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生
第二卷
第三十一章 這種事還能攤派?
從情理上每個人都偏向於同情弱勢羣體。
絕大多數老百姓都是弱勢羣體,但這其中一部分人藉着弱勢羣體的身份搞事情的時候怎麼辦?
我們終究還是一個法治國家!
有法依法,無法依例!
跪在施工區域圍擋大門外的鄭胖子一家披麻戴孝,應該是他的母親死了!
但是這種強行碰瓷的述求是不會被任何人支持的。
林雲的擔心、恐懼也僅僅持續了一會,因爲取而代之的情緒是憤怒。
剛纔主要領導出來的時候,這一家子就開始了哭嚎!
在林雲看來極其拙劣的表演,還是成功引起了主要領導的注意。
領導略微的停頓,看了看身邊的幾名鎮上的幹部,再看了看跪在地上的四人,繼續往車上去了,而領導的秘書馬上過來跪着的四人身邊,詳細的詢問情況。
田主任不知道這個事情,所以趕緊找到了林雲詢問。
“……,就是這樣的,但是他今天爲什麼披麻戴孝,我還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情。”
人不會輕易的披麻戴孝,只要不是無恥之尤的人都不會,所有人都看到了,都能判斷,林雲不說這個問題,是讓田主任自己去判斷。
林雲原原本本的的把事情說了,也說了前幾天這兩口子到項目部來吵鬧,有錄像的事情。
“林經理,這個事情你們處置得非常好,至於今天這幾人闖到面前來,不是你們的責任。”
看得出來田主任還是一個很明事理的人,這個事情是鎮村兩委的事情,跟項目部一點關係也沒有,和業主一點關係也沒有。
幾名鎮長的幹部也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MD,剛纔往領導身邊湊的時候,你們最積極,但凡你們留兩個人在外面,也不至於搞成這樣。
這樣直接撞到領導面前,就等於失去了主動權了,雖然最終會真相大白,但是這幾人的前途堪憂呀,和稀泥和不好最終還是會沾染上稀泥。
雖然基層工作是難做的,但是主動和被動是有非常大區別的,這是態度問題,這些落在領導眼裡,就是你幾人懶政,不作爲。
委屈嗎?
委屈!
這種事情誰攤上誰倒黴,無妄之災呀!這是鎮上幾人的想法。
委屈嗎?
不委屈!
這是你的轄區,前期處置不當,放任的惡果,這是領導的看法。
基層工作不好做,但不能放任,影響是個大問題,老百姓的以訛傳訛之下,不知道會傳成什麼樣!
讓這幾人就這麼撞到領導面前來,就是工作不力的象徵,這不是帽子,根本都不需要扣,從領導看到這一出開始,這頂帽子就自動落在了鎮上幾名幹部的頭上。
田主任在林雲這裡得到了反饋,立馬向交通局長做了彙報。
地方主要領導在車上,但沒有召喚,田主任沒有膽子去主動彙報。
領導的秘書問了鄭胖子兩夫妻,這對演員簡直是無所不用其極,一邊聲淚俱下的控訴,一邊對着林雲和鎮上的幹部指指點點。
但領導的秘書是何等人物!
怎麼可能完全相信一面之辭呢!
回頭再問了鎮上幾個幹部,然後又找了交通局局長和田主任瞭解情況。
最後領導的秘書上車向領導彙報去了,然後再沒下來,五分鐘以後,車隊走了。
一言不發,就是領導的態度!
你們自己的屁股還得你們自己擦!
你幾個管理一個鎮有難處!我TMD的還管理一個縣呢!我找誰去呀!
這就是領導的態度!
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這是原則!
人怎麼來的,自己負責怎麼勸回去!
……
下午兩點半,鎮上,辦公樓,二樓大會議室。
與會人員:鎮委唐書記,劉鎮長,鎮辦公室鍾主任,交通局田主任和屠工,總監趙法憲,施工單位林雲和何成剛。
這種會議就是典型的和稀泥會議,林雲是有充分思想準備的。
不知道是誰向唐書記提議的開會,但這種時候把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還有監理單位召集起來,想幹嘛?
很快林雲就有答案了!
因爲最先發言的鎮辦公主任的話已經很明顯了,息事寧人,搞攤派。
“……,事情就是這樣子的,大家也都瞭解了,本着人道主義精神,我提議採取捐款的方式,由鎮上出面去安撫家屬情緒。我個人意見,是鎮上的捐款金額最低三千,村上的捐款金額最低兩千,施工單位的捐款金額最低五千……”
什麼個人意見?
你大爺的,這種事情憑什麼搞攤派!
爲什麼要出錢?
施工單位有任何理虧的地方嗎?
但凡施工單位有一丁點責任,別說五千,五萬都認了!
這種事開了頭,萬一今後再出現類似的事情怎麼辦?
林雲和何成剛聽完對望了一眼,各自的眼中都是說不出的意味深長。
出錢安撫不是最好的辦法,也不是最正確的辦法,卻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辦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把影響降到最低。
屁股決定腦袋,幾個臭皮匠憋出來一個自以爲諸葛亮的絕妙主意,但立場不同,林雲和何成剛覺得有點瞎胡鬧。
林雲理解鎮上幾位幹部的難處,但錢是絕對不會出的,各自的體系不同,但都要對自己的崗位負責,對自己的單位負責。
有人會反對的!
“鍾主任,村上沒錢,就算有錢也是集體的錢,這消息要是傳出去了,拿集體的錢去安撫個人,我這個村支書怕是隻有下課一條路了。”
村委田支書是第一個反對的,這人也是很能認清形勢的,這話要是唐書記或者劉鎮長說的,他絕對不會第一個出來反對,而是會採取更委婉的方式,但這話是鍾主任說的,他反對起來沒有一點心理壓力。
而這個話爲什麼由鍾主任來說,十有八九這些人開會的時候,這個主意是他提出的,太簡單粗暴了。
如果這個話由兩位領導幹部出來說,被人反對了,容易面子上掛不住,既然鍾主任措辭用的是提議和建議,那就是鎮上幾人也沒有形成決議,而是放出來試探大家的。
林雲看到村委田支書反對,瞬間就想通了這其中的關節,林雲把頭轉向業主田主任,投去一個問詢的目光,田主任迎着林雲的目光,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但林雲捕捉到了。
“鍾主任,我們也是國企,財務制度你是知道的,所有的開支都要留憑證,這錢出得不明不白的,今後我也沒辦法向公司交代。如果這個死者家屬確實是屬於政策幫扶的困難戶,本着自願的原則,我可以發動項目部個人捐款,另外我可以個人表個態,我願意捐助五百元。”
得到了田主任的肯定,林雲說起話來也是滴水不漏,我自己可以捐五百,但是前提條件是這家人必須是困難戶,我也可以發動項目部衆人捐款,但是得自願。
林雲這些話還算委婉,但是依然是反對攤派的,真要是困難戶,我花錢消災,五百元我認了。
五千塊的開支權利林雲是有的,但是防不住悠悠衆口,憑什麼自己去承擔後果,我TM第一個擔綱的項目,我爲什麼要做這樣毫無根據的事情,今後又如何向公司解釋!
林雲說完,交通局田主任開始把話接了過去。
“鍾主任這種處理方式我是持肯定意見的,但是會不會留下隱患?這是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既然有法律,我們爲什麼不能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問題,人死了,到底是誰的責任?肇事者究竟是誰?這纔是重點!只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會不會偏離了本質,我們在座的不能因爲害怕事情的影響不好,而主動成爲替罪羊吧。”
這要是肯定,豬都笑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是個人原則!
會議說不上不歡而散,但至少是在不是很愉快的氣氛中結束的。
從公允的角度去說,鎮上幾位幹部也是沒辦法,這種事誰都沒辦法,沒抓到肇事者之前,這個事情只能懸而未決。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這鄭胖子一家是怎麼知道縣裡主要領導要來工地的消息的。
這無疑也是讓鎮上幾人很火光的事情,和鎮上幾人不同的是,林雲倒是和事不關己的所有人一樣,守着一個很基本的快樂原則。
這個原則很是簡單易學,所有人都能上手。
“關我屁事!”
事到臨頭,大家體系不同,又沒有絲毫的責任,要想守望相助確實做不到。
誰都有難處,理解是一回事,同意是另一回事,堅決不能接受這樣的攤派任務,不能開這樣的頭,這是大原則問題。
在原則問題上,林雲不怕得罪人。
很多時候,對於原則問題,林雲還是保持一貫的二桿子作風,這是改不了的。
一句大不了,後面能接的自然就是老子不幹了。
對,大不了老子不幹了。
我可以放棄一部分道德,但我絕不能去觸碰規則,你要有本事,你找我公司領導去,能力範圍之外的事情,不能輕易的答應。
林雲也相信鎮上幾位幹部能理解,至於其中個別人會有不滿,林雲也不怕。
還是那句話,大不了……
既然能做到大不了不幹了,那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