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氣晴朗,萬里無雲,空氣有點悶熱。
纔剛剛上午八點鐘,北天市體育館的門口邊已經擁擠着不下萬人的歌迷,人山人海,熙熙攘攘的,彷彿自由菜市場一般,都在等待着,希望能夠早一點走到裡面,見一見他們夢寐以求的心中女神——丁詩涵。人羣裡面有十五六歲的學生,還有二十來歲的年輕人,還有三四十歲的中年人,他們的嘴裡唯一喊着一個人的名字,那就是丁詩涵。
北天市在全國算來,也不過是中等城市,難以和南方那些高度發達,生活水平極高的城市相媲美,所以那些所謂的大明星,影視名人一般都會選擇那種城市,很少會把舉辦演唱會的目標放在北天市這種中小城市上面,可是丁詩涵這次在北天市舉辦演唱會,這無疑是藉此機會,把北天市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向全國人民都展現出來,給北天市的每一個市民帶來極大的快樂和享受,足夠讓每個北天市的市民對這位大明星產生莫大的喜歡之情。
丁詩涵出道不過兩年,憑藉清純的形象和美妙的歌聲,可以說紅遍大江南北,成爲了當紅明星,可是她從不缺錢,也不貪財,使得她演唱會的門票是所有歌星裡面最低的,甚至還不及某些大牌明星開辦演唱會門票的三分之一。這是因爲她要讓每一位喜歡自己唱歌的歌迷都能夠有幸走進演唱會,聽自己唱歌,而且她還宣佈會把這次舉辦演唱會所賺取的每一份,全部捐獻給西北的學校和希望工程,讓大西北的孩子們能夠上得起學。
丁詩涵,是每一個人心目中的女神,是才藝和善良融爲一身的女人。
她只是想用最簡單的方法來報答那些支持她的人。
許多歌迷也用自己的熱情表示對她的喜歡和支持,所以整個體育館的門口,不斷的響徹着:“詩涵我愛你,詩涵我們支持你……”這樣的吶喊聲,真的是震耳欲聾,響徹雲霄。
“靠,老大,就算丁小妞是大明星,也不用這麼多人吧?難道現在有錢人這麼多?都想買個門票進去看一下丁詩涵嗎?”宋明傑被這麼多熱情的歌迷擠來擠去,感覺到自己有點像沙丁魚一樣,本來他就體型肥胖,最怕炎熱,現在更是大汗淋漓,沒有幾分鐘的時間,渾身的衣服便被滲透了,彷彿洗了一個桑拿浴一樣,累的他氣喘吁吁,忍不住嘮叨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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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詩涵演唱會的門票不算太貴,但是每一張也足足有三百塊錢人民幣,這對於許多普通人家來說,還是一筆不少的開支,當然了,比起那些上千元的門票,這已經很是低廉了。
吳一凡看着那些熱情洋溢的人們,頓時笑了笑:“恐怕這就是所謂的明星效應吧。”他的右臂雖然還隱隱有些生疼,不過昨天晚上已經答應丁詩涵,今天一定要參加她的演唱會,所以最後還是不得不來了。
“哼哼,不過丁詩涵的確漂亮,唱歌也很好聽!”沐小夭也是丁詩涵的歌迷,今天特別請假和幾個同學趕來參加丁詩涵演唱會的,說話自然是向着丁詩涵了。
“嗯,丁姐姐唱歌真的很好聽,可惜,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了!”唐寶兒說這句話的時候,還若有若無的瞟了吳一凡一眼,結果被賞了一個暴粒,疼的她捂着額頭,狠狠給了對方一個大白眼,以此表示自己心中的強烈不滿和憤慨。
“有一個大明星當老婆,感覺肯定很爽,我都恨不得把丁小妞追到手了,嘎嘎……”宋明傑一臉齷齪的說了一句,口水都差點流了出來,包養大明星,那可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事情,看來自己還是要多賺點錢,那樣才能夠具備真正的實力。
可是他的聲音似乎有點大,足足有七八十分貝左右,在這種喧鬧的環境下,還是有着不小的影響力,直接導致附近十幾米範圍內的每一個歌迷都聽的是清清楚楚,簡直是如雷貫耳。
現場本來熙熙攘攘的人羣霎時間就安靜了下來,周圍的所有歌迷都面帶怒容的注視着宋明傑,一隻只大大小小的拳頭都緩緩的舉起來,空氣中瀰漫着一股濃烈的火藥味道。
“咦,你們幹嘛?難道你們不想包養一個大明星嗎?想想那樣一個億萬人心目中的女神在你的胯下婉轉呻吟,那種感覺肯定很爽的!”宋明傑根本沒有感覺到周圍氣氛有些不對勁,還不知死活的說了這句話,這一下讓全場上千名歌迷都聽的是清清楚楚,一個字都沒有落下。
“這個人竟然敢侮辱丁詩涵,揍死他,爲我們的女神出口惡氣!”
不知道誰說了這句話,直接把所有人心中的憤怒都爆發出來,一個個彷彿衝出柵欄的野馬一般朝着宋明傑直接撲了過來,怒吼聲,尖叫聲,嘶喊聲,響徹着整個體育館的門口,把遠處的那些歌迷都帶動了起來,都一個個不顧一切的衝了過來。
吳一凡他們幾個人早已經在宋明傑冒出這句話的同時,已經躲得遠遠的,生怕殃及到他們,同時心中默默爲他哀悼三分鐘,希望他能夠逃過這一劫。
沐小夭一臉不忍心的用雙手捂着小臉,躲藏在吳一凡身後,裝模作樣的嘆息了一口氣:“希望這個死胖子不要死的太慘,不然的話,這會成爲全國第一起歌迷兇殺案了,不過看他那體型,似乎能夠抗住一會吧?”
“哼,這個混蛋滿腦子都是那種噁心的東西,揍死活該!”唐寶兒對於宋明傑的印象不是很好,認爲他比吳一凡還要敗類,還要無恥,自然希望對方能夠倒黴一些。
沐小夭的其他幾個同學聽到這兩句話,都是拼命的點着頭,看了看漸漸淹沒在人海里面的宋明傑,心裡都是默默唸叨了一句:“朋友,請一路走好!”
“你們,你們聽我說,我沒有說丁詩涵的不是,我只是說包養其他大明星,並沒有包括丁詩涵,你們,你們打錯了……”宋明傑的一張小胖臉雪白雪白的,彷彿衛生紙一樣,連聲音裡面都充滿着無盡的恐懼和害怕,他第一次看到這麼不要命的人。他雖然很能打,可是這些衝動的歌迷足足有上千人,自己怎麼能夠是他們的對手呢?他還沒有出手,渾身上下便捱了十幾拳,疼的他哎喲哎喲的慘叫起來。
他奶奶的,這些人不會是瘋了吧?丁詩涵又不是他們老媽,用得着這樣嗎?
“只是你個屁,竟然敢侮辱我們心中的女神,打的他爹媽都不認識!”一個小青年直接送給宋明傑一個拳頭,頓時罵罵咧咧的叫罵起來。
“我,哎喲,救命啊,快來人啊,我再也不敢了……”宋明傑還未說出一句話,便被幾個人打倒在地上,很快他便被淹沒在人海里面。
吳一凡他們幾個人都是使勁嚥了咽口水,臉色也是綠油油的,心臟猛的一跳。
宋明傑這個小胖子雖然有些欠揍,可是不會真的被這些人活活打死了吧?
足足過了十幾分鐘的時間,那些衝動的歌迷才逐漸的散開。卻看到宋明傑“大”字形仰面躺在地上,渾身上下的衣服被撕的破破爛爛的,而且渾身上下鼻青臉腫,活脫脫一個從垃圾堆裡面走出來的叫花子。他雙目渙散無光,只是癡癡的望着天上的一片浮雲,怎麼看都像是一名被強暴過的少女,說不出的悲傷和絕望。
“這個,他死了嗎?”沐小夭嚥了咽口水,有些害怕的詢問道。
“似乎還有一口氣吧,我剛纔看見眼皮跳了一下!”唐寶兒擺出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
沐小夭的其他幾個同學也都紛紛點頭附和了起來:
“我看他這副模樣有點像是普羅休斯!”
“你那是什麼眼神?分明是在烈火中永生!”
“其實我覺得更像是施行火刑的哥白尼!”
……
宋明傑氣得差點吐血,自己被那羣歌迷揍成這副鳥樣,他們這羣小兔崽子非但沒有任何幫忙的意思,反而還在這裡冷嘲熱諷。他從地上爬起來,怒氣衝衝的朝着他們幾個人揮動着拳頭:“你們幾個混蛋,還是人嗎?剛纔竟然幫都不幫我一下,我今天非要讓你們知道我的厲害不可!”他一把拽過一名男生,朝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腳。
那名男生頓時疼的捂着自己屁股“嗷嗷!”直叫:“這和我有什麼關係?你幹嘛打我?”
“誰讓你不幫我的?”宋明傑眼睛一橫,蠻不講理道。
“你……”那名男生氣得差點吐血。
“大家快揍這個混蛋,他還在侮辱丁詩涵!”唐寶兒忽然大聲叫嚷了一句。
宋明傑臉色驟變,忽然感覺到周圍的空氣裡面似乎隱隱閃爍着一道道的殺氣,嚇的他脖子一縮,連忙高聲讚美道:“丁詩涵好樣的,丁詩涵真漂亮,丁詩涵唱歌一流好,我們一定要全力支持丁詩涵,丁詩涵萬歲,丁詩涵萬歲……”他揮動着拳頭,嗓門越來越高。
吳一凡他們幾個人狂汗一下,這個小胖子還真夠無恥的。
那些憤怒的歌迷聽到宋明傑這句話,這才放棄了繼續痛毆他的打算。
宋明傑看到自己的口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這才偷偷擦拭了一下額頭的冷汗,一臉猙獰的瞪了唐寶兒一眼:“靠,你竟然給我胡說八道,信不信我把你脫光,扔在馬路上,讓所有來來往往的男人把你強姦一百遍?”
“吳哥哥,他欺負我,嗚嗚……”唐寶兒抱着吳一凡的胳膊,委屈的痛哭了起來。
沐小夭撇撇小嘴,很不屑的說道:“小朋友就是小朋友,就會哭鼻子!”
“你似乎也比我大不了多少吧?雞蛋黃。”唐寶兒不服氣的說道。
“你纔是雞蛋黃呢,你那是鵪鶉蛋。”沐小夭同樣抱着吳一凡的另外一隻胳膊,怒氣衝衝的叫嚷道,“一凡哥纔不會喜歡你呢,要胸脯沒胸脯,要屁股沒屁股的!”
“雞蛋黃!”
“鵪鶉蛋!”
“雞蛋黃!”
“鵪鶉蛋!”
……
唐寶兒的其他幾個同學都是臉色蒼白,嘴角不停的抽搐着。
這就是所謂的爭風吃醋嗎?似乎雞蛋黃和鵪鶉蛋的體積都差不多吧?這有什麼好爭辯的?不過他們對於這種事情似乎早有預料,所以並沒有上前幫忙的意思。
宋明傑看到唐寶兒和沐小夭二人爭鋒相對的場面,忍不住暗暗驚歎一聲,吳哥就是吳哥,連兩個極品小蘿莉都這麼的優秀,只要稍微培養一下,就能夠雙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