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誰能指望陷入熱戀中的男生還能保持絕對的理智,我想那人八成是有病。
古人云:問世間情爲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有點過火,也很中肯。
而我,恰恰是芸芸衆生中微不足道的一位,所以......
打架?
常事!
理由?
欠揍!
初三時,已經十六歲了,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了。可是,我們總想着做點什麼惹人注意的事情,以免被人忽視。我,就是那樣。
我打別人,是爲了證明我比別人厲害,被打,只能安慰自己是不小心。
幼稚?還是顯擺?
都有吧!
還記得,班主任老師的經典名句——男人不吸菸、不喝酒,那還叫男人嗎?
一致被我們男同胞們奉爲聖旨,結果,我們都是奉旨抽菸,奉旨喝酒。很搞笑吧?直到班主任老師忍無可忍,收回那道聖旨,改言:抽菸、喝酒,可以!但不是現在,以後有的是機會。
然而,正處叛逆時期的我們,顯然不在乎老師們的威嚴。
喝酒,喝的昏天暗地;抽菸,抽的忘乎所以。
我想,在那一段時間中,我的眸子裡是沒有你的痕跡的。是刻意忽視,還是真的沒有注意過?我沒想過,也不想再回憶。
有那麼一個瞬間,好想時間就此定格,而定格就是所謂的永遠吧!
初三,幾乎每星期都要補課,美其名曰抓緊點滴時間,難聽些,就是壓榨學生的剩餘時間。詛咒過老師,現在想想,真是小孩子。
具體哪一天,已經記不太清楚了。只記得是一箇中午,她坐在我身邊,我們聊着。依然是不好意思和她對話,所以,她說,我寫。不知道聊到了什麼,她笑得很開心。陽光透過玻璃窗,灑在她本就很是嬌媚的容顏上,更添幾分豔嬈。一時間,我癡了......
或許,就是從那時起,我把她當做了自己的一切吧。
人是一種很奇怪的動物,就像別的動物捍衛自己的食物,我努力着,捍衛着自己的她。
更加的肆無忌憚!
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我以爲自己和她的所謂戀情,是秘密,實質上成了全班秘而不宣的秘密。老師知道了,於是,談心。
“最近,你的學習不在狀態啊!”
“哪有?一直都很努力的。”
“聽說......”
“什麼?”
“和哪個女生走得很近!”
“有......嗎?”
“有的!”
完了!接下來肯定是要苦口婆心的教誨,我都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畢竟,她是班中的佼佼者,我的成績也不差,老師的希望可是不擇手段的。那時,就是這麼認爲的。
“你好好想想,我先去上課。”
“額......”
看着老師離去的背影,我無語了。
我是討厭一個人呆在安靜的屋子裡的,尤其是呆在老師的辦公室。
“考慮好了嗎?”
“沒什麼!”
揉着腥鬆的睡眼,無所謂的回道。在老師辦公室睡覺,感覺還真不賴。
“李毅,你看你現在是什麼樣子?”提高了分貝的聲音,還挺有幾分威嚴。
“不就是這個樣子麼!”對於疼愛我的老師,我一向是不以爲意的。
“......”
伸了個懶腰,從辦公室走出來,我拋去腦海中的天書。老師還真是生氣了呢!
只記得,“你們還小,不會有將來的”和“學業最重要”這兩句話。
也有想過,只是我的人生信條——人定勝天!
所以,事在我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