就和平民沒有什麼差別,如果不注意他們的眼神,很難從注意到他們的。這些人體炸彈的目光中往往帶有着片絲的恐懼及決死的色彩。

剛開始的時候,國際救援組織,如國際紅十字會、紅新月會這樣的組織還很難理解中隊在那些進出口地帶遭到的傷亡,甚至對於中隊射殺一些被判定爲‘人肉炸彈’的印尼人時,還表現出不滿,可是當連續兩起爆炸事件直接造成了國際援助人員死傷的時候,這些人道主義組織的口吻便是變了。其實那些印尼武裝分子也沒有注意到有人道主義救援人員在出入口地帶幫忙救援。如果注意到了這個襲擊,印尼人也不會如此不顧大局。

之所以那些人道主義救援人員在出入口地帶幫忙救援,是因爲雅加達城內洪水氾濫,而且隨着中隊對雅加達展開總攻,不斷有難民逃出城來,而中隊每攻佔一個地區都首先幫忙疏散平民,可是在雙方的槍炮對轟之下,許多平民都遭受到了不必要的傷亡,一時間傷者累累,死者成片,爲了能夠迅速的救治那些平民,同時安排好那些又冷又餓的難民,人道主義組織在中隊的幫助下,冒險進入交戰地帶實施救援。

本身前線就是有危險的,自從南區作戰中,一名跟隨第42集團軍的挪威救援人員被流彈打死後,中隊便是嚴禁這些救援人員進入交戰區,而是從本就有限的兵力中分散出一部分後送那些平民,而人道主義救援人員則是在出入口地帶將這些被輸送出來的平民接送到難民營去,進行救治。但是進出口地帶的必要檢查還是要進行的,於是也就了一些印尼武裝分子混跡在難民人羣中,有針對的展開自殺性爆炸襲擊。

接連的兩起爆炸事件造成了六名中國士兵傷亡,四十餘名印尼平民傷亡,此外還有四名人道主義救援人員命歸黃泉,此事被新聞媒體報道之後,立即在國際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