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洛克,你去哪兒?”
“回貝克街。
“捷克板材的老闆還躺在地上!”
“這種三級以下的案子不需要去現場。”
“……既然你不去現場就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爲什麼不直接告訴我,還要我和你傻兮兮地跑出來站在冷風裡?”
有那麼一秒,夏洛克修長的背影僵硬了一下,隨即他倒退了兩步,在一個販賣機裡拿了一杯咖啡。
“因爲我渴了。”
“別告訴我你家沒有咖啡,到底誰是兇手?”
“他的妻子。”
夏洛克面無表情地把罐裝咖啡打開,打斷他喋喋不休地探究。
“證據,夏洛克。”
“香水。”
“香水?”
“你的脖子上,除了劣質的仿羊毛氣味,還有女人的香水味,而你的手臂上,也有同一種味道。”
“……我的襯衫是羊毛的。”
“仿羊毛。”
“羊毛。”
夏洛克不再說話,一副“愛信不信不想再說”的表情,用對雷斯垂德的漠視體現他對雷斯垂德智商的鄙視。
雷斯垂德決定再也不去那家店買襯衫:“可這不能說明什麼,夏洛克。”
夏洛克嘲諷地說:“它什麼都說明了……在兩個小時以前,有個女人把頭埋在你脖子上哭泣。”
“不要停下,繼續,謝謝。”
“鑑於你兩個小時以前正在辦案……當然不可能是多諾萬,上次我見到她時她已經和艾倫搞到一塊去了,那麼只可能是受害人的妻子……”
“什麼!多諾萬和艾倫什麼時候在一起了……”
夏洛克像沒有聽見一般繼續說:
“而你的手臂上有同一種香水味,受害人的妻子伏在你肩膀上痛哭過,從你襯衫的皺褶程度來說,哭的時間還不短,說不定看上你了。”
“那麼手臂上的氣味……”雷斯垂德沉思:“是我搬動屍體時留下的?”
“劣質香水裡的乙醛太過刺鼻,非常明顯,雖然你顯而易見沒有聞出。本小說手機移動端首發地址:”
夏洛克對每次都要做大量解釋十分厭煩:“我不排除你把受害人的妻子打橫抱起來的可能性。”
雷斯垂德皺起眉頭:“我懷疑過他的妻子,但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昨天深夜從東區來到了捷克公司。”
“地鐵。”
雷斯垂德斷然否定:“不可能,地鐵出口處都有攝像頭,我已經查過了。”
“未必是從出口處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還有其他出口?”
夏洛克大步走在前面,諷刺地說:“哈,蘇格蘭場的探長竟然連倫敦地鐵有幾個排水口都不清楚。”
“……夏洛克,不要表現的像一隻吃了槍藥的刺蝟,我明白路德維希小姐使你生氣了——雖然我也不明白你爲什麼一定要她去現場。”
夏洛克飛快地說:“只有沒有案件這件事會使我煩躁,人類不能使我生氣,我很好。”
“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傾慕對象可不能被稱作是普通人類,是不是?”
“雷斯垂德。”
夏洛克冷笑一聲:“不要把你的口味附加在我身上,然後作出毫無根據的判斷。”
“在你喊她維希之前,你還可以用這條反駁我。”
雷斯垂德笑了:
“承認吧夏洛克,你動心了,至少我沒有聽過你喊邁克羅夫特‘麥克‘。”
“有時間在這裡想你臆想中的情感問題,不如趁氣味還明顯的時候把檢驗報告做出來。”
“那你呢?”
“回貝克街。”
“案子就這麼破了?”
“就這麼破了
路德維希不在房間。
她回了新居所以後,怎麼都看不進書,索性換了一身衣服,去了最近的酒吧。
只是了以後,才很囧的意識到……沒錢了。
現在她身上剩下的現金,每一天都是計算好的,今天多用了,就意味着,在不遠的未來裡的某一天,路德維希吃貨小姐要餓肚子。
erich剛從一羣纏着要他調花式酒的小姐們那裡解脫出來,就看見昨天剛見的路德維希小姐一個人落寞地坐在吧檯旁。
她穿着一件極短的亮晶晶的小吊帶,披着鏤空刺繡長外套,十分養眼,卻喝着……蘇打水?
“看來今夜無人請你喝酒,miss。”
路德維希正鬱悶地喝水,聽見聲音,一擡頭,就看見一個漂亮的栗色頭髮帥哥斜斜地倚在吧檯上,朝她微笑,眼波流轉,卻半點不使人感到輕佻。
路德維希一笑:“這麼直接,可不是一個紳士的品格,你是來打壓我取樂的?”
“不。”他壓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微笑,卻並不像大部分故作玄虛的男人那樣使人厭惡:
“我是來解救公主的。”
“哦。”路德維希盯着眼前有些眼熟的男子,晃了晃手裡的蘇打水,像在搖晃紅酒:“可惜這裡沒有公主,只有女巫。”
“小姐,請容許我這麼稱讚您,您是女巫,也是公主。”
他眸光深深,溫柔地、一眨不眨地看着路德維希。
絢麗的燈光下,他的眼睛落下濃墨一般的倒影。
那一瞬間,如果不是的確素不相識,路德維希真的會相信,他愛了她很久,很久。
會相信,他一直都把她放在心裡。
從過去,現在,到將來。
這個笑容……
這個笑容啊……
有那麼一剎那,酒吧的嘈雜,燈光和人語,通通都消失了。
路德維希眼裡,只剩下了那個溫暖乾淨的笑容。
……
漫惹爐煙雙袖紫,空將酒暈一衫青。人間何處問多情。
小時候蹲在家門口的小青石板上背的一句詞,拉扯過十多年的時光,忽然就因這個似曾相識的笑容,從記憶深處翻滾了出來。
已經不記得詞從何來了,卻記得,教她寫詞的那個人。
那人持腕,毛筆點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絲絲縷縷暈染,筆下生花。
那個季節,窗外紫陽花還青小,門廊上掛的那隻畫眉也未老,啼聲清清脆脆的,左右應和,彷彿要叫醒一個春天。
……
不,這太荒謬了李維希……
這不過是一個二十歲不到的高中畢業生罷了。
路德維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從指甲上傳來,將腦海裡紛亂的思緒剔除。
……
因爲路德維希盯着他的時間實在過於長了,就在男子以爲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臉側落下一個輕吻時,就聽路德維希說:
“你認識我?你是誰?”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幾天前在我的咖啡廳喝咖啡,我們互換了姓名,你不記得了?”
路德維希這纔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個土豪變裝服務生,跑來與她調情還裝的無比純情的咖啡廳老闆erich麼?
艾瑞西嘆氣:“你真使我挫敗。”
路德維希奉承得毫無壓力:“應該是我的記憶力感到挫敗,它連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學都無法記住,何況是一個只見過一面的男人?無論這個男人多麼優秀。”
這倒是實話,她高中基本沒有去上課,誰知道她的同桌是什麼樣的呢╮(╯▽╰)╭
“都記不得了嗎?”他笑着,卻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臉上留下一圈陰影:
“你過去的朋友,聽見你的話,大概要傷心了。”
路德維希不以爲意地說:“所以被我記着的朋友,纔會更爲幸福。”
“說的沒錯……可有榮幸請你喝一杯酒?”
“艾瑞西先生,在請我喝酒之前,你總該知道我的名字。”
他怔了一下,隨即低低地道:“也是,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紳士地屈了屈身,擡起頭,笑容像是清晨薄薄的霧。
“小姐,請容許我有這個榮幸,知道你的芳名。”
“路德維希。”她像舉紅酒一樣舉了舉手中的蘇打水。
卻扭過頭。
“路德維希……維希。”他低低地咀嚼着這兩個字,笑容倏忽明亮起來:“維希。”
“我想你明白,維希不是一個姓氏,路德維希纔是我的名字。”
“我不願意那麼生疏地稱呼你。”
他眼神柔軟,看她時,就像是看愛了許久的愛人。
爲什麼?
路德維希壓下因他的笑容而紛亂的思緒,低頭喝水。
剛纔一定是餓出幻覺了……否則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