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內外應對突發事件的經驗
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是提高政府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能力的前提。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應急管理體系是由機構(官方和民間應急管理機構)、設施(應急管理的基礎設施、技術支撐、物資設備)和組織(協調、預警、演練、培訓)等要素組成的有機系統。國內外在應對突發事件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1.建立統一的指揮調度中心
我國現行的“指揮部—應急辦”管理體制是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形成的。突發事件所在地政府位居一線,理應更加了解當地實際情況,更加便於作出快速反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根據防治非典疫情的經驗,我國已經明確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行以塊爲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對於其他各類應急事務,除了少數跨省區的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由中央政府直接處置外,也應當按照屬地分級管理原則來構建政府應急管理體系框架。從國際經驗看,應急事務一般都是由當地政府直接處理,只有解決不了時,才請求上一級政府提供支持和幫助,由上級政府提供物資、資金、技術、人員等方面的必要幫助,應急指揮調度仍由當地政府負責,而不是應急責任上交。
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的應急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爲主”。城市政府和縣級政府(不包括區政府)由於通常處於應對突發事件的第一線,因而應當將各種應急管理資源整合在一起,設立實戰性的應急管理中心,建立指揮協調設施、信息聯繫網絡和應急專業人員,統一協調處置當地應急事務,形成強有力的指揮中心和應急聯動機制,直接處置突發事件;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可以建立一個綜合性的應急指揮機構,這個機構並不取代其他專業部門的應急職能,而是一個平戰結合的輔助性機構,主要功能是建立指揮設施、信息網絡和專家諮詢顧問班子,整理分析應急信息,研究應急事務和預案,一旦面對重大突發事件,即成爲制定應急決策方案和指揮調度中心。
2.確立嚴格的信息報告制度
在危機管理方面,現在政府不是沒有信息報告制度,而是不規範,不統一,不標準,缺少嚴格具體的設定
。比如,各種各樣的信息中哪些需要上報,哪些不需要上報,向誰報告,在什麼期限內上報,並不嚴格具體。針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制定了嚴格的疫情報告制度,如零報告制度、24小時報告制度等具體規則,政府掌握疫情信息的準確性大大提高,爲正確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再如,應該上報的信息沒有上報,有關部門或人員應當有什麼樣的責任,受到什麼處罰,也應當作出具體規定。在現實中,有的地方或部門出於各種原因,對不利的事情、負面的事情知情不報,或者虛報少報,有些地方發生突發事件,壓住不報,私下處理。所以,對信息上報的責任應該有明確設定,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追究不按規定上報有關信息的責任。沒有嚴格具體的設定,就不可能形成通暢靈敏的應急信息報告系統。
3.加強防範演練和培訓
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發生通常會出現“預兆”。國內外應對突發事件經驗表明,是否經過演練培訓,結果大不一樣。組織好有針對性的演練和培訓,不僅可以實際檢驗應急預案完善與否,而且有助於提高心理素質,遇事就會臨危不亂。據澳大利亞悉尼奧運會安全總指揮傑克遜介紹,悉尼在奧運會開始之前進行了長達72個小時的總演習,以檢驗預案的完備程度。從演練情況看,在防震、防火、防暴等方面做得比較好,在防污染、防疫情、防事故等方面的演練則做得不夠。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也做了相關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
4.設定公開預警的標準等級
及時向社會公衆預警風險,是政府的責任,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表現。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是哪些信息應當及時向社會公衆公佈,到什麼程度應當公佈,在什麼範圍內公佈,常常令人難以抉擇,實際中的做法也不一致。有的擔心引起人心恐
慌,擔心影響投資環境,該公佈的信息不及時向社會公佈。國外也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如英國1989年沒有及時公佈瘋牛病信息,造成疫情蔓延,引起公衆不滿,同時造成巨大經濟損失;2003年英國又爆發豬口蹄疫,這次政府汲取處理瘋牛病的教訓,及時公佈消息,說明情況,增強了社會防範準備,減少了社會恐慌。因此,爲了及時向社會公衆預警風險,辦法之一就是設定公開風險信息的標準和等級,達到設定要求的馬上自動公佈於衆,沒有達到設定等級的風險繼續追蹤。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爲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爲最高級別。美國紐約市的疫情監測和預警系統,具有疫情信息彙集和分析功能,只要有急診病人打“911”電話報告病情,有關信息就會立即輸入系統。只要相同病症增多,系統就會自動警報。這些經驗,說明設定風險等級,及時向社會預警,對有效處理突發事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提供完備的應急法律框架
法律法規是防範處置突發事件的依據。經驗表明,應對突發事件首先要迅速控制事態,防止擴大升級,爲此需要依法賦予有關部門必要的控制權和手段。在這方面,國外經常使用的是緊急狀態法,實行緊急狀態的分級管理,使應急處置有法可依,同時避免反應過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建設,目前已經制定了一些涉及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有關文件,並取得了顯著成績,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爲了提高社會各方面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在認真總結我國應對突發事件經驗教訓、借鑑其他國家成功做法的基礎上,2007年,我國制定了《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