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外出
“小姐!”翠凝迷迷糊糊的睜開雙眼,看到躺在身邊的人是誰後,立即嚇醒了。
“翠凝,別動,我們一起睡。”緋色揚起笑臉,對着翠凝說道。
也不管翠凝願不願意,就抱着翠凝閉上了眼睛,但是根本就睡不着。腦海中一直在回想着剛纔窗戶外的兮黑,她討厭黑夜,像是一張無盡的網把她網在裡面。
而且因爲看多了恐怖片的問題,她特別的怕鬼,以往還能相信這個世界是將就科學的。那裡有什麼鬼!只不過是自己嚇自己而已,然而當穿越到這具身體裡,她的心裡對鬼神的力量就相信了許多。
緋色腦海處於緊張狀態,還要閉着眼睛,雙手緊緊的抓=住翠凝的。翠凝也被小姐給弄的睡不着,小姐怎麼能和她下人躺在一起呢?
但是小姐閉上眼睛,緊緊的抱緊自己的雙手,讓翠凝認爲小姐是睡着了。雖然緊張,卻還是沒有把小姐給叫醒。
不知不覺中,還真的是睡着了,第二天睜眼,緋色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果然呀!除了吃喝睡她還真的找不到別的事情來做了。
翠凝已不在身邊,而春初正在外室擰着抹布,溫熱的水從她手中往下灑落,盪漾起一陣漣漪。
緋色慢悠悠的爬了起來,牀邊放好了柺杖,這是秋落找來的,扶着柺杖站了起來。
“小姐,你醒了。”春初聽到細碎的動靜,轉過頭看到緋色已經站了起來,而衣服還未穿戴。緊忙的跑到緋色身邊。微笑着說道,走進內室,拿起架子上的衣服出來自動的爲緋色穿戴整齊。
“什麼時候了!”緋色一動不動的讓春初爲她做好一切繁瑣的事情,連洗臉也是春初洗的。完了後就有人送了飯菜過來,還是骨頭湯,看到這東西緋色胃口馬上沒了。悶悶不樂的隨便吃了幾口才問道。
“巳時了小姐。”春初說道後自動的把碗筷飯菜撤了下去。
現在緋色後悔死了,冬雪的醫術不錯,加上南甯給的藥也不錯。經過她的幾次唸叨,冬雪不知道給她吃了什麼,骨折處竟然奇蹟般的沒以往那麼疼了。她還是依照着冬雪的要求不活動骨折受傷的地方,她也想盡量的養好傷口呀!
就這般養傷了半個月,緋色已然能踮腳走路,左手也能活動,然而還是不能太使力。在藥材和醫術都如此缺乏的古代。這麼高明和恢復神速的骨折讓緋色都很是驚奇。果然呀!中國中醫博大精深,只是因爲西醫越來越發展的現代,纔會讓中醫漸漸的流失。
只要一能活動一點,緋色就是個閒不住的主,府中在這些天來多次的出現過請帖,不知道是哪家的閨女生日到了,請閨中姐妹到府一聚。或者就是才女大比拼了。然後邀請各家的閨女前去參加,因爲身體不方便。所以緋色一次都沒能去到,她其實也想去看看熱鬧呢?看看古代的大才女,閨中的小姐是如何的有才。
卻因身體的不方便,一直閒賦在家中,終於能活動的時候,怎麼能少的了她呢?皇宮那就是一個大雜燴,現在她的身體根本就不允許她現在就往皇宮裡面跑,更何況如何勾引哪個男人。還是件傷腦筋的事情,那根本就是個油鹽不進。軟硬不吃的傢伙。
又是一國之主,那裡能允許讓她放肆,更何況人家對她的厭惡還不是一般的嚴重。想想緋色就深深的愕然,這種傢伙,她能讓人家喜歡上她嗎?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只能怪原身的脾氣和名聲太出名了,並且招惹了這麼一座大神,竟然還不知足的不滿足。想要擠入人家那一片佳麗三千中。想想緋色就捂臉,這種艱難的問題比去殺一個人要來的有難度,更比做成一件事情要有挑戰性。
人心最是難測,更何況還是一顆愛人的心。所以想通了各種因素和現如今的狀況後,簡直一個難字根本不能形容。
在得過且過的今天,緋色只能把這個問題拋之腦後,想起來的時候再說吧!如此樂觀的精神,連她都佩服自己一番。果然呀!遇到事情就只會往龜殼裡躲得就是她了,還能想出各種理由來拒絕。哎!嘆了一口氣,讓春初打扮完畢。
鏡子中映出一張絕美的面容,臉上受傷的地方已經完好如初,潔白的肌膚,柔嫩的臉蛋。上面平滑有光澤,一雙黑亮的大眼睛,裡面閃爍着膠結的光芒。右手慢慢的捂上這張臉,看一遍她就自卑一遍,迷戀一遍。自卑的是若是原來的自己有這張容貌,還愁什麼。而迷戀就是這樣美麗的一張臉,讓她一個女的看了都喜歡,更不用說別人了。
然配上原身的這個名聲,在加上才女輩出,美女美男滿天下的好苗子,這張臉就變得如同蒙上了灰塵的鉛華,變得黯淡無光。
至從上次和奶孃溝通了後,奶孃就真的不再管她,事事都依着她。條件卻是她的身邊必須跟着春初或者秋落,原因是她兩人會武功,能保護她。緋色只差給個白眼了,這兩人的武功說出來也不怕笑話,特別是春初,平時就沒見過她動手,都讓緋色覺着她就是個在正常不過平凡不過的少女。和那種女俠,遊走江湖的大俠,和武功高強的屬下差遠了。
既然拒不過奶孃的要求,緋色還是聽話的把秋落和春初都帶在了身邊,春初機謹並且很會說話,帶她在身邊遲不了虧。而秋落卻冷着一張臉,別人自發的離她幾尺外,讓緋色省得煩躁。
遊走在大街上,聽着春初說着人文地貌,在聽着秋落偶爾提起的話題。緋色還算心情愉快的逛着大街,看着街道上玲琅滿目的各種東西,沒有一樣是喜歡的。
這裡的上京城,是一座繁華的城市,沒有家鄉的泥土小路,也沒有電視裡演的莊家農地。京城街道上的小販和行走的各類人士臉上都透露着一股精明和精氣十足。沒有老實巴交和結實精壯的農家大漢,有的只是帶着小心翼翼的奴僕,或是生活在京城裡的各類百姓,和聲勢顯赫,不然就是有些權勢的管家子弟。
欣賞着純古代的濃樸之情,滑實而精明的古代人物,小巧而純古的建築物。配上炎熱的天氣,清新的空氣,綠色的植被,在這繁鬧的街市中,緋色觀摩着,欣賞着。卻始終覺着自己是個局外人,她終究是不屬於這個世界,這個地方。
精緻的小樓,闡華的酒家,脫去了柺杖,緋色終於能慢慢的正常行走在天地之間,感受着這一片渾濁的自由之氣。真想奔跑呀!然知道身體不允許,地方不允許,別人會把她當瘋子的。或許是因爲這段時間貴緋瑟終於安穩了下來,沒有在來京城的大街上找事,鬧事。
民衆們安心了不少,也聽說將軍小姐受了傷,無法出門,所以緋色站在街道上,走在街市上,除了哪一張精緻的面容回頭率高外,還真的沒人會想着這是那個名聲惡臭的貴緋瑟。
因爲緋色的樣子,一聲鮮豔的紅色,雖然引人入勝,可更像是嫁衣,紅的似血。而原先的貴緋瑟不喜歡這種顏色,永遠都是好幾種顏色往身上套,像只花母雞一般生辱沒了這個稱號。而且更討厭的就是紅色和黑色,因爲原身認爲紅色是大婚之日穿的,理因那時候驚豔一把,而黑色卻像是木頭一般,所以她不喜歡穿。紅色倒是喜歡,卻因爲想大婚之日傳出來給南桐看,所以一直都放棄了這種顏色。
緋色雖然不喜歡張揚,但是這麼漂亮的臉蛋,不好好的張揚一把,真對不起自己呀!所以緋色就把節操丟了,毫不在意這種出風頭的行爲。更主要的是,那個女人不愛美,這具身體真是太適合黑色和紅色這兩種顏色了,好像是天生爲她準備的一般。
穿上紅色的衣裳,美的不可方物,妖=嬈的身姿,偏配上一雙清澈的眸子,簡直就是個尤=物。而穿上黑衣裳的她更甚,像是黑暗裡來的精靈,霸道的不可一世。
既然是美女,就要好好的享受,這是緋色琢磨出來的道理,反正現如今風光一陣,以後就都沒機會了。這般想後,緋色倒是拋去了低調這種東西和精神,越發的高調起來,但是雖然穿着各方面感覺像是高調。但是她的脾性還真的不高調,低調的如同不存在一般。
只是因爲容貌太出衆了,想低調都低調不起來呀!
走進酒樓裡,果然,諸多視線都停留在她的身上。
緋色面不改色的上了二樓,春初引路,這地方她還真的沒來過,這次是她送了好幾次請帖到了南甯的府邸,想謝謝他的贈藥之恩,被拒絕了許多次。緋色不死心的拒絕一次就在送一次,她就不信了,這個王爺還真的能耐得住她的煩。
讓暗心去,春初和秋落去堵,總之是隻要南甯出現的地方,總有緋色的人。南甯煩的實在不行,才答應了這次的見面,他不止一次後悔贈藥了。卻已經送出去了,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