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現階段我國個體私營經濟基本情況(1)

一、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經歷了一個雖有曲折但仍是快速發展的過程。1978年,全國城鎮個體工商業者僅有14萬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隨着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調整,個體私營經濟逐漸恢復和發展。特別是黨的十五大報告和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進一步明確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我國個體私營經濟又迎來了新的快速健康發展時期。

(一)個體工商戶的發展現狀

1.基本情況

截止1998年底,全國個體工商戶戶數已達3120.2萬戶,從業人員6114.4萬人,註冊資金3120.31億元。個體工商業的發展帶來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1998年全國個體工商業共創造總產值5960.35億元,實現營業收入1.75萬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9780.46億元。

2.城鄉發展情況

1998年全國城鎮個體工商戶戶數爲1023.8萬戶,佔總戶數的37.72%;從業人員2259.31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36.95%;註冊資金1335.63億元,佔註冊資金的42.8%。

同期,全國農村個體工商戶戶數爲1943.21萬戶,佔總戶數的62.28%;從業人員3856.09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63.05%;註冊資金1784.67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57.2%。

3.地區發展情況

1998年東部地區個體工商戶戶數爲1393.83萬戶,佔總戶數的44.67%;從業人員2733.7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44.71%;註冊資金1617.78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51.85%。東部地區個體工商戶的產業結構比例爲:第一產業4.29%;第二產業13.29%;第三產業82.42%。

西部地區個體工商戶戶數爲534.34萬戶,佔總戶數的17.13%;從業人員895.54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14.65%;註冊資金404.45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12.96%。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比例爲:第一產業0.54%;第二產業l.63%;第三產業88.83%。

中部地區個體工商戶戶數爲1192.03萬戶,佔總戶數的38.2%;從業人員2485.16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40.64%;註冊資金1098.07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35.19%。中部地區個體工商戶的產業結構比例爲:第一產業7.15%;第二產業11.79%;第三產業81.06%。

4.產業行業發展情況

在1998年全國個體工商業的產業結構中,第一產業147.93萬戶,佔總戶數的4.74%;從業人員299.85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4.9%;註冊資金124.16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3.98%。

第二產業382.62萬戶,佔總戶數的12.26%;從業人員1058.02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17.3%;註冊資金544.92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17.46%。

第三產業所佔比重最大,共有2589.65萬戶,佔總戶數的83%;從業人員4756.53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77.8%;註冊資金2451.23億元,佔註冊資金總額的78.56%。

(二)私營企業的發展現狀

1.基本情況

截止1998年底,全國私營企業戶數已達120.10萬戶;從業人員1709.08萬人,其中投資者人數263.82萬人,僱工人數1445.26萬人;註冊資本(金)7198.06億元。全國私營企業戶均註冊資本已達59.94萬元;註冊資本在100至500萬元的私營企業10.78萬戶;註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1.7萬戶;私營企業集團1563戶。1998年全國私營企業共創總產值5853.25億元;實現營業收入5223.75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3059.35億元。

2.城鄉發展情況

1998年全國城鎮私營企業戶數爲75.55萬戶,佔私營企業總戶數的62.91%;從業人員972.58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56.91%;註冊資本5334.85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74.12%。

同期,全國農村私營企業戶數爲44.55萬戶,佔私營企業總戶數的37.09%;從業人員736.50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43.09%;註冊資本1863.21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25.88%。

3.地區發展情況

1998年東部地區私營企業戶數爲77.49萬戶,佔總戶數的64.52%;中部地區私營企業戶數爲26.72萬戶,佔總戶數的22.25%;西部地區私營企業戶數爲15.89萬戶,佔總戶數的13.23%。

從各地區的產業結構看,雖均以第三產業爲主體,但由於各地經濟發達程度不同,又反映了一定的地區特色:作爲我國傳統農業區的中部地區的第一產業比重相對最大,較發達的東部地區的第二產業比重相對最大,不發達的西部地區的第三產業比重相對最大。其具體比例爲:東部地區第一產業1.41%、第二產業44.11%、第三產業54.48%;中部地區第一產業4.04%、第二產業39.47%、第三產業56.49%;西部地區第一產業1.81%、第二產業37.51%、第三產業60.68%。

4.產業行業發展情況

在1998年全國私營企業的產業結構中,第一產業2.5萬戶,佔總戶數的2.05%;從業人員34.07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1.99%;註冊資本121.86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1.69%。

第二產業50.69萬戶,佔總戶數的42.21%;從業人員912.56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53.39%;註冊資本2575.06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35.77%。

第三產業66.95萬戶,佔總戶數的55.49%;從業人員759.14萬人,佔從業人員總數的44.42%;註冊資本4501.14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62.53%。

5.企業組織形式情況

1998年全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已達62.16萬戶,佔總戶數的51.76%;投資者人數172.12萬人,佔投資者總人數的65.24%;僱工人數679.48萬人,佔僱工總人數的47.01%;註冊資本5787.91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80.41%。

獨資企業戶數爲44.17萬戶,佔總戶數的36.78%;投資者人數44.13萬人,佔投資者總人數的16.73%;僱工人數552.51萬人,佔僱工總人數的38.23%;註冊資本1008.42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14.01%。

合夥企業戶數爲13.77萬戶,佔總戶數的11.47%;投資者人數47.58萬人,佔投資者總人數的18.03%;僱工人數213.27萬人,佔僱工總人數的14.76%;註冊資本401.73億元,佔註冊資本總額的5.58%。

二、現階段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特點

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的不斷髮展,對於發展社會生產力、活躍城鄉市場、方便羣衆生活、擴大勞動就業、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個體私營經濟在吸納安置下崗職工和就地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成了安置勞動就業的主要渠道之一,較好地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最近幾年,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發展速度加快,總量持續上升

由於政策穩定,政治環境、經濟環境、社會輿論環境寬鬆,特別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談話發表之後,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速度加快,戶數、人數、註冊資金均快速增長。從1993年到1998年六年間,個體工商戶戶數年平均增長速度爲12.1%,私營企業戶數年平均增長速度爲42.9%。

2.經營範圍和領域不斷擴大,行業結構趨向合理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初期,主要從事商業、飲食業和修理業。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日益拓寬,從事製造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倉儲業、文化教育事業以及農、林、牧、漁業的逐漸增多。從產業結構來看,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等第三產業仍佔主體,從事第一產業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迅速增加,到1998年底已達150多萬戶,說明農村要發展經濟,脫貧致富,必須走商品化、產業化的道路。

3.科技型、外向型私營企業發展迅速

一些私營企業依靠科技創新和技術轉讓,生產出高科技產品,填補了國家空白,將科學技術迅速轉化爲生產力,促進了技術市場的發育和完善。一些企業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參與競爭,出口創匯額明顯增加。1998年出口創匯私營企業有6082家,出口創匯摺合人民幣187.6億元,全國已有61傢俬營企業經外經貿部批准,獲得自營進出口權。

4.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出現了逐步集中的趨勢

近年來,農村涌現出爲數不少的專業村、專業鄉和專業市場,大量吸納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爲創建小城鎮做出了貢獻。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個體私營經濟還出現了集約化發展的好勢頭。

5.個體私營經濟與公有制經濟的聯繫更加密切

除了經營上的合作、競爭外,又出現了各種形式的產權組合,實現優勢互補。不僅如此,個體私營經濟已經成爲最具吸納能力的就業領域,緩解了城鎮的就業壓力,在安置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僅據最近兩年的不完全統計,個體私營經濟吸納安置的下崗職工已超過650萬人次。

6.從業人員結構發生變化,整體素質不斷提高

不少知識分子、專家學者、技術人員、復轉軍人、離退休人員、黨政機關分流乾部和原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加入個體私營經濟隊伍,使得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經營者的人員素質、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不斷提高,整體素質逐步改善。

三、現階段我國個體私營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原因

當前,我國個體私營經濟之所以能夠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黨和國家根據我國生產力發展的實際,不斷調整所有制結構,制定了一系列有利於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使生產關係適應了生產力的發展,從而保證了個體私營經濟的持續發展。特別是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確立了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確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等科學規定,必定給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帶來一次前所未有的機遇。

(2)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爲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市場氛圍。

(3)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加大了扶持和引導的力度,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4)千百萬個體私營從業人員在黨的關於個體私營經濟方針政策的指引下,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艱苦創業,不斷進取,使個體私營經濟出現了蓬勃發展的新局面。

(5)工商行政管理等政府部門的有效管理,爲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6)個協、私協組織的普遍建立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作用、黨和政府聯繫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經營者橋樑紐帶作用和政府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助手作用的發揮,使廣大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經營者守法經營、勤勞致富,保障了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第一章現階段黨和國家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規定

一、黨和國家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簡要回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個體私營經濟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作爲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個體私營經濟,之所以在短短21年的時間獲得迅猛發展,主要是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的引導、扶持和保障。而黨和國家的這些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是逐步發展、完善的。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我國長期受“左”的思想和蘇聯社會主義模式的影響,片面追求公有化程度,形成了純而又純的公有制經濟格局,到1978年底,各種形式的私營經濟幾乎絕跡。而個體勞動者只能在街道、生產隊的“統一安排下,從事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不剝削他人的個體勞動”。到1978年全國僅剩下14萬人。特別需要說明的是,1975年憲法和1978年憲法中,我國經濟按所有制來劃分,只有兩種,即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

1978年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社員自留地、家庭副業和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部分。”隨後,黨中央先後在農村實行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城鎮則以解決待業青年的勞動就業問題爲契機,明確規定了允許和鼓勵個體經濟存在和發展的政策。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首次明確提出:“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是我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一定範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1981年7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提出:“在農村和城市,都要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作爲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第11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這是第一次在憲法中確立了個體經濟的合法地位,並明確地使用了個體經濟的概念。之後,1984年2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農村個體工商業的若干規定》等。

1986年4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民法通則》專門就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作了規定。《民法通則》關於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這些規定一直延用到現在,即使《個人獨資企業法》頒佈施行後,也仍然適用。(《民法通則》有關個體工商戶的規定,我們將在下文中詳細說明。)1987年1月,中央明確提出,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少數私人企業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對於有些爲了擴大經營規模的私人企業,也應當採取“允許存在、加強管理、興利除弊、逐步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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