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臨一路向南,御劍不停,這一日,正飛過一座大城市之上,突然那納戒中的王曼春交給林臨的定身符,不斷的跳動。
林臨嚇了一跳。
那小乞丐只是一凡人,這才兩個月,一個凡人如何能跨越這兩大州,到達此地,一定是符籙出現了錯誤。
但是林臨還是忍不住降落到這個城市。
之所以降落此城,是因爲自己當年來過一次。
這裡正是口腹宗所在的城市,當年自己就是在這裡,挑撥口腹宗衆弟子大戰王天華。
即使沒有什麼小乞丐,自己也應該看看那口腹宗的酒仙醉謫樓回來沒有,他們的酒菜雖然邪的很,但是味道確實一流。
林臨進入城中,漫步其中,這座城市還是和以前一樣,十分的繁華,人來人往,人聲鼎沸,行人衆多。
那定身符被林臨拿着手中,按照符上的索引共振,林臨一步步的前進,赫然走到了當年的那條小巷,也就是口腹宗所在的坊市。
遠遠看去,那酒仙醉謫樓赫然又回到了那處位置,林臨微微一笑,走了過去,酒樓旁的石板雕刻,依舊如此,記錄着五千年前,一位仙人在此醉酒的故事。
這酒樓本身就是一件法寶,風格古樸簡潔,通體檀香木的木質結構,重檐疊樓的閣樓建築風格,高達數十丈,共分六層。
當年自己只能坐在第三層,那裡是給金丹真人準備的,今天倒是有機會嘗試第四層,元嬰真君專用座位。
還未走進酒樓,只見一個乞丐被打了出來,三四個酒樓的夥計,輪着木棒一頓暴打,那個乞丐一邊捱打,一邊護住嘴裡的一個雞腿。
這時定身符發出五色光芒,這個乞丐就是王曼春尋找的那個小乞丐,他衣衫襤褸,渾身黑泥,又髒又醜,雙眼無神,唯獨那嘴下口凜利,一個雞腿二三口就吃個乾淨,甚至那骨頭都嚼碎,吃到肚子中。
那幾個夥計在後面打罵,他也不管,吃完了,抱頭一撅屁股,願意打,你們就打吧。
林臨看到這個情況喝道:“住手,不許打了。”
頓時三四個夥計住手,其中一人小聲說道:“有人付賬了。”
林臨說道:“你們爲何如此的打罵他”
一個夥計嚷道:“他吃飯不給錢,還偷吃雞腿就是該捱打。”
“吃了多少,算我賬上。”
那幾個夥計彼此對視,面帶一種竊笑,這時酒店的管事的出來,一眼就看到林臨,抱拳道:“可是燃燈前輩”
林臨一愣,這正是當年自己用過的外號,可是自己這次並沒變身啊,他是怎麼看出自己的。
看到林臨發愣,他說道:“當年多謝前輩相助前輩可能有所不知,我們口腹宗天天做飯做菜,口腹入道,分辨他人,不用雙眼和神識,只要用鼻子一聞,就能聞出前輩是誰。”
林臨哈哈一笑,說道:“原來如此,那個燃燈是我的化身”
管事的回答道:“前輩不必多說,無論您的真實身份是誰,到此您就是我們的客人。”
林臨指了一下這個小乞丐,那管事立刻說道:“這乞丐約莫月前到此,就是喜歡到酒樓中偷吃,每次我們都把他打出來。開始我們還以爲他是遊戲人間的前輩高人,後來發現就是一個普通的小乞丐。這次他又到酒樓中偷吃,被孩兒們打了出來。”
林臨看了一眼那幾個夥計,都是普通的打罵,並未用力,有些奇怪的問道:“他們並沒有怎麼用力啊”
管事的回答道:“本來咱們後廚還差哥人,所以想讓他在後廚幹活,也算自己養活自己,可是他又懶又饞,只是偷吃,什麼活都不幹,所以只有把他打出來。其實他在此也有一點用處,過往的修士大都會把他當成前輩高人,遊戲人間,請他飽餐一頓,也算爲我們增加一點收入。
前輩你可不要上當,他就是一個普通的乞丐,不過前世可能是個修士,有點奇異之處,但也只能這樣了”
林臨哈哈一笑,走到那個乞丐身前,說道:“你認識王曼春嗎”
那乞丐頓時皺眉,好像在想什麼。
半晌說道:“王曼春她給我苦藥吃,抽我的血,還要拿我做試驗,我害怕,我不認識她”
說完,他就要跑,林臨一伸手,小乞丐立刻被牢牢定住。
眼看着跑不了,小乞丐叫嚷道:“我不要見王姐姐啊,以前我有的吃就吃,有的穿就穿,日子過得美好無比,自從她給我吃過藥,我卻想吃好吃的,想穿好穿的,不想受苦了,這日子反倒難過了。”
林臨頓時無語,這人要是沒有智商,傻子一個,不知冷暖,也許真的比正常人過得快活。
看着這個乞丐,林臨突然想起了什麼。
當年林臨在丹宗礦藏搶奪天河星沙,大戰六劍聯盟,抓了那丹宗丹宗掌門弟子李真人,把他煉化劍寵。
這李真人負債累累,就爲了煉製那煉製雲琅九鼎神丹,因爲在青冥礦區的開採過程中,他發現了一具上古時代神威士的修仙者屍體,此人肉身成聖,金剛不壞,自藏於水晶棺中,魂飛魄散。
他妄想將此屍體復活,神威士已經魂飛消散無數萬年了,然後進行奪舍,哪怕不能修仙,此人已經肉身成聖,金剛不壞,就是化神神君也沒有如此神威。
於是他散盡家財,煉出了三顆神丹。
只用了兩顆神丹,那神威士身體就恢復活力,但是還未奪舍,那神威士就破開他佈下的層層禁制,逃走了,他肉身成聖,誰也擋不住,誰也沒有剋制之法。
那神威士就這麼的消失了,毫無自我意識,只有身體本能,卻再也找不到了,而這少年赫然就是那神威士的相貌。
林臨越看越是清楚,忍不住使出法術,大水傾盆,在此乞丐的頭上澆下,洗去他滿臉的泥污,看看他的樣貌。
就是他,就是當年那個逃走的神威士的屍體,沒有魂魄,所以做乞丐淪落四方,後來不知道是時間長了還是王曼春藥物的刺激,現在他已經漸漸有點出現神志,至少知道雞腿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