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軍!”
“阿業!”
“我們跑錯樓了!”
шшш¤ тTk án¤ ℃ O 陳一元喃喃出聲講道。
強軍、強業兩人表情大驚:“那怎麼辦?
“先上天台看看!”
陳一元拿出當大佬的擔當,咬牙說道。
“好!”
強軍、強業兩兄弟馬上應命。
很快,三人爬上十六層樓。
這裡是大廈頂層。
當他們打開天台鐵門,撩開一層層掛在鐵絲上的衣服、跨過一堆堆種着絲瓜的木架,來到天台邊沿時…
三個人表情都有些絕望。
“這棟樓行不通啊!”
“兩邊相隔有十幾米!”
“天台走不通!”
強軍、強業兩兄弟趴在天台邊沿,大聲喊道。
陳一元則探出頭往下望去。
只見密密麻麻警車已經停滿大廈樓底,一隊隊荷槍實彈,穿戴頭盔的防爆組、軍裝組警員正在下車,警方也對大樓拉起警戒線,用足夠的槍支、人馬把大樓圍城鐵桶。
很顯然,警隊在最初的機動反應以後,已經拿出嚴陣以待的氣勢,調動警署主力對罪犯開始圍剿。
整個九龍警署的精銳力量幾乎全都出動了!
畢竟,這是一場極其囂張的金鋪搶劫案!罪犯不僅動用AK步槍當作武器,而且成功搶劫金鋪,還在逃跑過程中射殺多名警員!
這種惡性搶劫案港島已經多年未出現!算起來自莊sir剿滅十大旗兵之首“何卓”以後,就已經近乎絕跡!
不知是人類都比較健忘,還是時間過去太久,總之歷史沒有給到他們教訓,更沒讓他長記性。
八十年代的省港旗兵不甘寂寞!
悍匪再次冒頭!
九龍警司李樹堂幾乎第一時間就想到“省港旗兵”四個詞,隱隱覺得是“省港旗兵”重出江湖,馬上把消息向莊sir報告,並且派出能調動的全部警力,九龍警區三分之二的行動警員,開始對旺角劫匪藏身的出租大廈大廈包圍,誓要把劫匪一網打盡。
此刻,李樹堂已經趕到現場親自指揮,而且派出防爆組與軍裝組上樓,開始對劫匪蹤影進行的排查搜索,同時疏散大樓內的普通市民,警告居家住民封鎖門窗,切勿擅自出門。
眼下情況大規模撤出居民是不現實,而且特別危險的辦法。
反之,疏散部分低樓層,過度恐懼的市民。
再讓其他市民呆在家裡,封好家門,纔是最安全的辦法。
也是損失最小的辦法。
“我們下樓!”
“找個房間躲起來!”
“再想辦法離開!”
陳一元把目光從樓底的情形收回,深吸口氣做出一個最明智的選擇。
“好!”
強軍、強業兩兄弟點頭應命。
他們幾乎是對陳一元唯命是從。
不過,他們並不是傻瓜,更不是聽話的應聲蟲。
因爲陳一元是他們當中最冷靜,最聰明的人,在遇到危險的時候,當然要聽陳一元的決斷。
大家出來行是要講信任的!既然當初離鄉時選陳一元做大哥,他們就不能擅自做主,更不能鬧內訌。
服從命令!
才能勝利!
這是他們軍旅生涯中最先學會的東西,也是刻在骨子裡的東西,兩人打心底的不會質疑、更不會背叛。因爲這在他們心裡等同於“信仰”,無人會背叛自己的“信仰”。
何況,進樓的事情是由“強業”提出來的,是“強業”認錯樓的!要不是陳一元及時發現,恐怕他們還不知道走錯樓了!他們也沒理由責怪一元哥。
而陳一元能夠認出走錯樓也很簡單,他在大廈五樓轉角的樓層號上,拿筆做過一個小記號。當他沒看到記號的時候,自然是走錯樓了。
“媽的!這條街幾棟樓長這麼像!我們怎麼分的清!”
“專門蓋來忽悠外地人的吧?草!”陳一元帶着兩個兄弟轉身離開天台,快步下樓尋找房間藏身。強軍、強業兩人則是一人一句,邊跑邊罵,心裡氣的不行。
“噠噠噠。”只見他們已經全部丟掉步槍,一人只揹着一個揹包,手中放底一把手槍,順着樓層走廊前進。
“一層居民已經撤出三十人!”
“一層居民撤出四十人!”
“還有一百名居民正在撤出當中……”
“A組在六層與追犯發生交火!!!一共三人!”這時大廈樓底,警戒線,指揮車外,李樹堂收到前方報告,表情嚴肅的下達命令:“苗志瞬!你帶人上去!”
“是!長官!”苗志順立正敬禮,馬上帶着重案組衝上大樓,撲進大廈尋找罪犯。
他們絲毫沒料到……
陳一元等人正在大廈十層……
警隊是則與另一夥罪犯交火!
張志恆站在旁邊表情有些焦急:“陸sir…你的人馬怎麼還沒來…這可是我先發現的案子,現場都被莊系的人馬接管了……再不來功勞就飛走了!”
“這可是兄弟們拼了命的案子!”
張志恆心裡算盤打的響亮,直至此刻還把功勞當作他的,真不知陸系手下這批行動警官有沒有作風優良一點的!
果然,上樑不正下樑歪,大佬沒有足夠正派的“大義”,跟着他的人也不會出什麼“良才”。
而在罪犯藏身,警匪交火,李樹堂忙着排兵佈陣,疏散大廈居民的時候……
旺角公寓樓內,攝影師取出錄影帶,表情有些忿恨的罵道:“那個警察怎麼敢向劫匪跪地求饒?他是警察!他有槍!他要保護我們市民的呀!”
“媽的,丟人現眼的撲街仔!”
這時劫匪已經脫離拍攝範圍,攝影師結束工作,回憶起剛剛的畫面,嘴裡還不饒人的罵罵咧咧。
雖說每個人都爹孃養的,但是穿上制服就有穿制服的責任。
何況,那麼多警員拼命和劫匪打!還有警員犧牲!
一個警官卻跪地投降?
這算什麼?
你站着肥仔警長的位置上看,他自私一點或許沒什麼錯,畢竟都是爲家庭考慮,人人都想活命。可當警察就要接受犧牲,就要對“罪行”挺身而出對抗!
該站出來的時候不站出來,那就是辜負身上的制服!辜負納稅人的錢!
理解他?老老少少,男那女女,港島幾百萬市民們沒那麼多聰明人,他們滿腦子都是小市民精神,“一哥”理解你,他們都不會理解你!
警隊自70年代努力培養出的形象。
他這一跪全給的跪沒了!
“樂小姐!這條帶子播不播?”攝影師扭頭看向旁邊的樂慧貞。
只要有點新聞常識的人都知道…
這條帶子播出來會有什麼影響!
裡面還有劫匪射殺人質、警隊強攻的片段呢!
“啊?”
樂慧貞楞神一下,旋即擡起頭道:“不播!”
“不播也得播!”
肥仔攝影師突然耿起脖子。
樂慧貞苦笑一下:“那就播!”
“好!你繼續負責現場拍攝,我把帶子送回臺裡。”
“馬上就能播一個特別報道。”
肥仔有些興奮。
樂慧貞點點頭,扛起攝影機道:“好。”
其實,她一開始會拒絕單純是出於“私信”,不想讓男神受到影響。
可是警隊是警隊!
男神是男神!
一個警員的表現不能代表整支警隊。
於是在攝影師擺出態度以後,樂慧貞也只能選擇妥協。
畢竟對於新聞人來說但凡拍到爆炸性新聞,那可不是說不瞞就瞞的,一個人單獨拍攝還好說,要是有兩個人以上基本不可能攔下來。
除非有人用錢封住整個電視臺的嘴!
而莊世楷也料到這一點,根本不擔心新聞會播不出去。反正他沒給的電視臺打錢,陸明華也不知道自身落入一場佈局當中,更沒機會給電視臺打錢。
至於樂慧貞?她除了熱衷於追靚仔,還指望她趕什麼?她只是個小記者,攔下新聞的膽子都無,乖乖聽話坐好動起來就行。
很快,肥仔攝影師下樓騎車,帶上錄影帶趕回無線臺。
樂慧貞扛着攝影機,蹲在警戒線外。
十分鐘後。
無線臺。
緊急新聞。
“各位觀衆,中午十一點三十分,旺角發生一起金鋪搶劫案。”
“目前罪犯攜帶贓物逃進旺角福盛大廈,警方已經把福盛大廈包圍,正在有序撤出大廈居民,搜捕罪犯…”
“據悉,警方和劫匪在大廈中已發生交火…”
“此外,警方與劫匪前段交火中,雙方互有死傷,當場劫匪兩名,犧牲警員五名…”
“現在播放前段的交火畫面……”
這時運來茶樓、半島酒店,各個警署食堂、市民家中……一個又一個的人看見電視新聞,紛紛停住手上的動作,擡起頭看向電視畫面。
這個點本來播放着午間口水劇,又港島大部分公司、居民習慣的用餐時間,無線臺收視率奇高……切換成緊急新聞以後,收視率更加飆升。
新聞直播則在念完速報稿件以後,馬上把畫面切到警匪的交火畫面…這是警匪在旺角街道上的交火畫面……
“別殺我!”
“別殺我!”
“我上有八十歲老母!下有八歲女兒!老婆還躺在醫院治癌症…別殺我啊…別殺我…家裡離不開我!”
高級警長舉起雙手,跪地求饒的畫面,很快出現在電視新聞的畫面上。
“砰!”劫匪囂張的開搶打飛警帽,警帽飛落在垃圾桶旁。
此刻,電視機前,每個市民、警員、警官全部表情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