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老許,在收到大理寺的最終批示後,卻驚訝的發現,上級部門是特麼一字未改。
歌照唱,舞照跳,阿雲依舊得死。
老許想這哪行啊,我這地方官不要面子的嗎?
於是,他重新整理卷宗,又上訴了。
他這回走的,是人情路線。
老許認爲,阿雲認罪態度良好,且韋阿大受傷較輕,符合減刑標準,殺就不要殺了,流放得了。
很快,加急文件就又來到了汴梁大理寺。
而大理寺的老爺們好不容易上了一天班,摸了一天魚。喘口氣,喝口茶,正準備去東京甜水巷勾欄裡聽個曲時,
卻突然發現,那個叫許遵的傢伙又搞事了。
就這小子屁事情多!你給我去死,吧啦吧啦.........
於是這一回,汴梁城的老爺們,也開始“重視”起來,他們同樣找來了法律專家,以《宋刑統》中的記載的:
惡意傷害他人爲目的的犯罪是不能減刑的爲理由。
然後,維持原判。
可沒成想,許遵在收到大理寺的批示後表示:咋滴,就你們是專家,欺負我沒讀過書?
於是,老許逐條逐條開始整理《宋刑統》,結合案情,再次寫成卷宗,又又又上訴了。
這一下,大理寺和刑部的老爺們坐不住了,他們覺得這丫就是一神經病,腦子絕對有坑。
罵完後,老爺們紛紛上奏,說老許這貨,純屬譁衆取寵,想引起老大重視,好升官發財。
許遵知道後只表示,你們這些大官真沒素質,說案情就說案情,別特麼人身攻擊。
兩邊,就那麼你來我往的利用漏洞撕逼。
神宗(唉嘿?有點意思)知道後,不但沒覺得不耐煩。相反,他認爲人命關天的事情,還是得慎重。
於是,他又把案子交給御史臺,大理寺和刑部,要求重審。
這一下,刑部和大理寺是徹底蚌埠住了,他們紛紛聯合上奏,要求維持原判,順便把那個姓許的六品鐵憨憨也給抓起來蹲大牢,最好找個機會弄死吧啦吧啦的.......
御史臺表示:你們撕,我只負責看。
可沒想到,這一搞,給許遵也來了脾氣。
他頭一鐵,也直接給神宗上奏,說刑部和大理寺的就是一羣老雜毛,啥都不懂。要求恢復兩制,由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的高級官員共同審理此案。
好傢伙,這麼件小案子,現在要國家的三省六部都參與進來了。
這件事放在今天看來,就好比是夫妻家暴,卻要動用國家各部門各機構的資源,確實有點小題大做,過分了。
然而,也不知道神宗是咋想的,他竟然腦回路大開,同意了許遵的奏請。
這下好了,一羣翰林大學士們正事特麼不用幹了,開始純純討論案子了。
這麼一來,還請出了兩位當時國家最重量級的大佬,司馬光和王安石。
這兩位大佬的關係可不一般,他們的生平不必多說,概括起來就是:
既是朋友,也是死敵。
一人是守舊派的頑固分子領袖,另一個則是改革派的維新頭子首領。
二人擡槓能擡到天塌地陷,撕逼能撕到河水倒流的那種。
而這二位的親自下場,也預示着再小的案子,也小不到哪去了。
首先,兩人均表示,自己對法律的理解,纔是最最最正確的。
其次,對面那貨的觀點,
不管是什麼,那絕對絕對是錯誤的。
王安石認爲,阿雲婚姻無效,出獄後可以重新結婚生子。 加之主動自首可降兩級罪,罪不至死,蹲幾年牢就行了,書呆子司馬光滾一邊去。
而司馬光則認爲,法就是法,無論殺沒殺成,殺人者死。還有,你個老東西不能因爲人家韋阿大又老又醜,就不承認他二人的事實婚姻關係,咋滴,難不成還要發個結婚證啥的?
好了,從此以後,這兩人在朝廷上撕逼,有了新的話題,表面是在爲阿雲的事較勁,實際是政治意圖不同,互相爭執。
當時神宗支持變法,而王安石恰好又是改革派的維新頭子,所以,阿雲順理成章被免去死罪,改判有期徒刑。不久,神宗宣佈大赦天下,阿雲沒蹲幾年牢便出獄,在外又結了婚。
此案到這裡總算結束了,王安石先生取得了完全勝利。
而司馬光先生雖口中認輸,但他心裡絕不認同這個結果。
也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誰又能想到,十七年後,哲宗繼位,司馬光被重新啓用。
(司馬光表示:沒想到吧,我又回來啦!)
而他當上宰相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派人找到阿雲,把她抓起來砍了。
(司馬光表示:小樣,你以爲老夫忘記了?太天真了!)
此時的阿雲,早已嫁爲人婦多年,並且有了兒女,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橫禍,她自己估計也是懵圈的。
然後,毫無意外,阿雲被殺,首級也被懸掛在城頭示衆。
司馬光先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取得了最後完全的勝利,同時表示:正義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