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本在婚禮上穿的正是紀梵希爲她做的那套粉色衣服,當赫本穿着那套粉色衣服站在張樂面前時,張樂都覺得赫本變年輕了。赫本自己也很喜歡這套衣服,辦完婚禮後還穿了好幾天。
張樂又和赫本在瑞士這裡待了不到半個月,就又要離開了。赫本對於離別已經習慣了,她也有事情要做,漫畫社需要她去管,暮光之城也需要她去籤售,還有一些別的事,就沒有跟張樂一起走。
赫本把張樂送到了機場,和張樂吻了幾分鐘纔不舍的送張樂去了登機口,張樂衝赫本揮了揮手,大聲喊了句“五月份,我會去意大利看你的!”,然後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赫本自己開車回家了,並沒有悲傷,因爲她知道如果她決定要跟着去港島的話,張樂也不會攔她的,只不過,那樣對雙方都不是太好,她和張樂都需要私人空間,所以有時對兩人來說分別也是必須的。
從瑞士飛向臺島,需要在港島再換機,所以等張樂到臺島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傍晚了,農曆臘月二十八,差兩天春節。
等張樂到林鳳嬌家的時候,那裡已經是一片紅,到處貼着紅色的喜字,還有一些新家電也貼着紅色的喜字,應該是結婚的彩禮。
張樂就直接往屋裡走,想看看林鳳嬌,結果林鳳嬌母親出來了,攔住了張樂,笑着說“你們兩個從現在起是不能見面的,要等到結婚那天才行。”
張樂聽到這個,也沒再往屋裡走,站在門口,就問林媽媽“你們把東西都辦好了?”他自己都有點不相信,岳父替女婿把婚禮的事情都打點好了,這麼放心的嫁女兒嗎?
“都替你辦好了,你就等着正月初六那天,風風光光的來結婚吧。”林爸爸在張樂背後回答了張樂的問題。
林爸爸也是剛回來,沒想到一回來就看到自己的女婿來了,高興的直接和張樂說起話來。
張樂就說“伯父,麻煩你了,明天我把彩禮錢拿過來。”婚禮的事可以麻煩人家,但錢還是要掏的,畢竟是自己的婚禮,不能都讓岳父來出。
“阿樂,彩禮錢是要拿的,可你剛說這話就見外了。怎麼還叫伯父?該改口了。”林爸爸笑着揶揄了張樂。彩禮是需要掏的,雖然林家現在有錢了,可以幫張樂買東西,但彩禮這個是習俗,張樂不能不出。
“爸”張樂順着林爸爸的話就叫了出來,這還是三年來,張樂第一次說出這個字。一時間,張樂心裡也有點百感交集。
“哎,好兒子。以後鳳嬌就交給你來照顧了,你可不許欺負她。”林爸爸說着,拍了拍張樂肩膀,又叮囑起張樂來,“鳳嬌脾氣性格都挺好的,你們爭取早點生孩子,我和你媽也能給你們帶帶。”
林爸爸又說起了孩子的事,對於孩子,張樂還是比較隨緣的,也沒帶過雨傘,可能是穿越過來,身體還沒有完全調整過來,不然怎麼會兩年沒一個人懷孕呢。
“好好好”張樂笑着應承了下來。
“鳳嬌在裡屋,你是不能進去的,不過,你可以在客廳和她說說話。”林爸爸帶着張樂進了客廳,張樂坐在客廳裡,林爸爸去裡面和林鳳嬌說了句話,然後就出去了。留下張樂坐在客廳,林鳳嬌在她的臥室。
既然不能見林鳳嬌的臉,那張樂就湊到林鳳嬌門前,和林鳳嬌說起話來。
“我回來了。”張樂平靜了下自己的情緒,才和林鳳嬌說起話來。
“樂哥,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林鳳嬌也說話了,語氣裡都透出一股喜悅來。
“剛回來。怎麼樣,要結婚了,有沒有緊張激動?”張樂笑着問起林鳳嬌來。事實上,張樂自己心裡倒是高興的很,不到半個月,結了兩次婚,張樂高興的都想原地跳起來。
“有點,樂哥,你呢?”裡面,林鳳嬌站在門前,很想看看張樂,因爲兩人已經是有些日子沒見了。不過兩人還要等到臘月初六才能見,這讓她心裡很癢,尤其是現在,兩人之間只隔着一道門的情況下,她真想開門出去和張樂吻在一起。
張樂對着她的房間門,說“有一點緊張,更多的還是高興。”
“我也是。”林鳳嬌回答的語氣都流露着幸福。“樂哥,你吃飯沒有?”林鳳嬌還是很關心張樂的。
“吃了。你好好休息,我和咱爸說說話,等我初六來娶你。”張樂還有些流程上的事要問問林爸爸。
“好。”屋裡的林鳳嬌說了聲好,就倒在自己牀上,害羞的捂住了自己。
張樂就去問林爸爸“爸,結婚那天需要我做什麼?”
“需要你那天穿好點,精神飽滿的來就可以了。具體的事情我已經準備好了,你不用操心。”林爸爸拍着胸脯,“放心吧,沒有問題。”
既然林爸爸已經總攬了,張樂也不好再插手,和林鳳嬌說了聲,就去市區的房子住了。
張樂和林鳳嬌是不能見面的,再加上張樂現在是準新郎的身份,也不能在結婚前住岳父家裡,所以張樂就要一個人去住市區的房子了,等春節時候過來吃頓飯,之後就是等着初六來接新娘。
張樂的春節只好一個人過了,沒什麼親戚,沒有朋友,索性就睡了個痛快,等張樂起來的時候,已經是初一下午了。
又熬了幾天,終於等到初六,張樂又要結婚了。
中式婚禮要的就是人多熱鬧,從初六早上,張樂就感覺到了。
九點鐘就有一羣人來砸自己的門,張樂開門一看,打頭的是林鳳嬌大哥,後面應該是林鳳嬌的叔伯長輩,張樂的起牀氣也就被壓回去了。
他們一來就代表着張樂要去接親了,林鳳嬌大哥就催促着張樂去換衣服,那些叔伯長輩就評價起張樂的房子來。
“這房子不錯,還是市區,這麼大,當婚房挺好。”一個大叔抽着煙四下看了看。
“你也不看看這新郎,大老闆呢,當然買的起好房子。”另一個大叔也說話了。
“這裡有點空啊。是不是東西都在老林家那邊放着,等一會一起拉回來。”一個年輕點的也發表了看法。
“估計是,那邊不是把東西都貼了喜字,應該就是一會一起拉過來。”
張樂又換了一套西服,還有個老伯給張樂衣服上別了個紅花,然後一羣人就簇擁着張樂去接親。
路上,張樂就隨便買了點東西,在車上吃了,就往林鳳嬌家趕。
趕到林鳳嬌家就十點半多了,因爲婚禮風俗就是全城繞一圈,宣揚喜事,張樂也沒辦法。(具體風俗作者也不是很懂,抱歉。)
趕到林鳳嬌家,又要接上林爸爸林媽媽還有林鳳嬌去市區那邊,又是繞城轉一圈,到市區房子的時候,就十一點半了。
然後纔是正文,林爸爸林媽媽高坐主位,張樂把新娘背下來,新婚夫妻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對拜,林鳳嬌去屋裡休息,張樂在外面應酬,等賓客們吃飽喝足走了,張樂才能去新娘屋裡。
張樂也記不清喝了多少酒,別人敬他就喝,到最後,還是沒徹底醉倒,晃晃悠悠的去了新娘屋裡。
去屋裡之前,還把手上和赫本結婚的戒指摘了下來,放在兜裡,免得被林鳳嬌看到,然後張樂才推門進去。
張樂最後只記得看到林鳳嬌一身紅色衣服,很是喜氣,襯得她叫也是紅撲撲的,再之後,張樂就不記得了。
等第二天早上起來,張樂發現自己是一絲不掛的在牀上,穿上衣服,看到林鳳嬌已經在打掃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