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谷上空的烈日不知不覺已偏移向西。
阿瑟和卓不魂都換了身新衣裳,懶洋洋坐在峽谷頂端邊緣,刀劍都扔到了一邊。怪鳥頹坐身後,一同沐浴在午後慵懶的陽光下,昏昏欲睡。
這時兩人心裡竟都在想:打打殺殺有什麼好?有空倒不如多享受一下午後的寧靜時光。
“我們竟打了一上午的架。”卓不魂懶洋洋道。
身後怪鳥突然呱呱嚷着跳起。原來是它打瞌睡時頭一沉,又尖又長的嘴插入泥土地,吃了一嘴泥。逗得卓不魂阿瑟哈哈大笑。
“真是個有趣的傻傢伙!”卓不魂樂道。阿瑟介紹說:“它叫‘禿鴰’,從小陪我長大。”卓不魂略微驚訝:“它難道不是你珠子變化而成?”阿瑟道:“是,但它一直喜歡以這個形象出現。”卓不魂道:“我從未見過這種鳥。”阿瑟笑了笑:“我也未親眼見過,只是第一次要變個動物出來,腦海裡就莫名其妙想到了它。”卓不魂一臉深思看着他,欲言又止。阿瑟不悅道:“你怎變得婆婆媽媽了?”卓不魂搖頭苦笑,他其實在想要不要將他不是魔人的事實坦誠相告。可他擔心這樣會不歡而散,所以沒把心裡話說出來,取而代之說了句:“謝謝你的大肥牛!”“哦?”阿瑟愣了愣,隨即哈哈大笑:“這你也知道!”
卓不魂眯起眼睛曬太陽,懶懶道:“此地方圓百里並無家畜,怎會無端端跑出一頭瞎了眼睛的大肥牛,亂碰亂撞撞到峽谷,還恰恰掉到我巖洞附近?”阿瑟笑道:“我是怕你決戰之日手軟腳軟,輸了亂找藉口,說自己沒吃飽!”說完察看一下他身上傷勢,問道:“我出手是不是太重了些?”卓不魂道:“不重不重,沒死不算重。”阿瑟又笑,笑罷,起身拾起懸月劍,忽然正色道:“卓不魂,我會記得,你是第一個逼我拔劍的人!”卓不魂坐着不動:“過獎!”阿瑟道:“但你我之間畢竟未分出勝負。”卓不魂抗議道:“又說打個平手,大家相安無事!”阿瑟嘿嘿笑道:“人都是貪婪的,能贏就不該滿足於平!”卓不魂懊惱:“可我已不想再打,你自己也說,曬曬太陽多好!”阿瑟道:“年輕人總不該一輩子曬太陽,太陽曬多了的多半又懶又傻。”卓不魂重重嘆口氣:“看樣子我是非戰不可了!”阿瑟道:“不錯!地點還是一樣的地點,時間卻由你來定!”卓不魂笑道:“你總算還有點人性。你也看見了,現在我是遍體鱗傷,隨時嗚呼哀哉的樣子,不休息一天半月只怕是難以復原的!”阿瑟搖搖頭,道:“最多七天!因爲七天之後不管有沒有抓到你,我都得回去覆命!”卓不魂皺了皺眉:“那就第七日夜晚。”阿瑟笑道:“你可真會見縫插針,好!就如你所願,可別臨陣脫逃,溜之大吉也。”卓不魂笑彎了腰,連道:“滾滾滾!”阿瑟躍上禿鴰的背,打一聲響哨,禿鴰“呱呱”大叫,舞動巨大銀翅,在西落夕陽映照下,閃閃發光。阿瑟右手劍往腰間一插,左手順勢掏出一本書,向卓不魂揮手告別。卓不魂身體稍稍向後仰,揚起他右手,做了個“再見”的手勢。
禿鴰一聲怪叫,載着阿瑟優哉遊哉飛走了。
卓不魂咳嗽幾下,臉色還是很蒼白。他緩了口氣,忽然說道:“風靈姑娘,還不快快扶我回去?”離他不遠的峽谷下方,一位身材妙曼的少女躍出來,神色擔憂,跑了過來。
“你還好吧?”風靈劈頭就問。卓不魂搖頭苦笑:“腦袋瓜子磕破了,下巴快要脫落,半條左臂已無知覺,除此之外,身體若干處疼痛欲裂,快快快,我要死了!”他說得悽慘,嘴上卻笑個不停。風靈要挽他胳膊,他說“疼疼疼!”要攬他腰他又說“斷了斷了”,嚇得她手慌腳亂,不知如何是好,罵道:“傷成這樣你還笑!”卓不魂笑道:“能和他打個平手,保全了你我性命,不笑難道哭?”
“可你······你······”風靈只關心他的傷勢。他呵呵笑道:“不用擔心,此刻我內心之喜悅,足以抵消身上損傷帶來的所有痛苦。”他摸索找到了短刀,在風靈半扶半攙下終於站起,渾身骨架似給人重新拼湊了一番,怎麼會好受?他痛得直咬牙,低聲咒罵一句:“他媽的!”風靈白了他一眼,只當沒聽見。他又道:“回去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吞下半隻肥牛!”風靈斬釘截鐵道:“不行!你第一件事就是清理傷口!”卓不魂雙眼翻白:“風大千金,你又要替我做決定?”風靈淡淡道:“你下巴這個樣子還能嚼肉?”卓不魂一下子拉長了臉,嘗試張大嘴,卻疼得他哇哇大叫,連連罵阿瑟:“那混小子!這邊好心好意送我牛吃,那邊卻把我下巴打壞!”風靈眉頭微皺,有些吃驚:“你說什麼!原來那牛是他送的?”卓不魂道:“是的。他先從別處找了一頭牛······嗯,也可能是偷的,親自送到峽谷邊緣,然後弄瞎它雙眼,叫它自己亂撞跌了下來。”風靈“啊”的一聲,終於釋懷,喃喃道:“這麼說來,他人還不錯。”卓不魂道:“那我給你找吃的找喝的找住的,有危險時擋在前頭,你昏迷時寸步不離守候,他人還不錯,那我這叫什麼?”風靈俏臉飛紅,胳膊在他肋下輕輕撞了一下,痛得他咬牙切齒,又怒又不敢怒,最後只憋出一字:“痛!”風靈嗔道:“你這叫自討苦吃。”卓不魂不敢再說話了,他怕說錯一個字,就要被她擰斷胳膊了。而風靈卻希望他再多說幾句,結果沒了下文,只好暗自氣悶。
卓不魂身上有傷,他們得繞過峽谷另一端,找個坡度稍緩的地方下去。一路上先是沉默不語,然後你一句我一句,不着邊際的撿些話題來說,卓不魂原來口才極好,似乎任何事物經他嘴裡加工後,吐出來的都是妙語連珠,風靈只是被逗得咯咯嬌笑,再後來聽到滑稽處,也顧不得淑女形象,放懷大笑。這樣一來,原本不長的路被他們這樣慢吞吞的走,也走了一個下午,斜陽走到夕陽。
再長的路,若是無人作陪,風景再好,看久了也覺索然無味,恨不得一腳邁到盡頭。
再短的路,若有佳人相伴,談笑風生,時光雖慢悠悠溜走,但路卻可以走得很長,路當然沒有變長,是人腳步放慢了。腳步慢下,路自長。
卓不魂的腿真有那麼痛麼?
風靈不知可曾想過,一個渾身痠痛的人哈哈大笑時,渾身不會痠痛?
一路上卓不魂笑得比誰都歡。
風靈好幾次都笑得用手捶他,那時不見他喊“疼疼疼”,而是“哈哈哈”。
或許他們根本就想在峽谷邊上,看看夕陽。
夕陽沒有專屬的人,人卻有專屬的夕陽。
夕陽,西下。
阿瑟與禿鴰在嗜血層逗留期間一直住在不眠市,可他生性好靜,對不眠市的熱鬧實在不習慣。於是回來時他乾脆繞道而行,飛往獻安鎮。他一直聽說,獻安鎮居民熱情大方,心地善良,可最吸引他的,是一間叫“古色芬芳”的大酒樓,傳聞那裡不僅有本地最富麗堂皇的裝飾,最舒適的住宿環境,最美味的菜餚,還有最通達的消息渠道。酒樓新老闆秦泰,在經營上花費了巨大心血,不僅將酒樓裡裡外外重新翻修了一遍,使之看起來更加溫馨,還重金聘請了十多名武藝高強的人,這些人絕對隱身於酒樓的每個角落,不得透露身份。他們隨時可能是一位掌勺廚師,或者一位跑腿店小二,亦或是打掃衛生的街邊大嬸,甚至當客人結賬時突遇歹徒打劫,他面前那位年過古稀的管賬老先生也極有可能出手相救。他們這些人主要職責就是保障每一位入住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務必令客人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走得開心。暫且不管第二條是否屬實,反正這噱頭是讓“古色芬芳”賺盡了名聲,旅客紛紛慕名而來,生意最紅火時,要求入住的客人甚至一度從酒樓門口排到了城門外。相比之下,隔壁街規模稍大的“朋來酒樓”就少有問津了,生意最差時,門可羅雀,業內地位也是一天比一天尷尬。
阿瑟駕着禿鴰,在入夜前提快行程,不眠市與獻安鎮相隔也還算近,是以在入夜後,燈火遍佈之前,他來到了獻安鎮。擡頭看了看城門,精神頓時爲之一振。他印象之中,獻安鎮的城門又破又殘舊,怎麼也說不上漂亮。如今重新修繕,兩邊高聳壓抑的青磚圍牆已經被推翻,清空的平地移植上了城門外野樹林的參天大樹,這些樹顯然是經過精挑細選的,因爲每一棵樹都是一樣的高度,枝繁葉茂,樹幹粗壯挺拔,儼然兩排威武將軍,巋然不動守衛着這座小城,樹幹後可藏身兩三人,濃密的樹枝上亦可埋伏突擊手。倘若外敵來犯,青牆再高,也及不上這些大樹管用。更讓阿瑟驚喜的是,這些樹底下,均擺放有數塊大小不一但表面平整的大石頭,其中一棵樹上掛了塊小牌匾,匾上寫道:樹大好乘涼,過路的疲憊旅人,即使不進城,也請在這樹底下,遮遮雨,納納涼!讀到這些字,阿瑟心裡暖烘烘的。
難道這纔是植樹人真實用意?
前面說了,青磚圍牆被推倒,城主人就用這些多餘的或者說已經廢棄了的青磚擴建城門。原來的城門窄小破舊,這樣的門面,如何符合迎客之道?又如何配得上城內那間遠近知名,奢華精美的“古色芬芳”大酒樓呢?擴建之後,新城門不但又高又寬,城門上方那三個鐵鑄的“獻安鎮”大字,寫得鏗鏘有力,大氣磅礴,兩旁還配有對聯,字跡蒼勁有力,與城名都是出自同一人,但見對聯寫道:
哭臉笑臉臉臉盡獻,
正面反面面面相安。
阿瑟內心想道:“這大概是城主人想要告訴大家,此鎮雖兼容四海,卻也能相安無事,前一句畢竟有大酒樓的功勞,稱頌一番理所當然,後一句城主人則有些自詡之嫌了。不過,他既然能將這裡打理得井井有條,煥然一新,自然也不會是庸才之流。”阿瑟左看右看,對獻安鎮極其滿意,至少配得上傳聞。他這“洛亞崖堡少主”名頭雖然響亮,響亮到足以令嗜血層每一個地方都要大張旗鼓出來迎接,用最高規格禮遇接待他。但他不是這種人,也不喜歡喧鬧,況且他在本地逗留的消息只有極少數人知道,表明身份反倒會沒人相信,惹人譏笑。既然如此,還不如做個“陌生過路人”,既輕鬆又灑脫。
他把禿鴰變成珠子藏好。一個人揮揮衣袖,輕鬆進城。進了城,他又是一驚,城內之繁榮竟比自己所想有過之而無不及。大街上,燈火璀璨,人羣攢動,街邊小攤林立,商品琳琅滿目,吃喝玩樂應有盡有,到處洋溢出富足歡樂的生活氣息。他於人羣中走來走去,一時童心大起,玩玩這個問問那個,有時看見他前一刻還理直氣壯地與一位賣刀劍的壯漢吵架,下一刻卻又站在了一個賣女人首飾的小攤前溫聲細語,首飾玩意換了一件又一件,他都沒怎麼看,醉翁之意不在酒,誰知道他竟將所有心思都放在了賣首飾的漂亮女孩上?
“這個東西叫什麼名字?美麗的姑娘。”
“髮簪。”
“髮簪?此物前粗後尖,可以當防身暗器麼?”
“可以吧······女孩子都是用來束頭髮的。”
“那像我這短髮······”
“你又不是女孩子······”
“哦,那這是什麼?哎呀,手紅了,有意思······”
“這叫胭脂。”
“幹什麼用?”
“抹在臉上。”
“那我試試!”
“啊,別!”
“爲什麼?”
“因爲這也是女孩子用的。”
“姐姐你用一下,給我瞧瞧吧?”
“······”
“就一點。”
“······好吧。”
“不用勞煩你,我手上沾了一些,哎,你爲什麼躲開?”
“我自己來就好了。”
“你笑得真好看!”
“謝謝公子誇獎。”
“可你的臉都已經這麼紅了,還用得着抹這玩意兒麼?”
“公子你······你······”
“嘿!這個我認識,叫絲巾還是手絹?”
“手絹!”
“嘿嘿!大晴姐經常拿它替我擦汗!”
“大晴?”
“嗯,她照顧我的飲食起居,長得和你一樣,小巧可愛。”
“她是你的婢女麼?”
“不是。”
“你姐姐?”
“也不是。”
“哦,原來公子有了意中人······”
“什麼叫意中人?”
“意中人就是······就是······”
“就是什麼?”
“哎呀公子你別問我了。”
“爲什麼?”
“你怎麼什麼都不懂?回去問你的大晴姐吧。”
“你怎麼莫名其妙生氣了?”
“對,我就是莫名其妙,公子請走吧。”
“可是我還沒買——”阿瑟一句話說到一半,可人家小女孩已經轉身跑開了。留下他雲裡霧裡呆在原地,他想等她回來再走,可身邊好玩有趣的事物實在太多,他人雖在,可心已悄悄走遠了。
“哎。不等了。”他扔下手中玩物,暗自道了句,便匆匆走開。他一路過來,目不暇接,眼前這五彩繽紛的世界真叫他驚歎,心想下次有機會,一定得帶大晴小晴四妹,以及易先生豺狼虎豹他們出來,到這裡逛逛,常年呆在洛亞崖堡,竟不知外面世界之精彩,有機會他還要到易先生說的域外冒冒險,甚至,他還想潛入神界,在他們引以爲豪的文基城城腳下,偷偷撒泡尿!以尿爲墨,在牆角下書:不文者,魔人阿瑟也!
“哈哈——”他不禁被自己的想法逗笑。轉過幾條熱鬧大街,終於看到了那座奢華富麗的古色芬芳!
他走到酒樓大門前,擡頭仰望。“古色芬芳”四個大字,俊逸優雅,似乎飄着淡淡清香,原來“古色”與“芬芳”兩字之間,立着一支紫紅色薔薇花,薔薇花香濃。他朝門前一位店小二模樣的小夥子招招手,把他叫過來,問道:“小哥,這匾上怎麼會有薔薇花?”那店小二見阿瑟衣着光鮮,風度翩翩,像大家公子,故答話也特別客氣:“公子,這是我們秦老闆執意放上去的,說這是薛小姐最愛的花,他希望她無論身在何方,門口的薔薇花香都可以引她回家。”阿瑟聽後肅然起敬:“原來秦老闆竟是性情中人,不知薛小姐······”店小二搖頭嘆息:“公子是外地人吧。”阿瑟道:“是。”店小二道:“難怪你不知,薛小姐就是秦老闆的表妹,因爲隱瞞神靈行蹤,被服罪宮的判官打死啦!”“什麼!”阿瑟略微錯愕,不知說什麼好。店小二以爲他被“神靈”二字嚇到了,笑了笑,說:“你也不用怕,那些神靈早被上面的人剿滅啦!我們酒樓可用名譽擔保,這裡絕對安全!”“嗯。”阿瑟也沒聽清他說什麼,隨口應了句。他在想:“原來上頭對外公佈的消息是神靈全軍覆沒,那是不是意味着卓不魂他們只要在這裡小心一點,就沒人知道他們身份呢?但大哥、服罪宮那邊我有該如何交代?”他眉頭緊鎖,直到那位店小二喊了聲“公子”他纔回過神來。
“怎麼?”阿瑟問道。
店小二客氣道:“公子是要住宿嗎?”
“是。”
“那您隨我進來。”店小二即刻殷勤。
阿瑟原本喜悅的心情在聽到“判官”二字後,一下子煙消雲散。似乎在提醒他:你還不能有片刻消遣時間,快回到俗事來!你到底該如何處理卓不魂和風靈?抓回去!你真的想這樣嗎?放了他們!大哥那邊怎麼交代?大哥若交不出人,服罪宮,戰魂、夷魂會怎樣看待洛亞崖堡?
唉!一想到這些他就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