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梟雄,是江半仙灌輸到洪琪腦子裡的一個模糊概念。
不知道爲什麼,離開江家以後,洪琪總覺的哪裡不對。
從前,他是一個好吃懶做的人,別人幫他攬的活兒,像什麼挑糞啊,擡花轎啊,他都懶得伸伸胳膊,動動腿兒,只想着能有兩個冷饃饃吃,便是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年的時間裡,他的外在依然平凡,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內在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他的骨骼,比半年前強健了許多,能打人,能傷人,如果他願意,殺個把人也是不成問題的。
他的思想,也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在剛剛。
方纔,江半仙鼓勵的眼神與他視死如歸的氣概,給了洪琪極大的震撼。
人生匆匆,不過數十載,他死後重生,已比旁人幸運許多。
這借來的壽數,這一生究竟該怎麼活?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轟轟烈烈,起起伏伏,渾渾噩噩,庸庸碌碌,AABB不斷在腦中閃回。
恍然間,初中時候學寫議論文,曾倒背如流的一段話浮現腦海:
“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爲而羞恥。”
偉人活一天的意義,那肯定是要相當於普通人的數天。
要不怎麼說,天上一天,人間一年。
他想通了,他纔不要做什麼江湖一哥,古語云:槍打出頭鳥,擒賊先擒王。
想那勾踐身邊的陶朱公,劉邦身邊的張子房,也曾躍馬橫刀,也曾活過愛過,青史留名不肖提,得保善終纔是真贏家。
尤其是那陶朱公,四海爲家,西施爲伴,浮雲半生,半生逍遙。
他想好了,他要做就做陶朱公,陪着勾踐奪天下,完後,卸下戎裝,撥起算盤,去找那剩下的半截人生。
找到他的包子西施,帶上他的包子西施,御馬華車下江南,踏歌雲階北地遊。
邊走邊想,想東想西,不知不覺間,便走回了家——七寶齋。
“幫主!”一開門,便被鋪面而來的氣勢煞到了。
羅攀跟常耕傑站在最前面,身後的隊伍整整齊齊,統一九十度深鞠躬。
“你……你們做什麼?”洪亮的迴音,震的洪琪不自覺地倒退了一步。
“迎接幫主歸來!”羅攀一字一鏗鏘,震的洪琪的小心臟一跳又一跳。
“這、這也太擡舉我了吧?小弟我又呆又蠢,無德無能,怎麼能當咱們拾柴幫的幫主,傳出去,是要笑掉同行大牙的,開玩笑,真是開玩笑。小弟我呢,也就配跟在羅大哥、常大哥兩位大哥的身後,打打雜,跑跑腿兒,出出主意,吃吃喝喝。”洪琪滿臉堆笑,笑的無比尷尬。
嘴上說着不堪重任的漂亮話,其實心裡擔心的是:槍打出頭鳥,擒賊先擒王。
當人家幫主死得快,他還要留着他的小命兒,去見他的包子西施呢。
羅攀是什麼人,這世上除了江半仙之外,第二瞭解洪琪的人。
他那點兒小心思,羅攀一眼就看穿,於是跟他一起笑,皮笑肉不笑,笑道:“我跟常大哥,可都欠着你的命呢!當然,只配給你當副幫主。再說了,江家仙翁可是說了,你是未來的江湖一哥,咱們拾柴幫未來能否成爲江湖第一大幫,可都系在你身上了。”
說罷,將洪琪落在馬鞍上的那柄鐵尺還給了他,轉身,揚長而去。
洪琪定睛一看,原本素淨的鐵尺上多了七個歪歪扭扭的火柴符,下寫:拾柴幫幫主信物。
圖案跟字樣都是以強勁的指力刻劃出來的,若非南山寺的大力金剛指,不能爲。
沒想到呀,羅霹靂還有這手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