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層剪刀地獄3

趙瑞蜜再次醒來時,被吊在了半空中,手腕上傳來的劇痛讓她忍不住尖叫出聲。然而回答她的只是附近比她還高的玉米秸稈搖曳在風中的沙沙聲,那個把自己打暈的警察不見了。

趙瑞蜜奮力掙扎,但她的腳尖始終沒有碰到地面。玉米地裡架起的兩根高約兩米的木樁中間的橫樑上,趙瑞蜜顯得無比的渺小。

她越掙扎,手腕被綁得越緊,不知過了多久,她已經感覺不到她的兩隻手了。天漸漸地黑了下來,玉米地裡傳來人走動的腳步聲,趙瑞蜜高聲呼喊着救命,期盼有人發現她救她下來。

人影走得越來越近了,最後在她面前停了下來。他擡起頭的一瞬間,趙瑞蜜的心沉到了谷底,她歇斯底里地哭出聲來:“求求你,放了我吧,我家沒錢給你啊,求求你了,我還有女兒要養啊,她已經沒有爸爸了,不能再沒有媽了,大哥,我的手,我的手沒知覺了,求求你,放過我吧,我不會跟任何人說今天發生的事的,求你了。”

男人突然輕笑出聲:“呵,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你確實沒機會告訴任何人今天發生什麼事了,這裡將會是你最後的安息之地。”他舉起手中的一把鋒利的大剪刀,繞到趙瑞蜜身後,解開了她的一隻手。

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趙瑞蜜以一隻手爲支點像個鐘擺一樣左右搖晃着,手腕被體重墜得快要斷掉似的。一陣陣疼痛從手腕處傳來,而另一隻被解放的手也在漸漸恢復知覺,她不自覺地動了動手指頭,感覺手指頭酥酥麻麻的,帶着點針刺般淡淡的痛。

下一刻,男人將她那隻放下來的手綁在了立着的木樁上。趙瑞蜜現在的姿式很奇怪,遠遠看着,好像她將一根木樁抱在懷裡一樣。趙瑞蜜很奇怪這個男人到底想對她做什麼,他真的要殺了自己嗎?當初那個電話是故意要引自己出來的吧?難道今天自己真的要死了嗎?就像前幾天那個精緻的女人一樣變成一具冰冷的屍體,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女兒了嗎?

男人將她的手又結結實實地捆上,隨後,趙瑞蜜眼睜睜地看着他拿起剪刀對着自己的小拇手指頭剪了下去。疼痛,疼痛,疼痛,除了疼痛,趙瑞蜜沒有其它任何的感覺,十指連心的痛苦一次又一次地傳來,她多希望自己能暈過去,卻只能無比清醒地感覺到身體的一小部分一點一點地離開自己。

度秒如年,疼痛無邊,很快,趙瑞蜜連哼哼的氣力都沒有了。她曾經保養得宜白白嫩嫩的左手只剩下手掌孤零零地流着鮮血,哀悼離它而去的五個手指頭。

男人停下動作,解開趙瑞蜜的右手,綁在另一根木樁上,重複剛纔的動作。

她已經沒有力氣掙扎呼喊了。十個手指頭的離去彷彿也帶走了她的生命力,死了也好,她這樣對社會沒做過什麼貢獻的人活着不過是浪費糧食,死去應該能再見到她的死鬼老公了吧?向他說聲對不起,再說句我愛你,做對鬼鴛鴦也不錯,唯一對不起的就是女兒了,希望婆婆能健康長壽,給女兒撐起一片天空吧。

男人捧着托盤,夾起一根手指塞進她的嘴裡,她本能地作嘔,卻被男人接下來餵過來的水直接衝了下去,兩根、三根、直到十根手指都被他強迫着嚥下。

趙瑞蜜不斷地嘔吐着,試圖將吃下去的自己的肉盡力吐出來,可是她是直立着的,兩隻手被抻平綁在兩邊的木樁上,根本彎不下腰去,什麼都沒有吐出來。

胸口處傳來銳器插進身體的冷意,趙瑞蜜低頭看到一把剪刀沒入自己的胸膛,她的意識漸漸模糊,再也感覺不到疼痛......

男人靜靜地等着她嚥下最後一口氣,又站在原地欣賞着他的作品,回味着整個細節,良久,才轉身離開。玉米地又恢復了以往的安靜,彷彿什麼也沒有發生過,除了一具被遺忘在這裡的女屍......

邱利忐忑不安地敲響了範明揚辦公室的門,聽到裡面傳來一聲低沉的進來,他吞了吞口水,鼓起勇氣推門進去。範明揚擡頭看到是他進來了,臉色一沉。邱利慌忙解釋:“對不起,範隊,我回來晚了。實在是家裡邊的事一時走不開,請假的時候沒想到會這麼不好處理,我錯了,今年我都不再請假了。請您原諒我這一次吧。”

範明揚很是頭痛,一方面是由於這個好多天沒有進展的案子,另一方面也是爲這個實在太過懶散的屬下。邱利這個人花心、講究吃穿,這些範明揚認爲是個人性格問題,他即使做爲領導也是說不上什麼話的,說多了還惹人討厭,但這一次邱利腳踩兩條船翻了,自己也惹得一身腥,不知道這回他長不長記性了。

揮揮手讓他下去,眼不見心不煩,還是先忙案子吧。經過刑警隊全體人員的努力,樑雨芸的神秘男友終於浮出水面了。已婚的湯安奇自己也聽說樑雨芸死了,害怕自己與她的不正當關係暴露,很是在家裝了好幾天的病,警方根據畫像排查出來的相似人員中本就有他,排查到他時,他妻子說他病了好幾天了,警方也沒懷疑上他。可是沒幾天他以爲自己沒事了,便繼續該幹嘛幹嘛了。下班途中一時大意交通肇事,那天他還喝了點酒,一時頭腦發熱就逃逸了,沒逃出幾公里就被警察抓了個正着。這姓湯的也是個有賊心沒賊膽的,一看到警察害怕了,倒是自己把什麼問題都交代了,自然也包括和樑雨芸的關係。湯安奇自己承認與樑雨芸曾經發生過性關係,但之後他就回家了,再也沒有見過樑雨芸。警察提取了他的dna經鑑定與現場遺留的毛髮及死者體內的新鮮**系同一人。

湯安奇可以證實是最後見到死者的人,又無法提供案發時段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被警察暫時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