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三章: 以客犯主

“鹽!”

這是蕭天說出的那個字。

什麼東西是後世有的,而古代卻沒有?蕭天想了很多,卻又一樣一樣的推翻。不爲別的,工業能力、科技能力都不夠,別說他壓根不知道怎麼去製造,就算知道也造不出來。無他,沒有原材料。

這條路既然走不通,那麼古今都有的,又是什麼東西最賺錢呢?這個問題,蕭天想了半天才猛然反應過來,最賺錢的東西不是東西的價值,而是在於多少人在做。

換言之,就是什麼東西是壟斷的!任何東西,只要有消費的基礎,但卻能被壟斷的,那就必然賺錢。

而從古至今,什麼東西壟斷的最厲害?結論很明顯,那就是“鹽”!

君不見多少小說版本,多少影視作品中,來不來的就是販私鹽的、鹽梟、鹽幫什麼的詞彙充斥其中?又怎不見,便是在後世,鹽不還是控制在國家的手中?

鹽,價值不高,但卻人人需要,每日需要,餐餐都需要!

“頂之,你……你可知道,這東西可是朝廷明令禁止的,那可是要腦袋的!”龐大人毛都炸了起來,滿臉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這個小年輕,心中便如翻天巨浪一般。

膽大!不是一般的膽大!這是這一刻,他給蕭天下的結論。

大宋一朝,不以言獲罪,不殺士大夫。甚至對平民,也極少見上極刑的。除非那些大奸大惡,又或是謀逆欺君的大罪,幾乎多以流放爲主。

但是這鹽,一旦牽扯上,那卻是絕不手軟,肯定是刀刀見血的啊。這小子怎麼就敢把心思打到這上面去?

龐博真的震驚了。

“呵呵,伯父說笑了,小侄當然知道啊。但是那是說走私鹽的吧,咱們奉公守法,照章納稅,

以公器掛名,走正常的途徑,這個可不犯禁吧。”

蕭天咧咧嘴,露出幾顆潔白的牙齒,笑得那叫一個燦爛。

龐博一呆,疑惑道:“走正常途徑?怎麼可能?這東西全然跟縣衙無關,那是單獨由鹽政司控制的。要經營此物的,必須獲得鹽政司頒發的鹽引堪合,纔可以經營。這玩意兒,早已有了主兒,又從哪裡去弄?”

蕭天搖搖頭,淡然道:“伯父怎麼忘了,咱們這京口城裡,不就是有一家鹽行嗎?”

龐博愣了愣,皺眉道:“這個我自然知道,你說的不就是吳家鹽行嗎?可鹽引是人家的,怎麼肯………啊?你難道是想…….”

說到這裡,龐博猛然想起這小子和吳家的恩怨,當即反應過來。這分明就是假公濟私嘛。

可這活兒不能幹啊,別的事兒,可以用官府的名義去壓,但鹽鐵兩項,在有了堪合的前提下,旁人便是去搶了也沒用。

因爲在鹽政司那兒,每一份鹽引可都是有記錄的。一旦人家去告發了,立刻就是潑天的大禍啊。

蕭天眼瞅着龐博的神色,哪會猜不到他想的什麼,呵呵一笑,搖頭道:“伯父想到哪裡去了?小侄奉公守法,絕不會去做那強奪豪取的勾當的。”

龐博這會兒真覺得自己有些迷糊了,輕輕晃晃頭,擺手道:“頂之啊,你就一下子都說完吧,老夫年紀大了,這實在是聽不明白了。”

蕭天這才笑道:“伯父,鹽運之事,事關國運民生大計,雖有鹽政司嚴格控制,但並不是說,就不需要各地縣府配合啊。如果咱們縣府主動幫着甄選流入本地的貨品,充分保障鹽稅的繳納,你想,朝廷上各位相公大人,是會讚賞呢,還是會因而治罪呢?”

龐博臉現迷惑,想了

想才道:“這個….自然該當是讚賞了,爲國出力,爲君分憂,何罪之有?”

蕭天拍掌笑道:“照啊,既然如此,咱們便以縣衙的名義,再製定一個准入制度。凡我京口地界,無論何處的鹽貨流入,不但要校對鹽引堪合,還需有我京口縣印製核發的准入許可,方可允許進行買賣。如此一來,豈不就是爲國出力,爲君分憂了嗎?”

龐博瞪大了眼睛,驚道:“你….你這豈不是變相的加稅?稅制之事,乃是朝廷大計,我區區一縣之地,豈可胡亂增刪,一旦爲御史查知,立成欺君之罪。不妥不妥,此事萬萬不可!”

蕭天好整以暇的搖搖頭,嘆道:“伯父,你這可又想岔了。小侄這卻不是要改稅制,也沒說要收錢啊。相反的,卻是要往外花錢呢。”

龐博覺得自己徹底糊塗了,兩眼只呆呆的看着他,嘴角抽動了幾下,那意思是,你接着吹吧,我聽着呢。

蕭天笑道:“准入許可這個東西,不用賣,而是通過合資方式來實現。何爲合資?那便是由縣衙的代表人,拿出一定數目的銀錢,投入到已經獲得鹽引堪合的商家手中,並按照出資多少,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呃,也就是份子的意思。縣衙之所以如此做,爲的就是就近監督,並且實時監控鹽貨流通的情況,免得被宵小所乘。畢竟嘛,天下熙熙,皆爲利往,誰敢保證沒有人膽大妄爲,玩些個瞞天過海的手法呢。當然了,所謂有付出,便需有回報嘛。咱們派出去的人既然投了資,又派發了准入許可,佔有了股份,那就應當獲得相應比例的紅利。這個,伯父啊,您看可是有違律法之處嗎?”

龐博直聽的目瞪口呆,嘴巴張的都能塞下一個拳頭了。我滴娘啊,好歹毒的以客犯主之計啊。這可比搶高明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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