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窗事發

東窗事發

齊冉用最快的速度趕回了家,在餐廳裡找到了呆呆坐在凳子上的文沫,以餐廳的凌亂程度來看,他最擔心的事終於還是發生了。

文沫聽到動靜,擡起頭來望着齊冉。這個以前曾經讓她感覺無比熟悉無比安心無比歡樂的人,此時看起來竟是那麼陌生!只要一想想他是殺人兇手,他的手上沾着好多人的血,比她以前親手逮捕或者擊斃的連環殺手不遑多讓,她就忍不住從胃裡一陣陣犯惡心。

他那雙曾經用來殺人的手,撫摸過自己,他那雙曾經冷酷地望着一條人命漸漸消失的眸子,凝望過自己。一個人,居然可以極致冷漠與極致熱情融於一身,她卻因爲被感情矇蔽,一葉障目,從來沒有發現他不爲人知的另一面。

當局者迷,她做爲警察經歷過的培訓與潛意識裡帶着的審視,全都沒有用在過他的身上,雖然因爲一個案子相遇,可是在他的犯罪嫌疑洗清之後,自己一直都沒再懷疑過他。

無條件的信任,換來的是什麼?

不得不說,文沫從這一天開始,失去了對陌生人最基本的信任感,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她沒有辦法正常工作、生活,對她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以上所有心理活動均發生在文沫望向齊冉的一分鐘之內。

齊冉從文沫的眼中讀懂了很多,有迷惑、有悲傷、有懷疑、還有敵視。複雜的眼神讓齊冉看得心中一緊。他早就想到會有這麼一天,可是真的等到這一切真實發生的時候,齊冉恨不得拿把刀砍死自己。爲什麼?當年的他要那麼衝動之下動手殺人?爲什麼殺了人卻沒能好好留意周圍環境,留下活口,讓林澤森得以在幾年之後一直威脅他,讓他不得不聽從林澤森的吩咐,殺了一個又一個!

他以前一直以爲,他的過去,已經被他足夠小心地埋葬起來。這個世界上活着的人裡,要麼不知道他的所作所爲,要麼自己的屁股也不乾淨絕對不會說出來。可是他忘了一句古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啊。

他終於。還是要爲他所做過的一切付出代價的。這條命,從他開始殺第一個人的時候,他就已經不在乎了,可是,爲什麼不早不晚,偏偏會是這個時候,他真的不甘心。只要再晚幾個月,再晚一點,那該有多好。他跟文沫,仍然可以舉行一場婚禮。不管婚禮過後,等待他的是什麼,至少,他可以擁有這個他一輩子唯一愛過的女人。

可是現在,他已經失去了這樣的機會了吧?文沫一定會恨死他的。恨他騙了她,一直沒有跟她說過實話吧?他是瞭解她的,不是嗎?正因爲太瞭解了,纔會知道當這一切東窗事發之後,她會怎麼樣。

頂着文沫恨不得生啖其肉的目光,他的心,驀得開始疼。他有好多好多的話想要告訴她。他當年的不懂事,他之後的不得已,他最後的希望可以跟其他普通人一樣享受生活的迫切。可是當他面對着文沫時,千言萬語只匯成了一句話:“對不起。”

這句話等於變相承認了趙棟調查的案子確實都是他做下的。文沫一瞬間失去了所有的力氣,她不想再去追問那些可笑的理由了。每一個殺人犯的背後,都有一個悲慘到極點的故事。和許多的迫不得已,她聽得多了,有再多的同情也消耗得差不多了。雖然會同情他們的不幸,卻並不會因此而對他們殺人的行爲理解多少。

人殺人,總是需要理由的。但是光有理由卻是遠遠不夠的。犯罪心理學上認爲。每一個殺人犯,內心都有着潛在的暴力傾向,表現出來只是時間問題罷了。換句話說,他們本身就會成爲殺人犯,而所謂的理由不過是給他們殺人的行爲穿上了一層外衣罷了,騙得世人的同情,認爲他們有情可原。

可是殺人行爲又怎麼可能會有情可原呢?他們殺掉的,是活生生、有思想、會說話、與我們長得一樣的人,是同類。卻被像動物一樣地屠殺掉,末了還要找個理由證明他們該死。

齊冉的一句對不起,讓文沫眼中一直含着的淚落了下來,她忍住沒有哭出聲,只是冷冷地問:“你接近我,什麼目的?”文沫想來想去,都想不明白齊冉爲什麼要跟她在一起。

他從認識自己的那一天起,就知道自己是個警察,而且還是個很出色的警察。到底是什麼原因給了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氣呢?真愛嗎?別逗了,男人靠得住,母豬會上樹,聽過沒?

自我否定,就是現在文沫內心世界最真實的寫照,她現在有懷疑全世界的勇氣,卻再也沒有了相信別人的底氣。一朝被蛇咬,她只恨自己太笨。

齊冉知道他說什麼文沫都絕對不會相信了,索性什麼也不說,兩人就這麼一個站着一個坐着,在滿地狼籍的餐廳裡靜默下來。

“你去自首吧,好嗎?”文沫轉過臉去不看齊冉,半晌後甕聲甕氣地說出這麼一句話。

“我去自首,下場會怎樣,你比我更明白吧?你真的忍心看我去送死?”齊冉說話的聲音很平靜,彷彿不是在討論他的性命,而是在說今天天氣真好之類的。

“齊冉,做錯了就是做錯了,你已經錯得這麼離譜了,就要有面對這一切,承擔後果的勇氣。我是警察,抓犯人是我的工作,既然我已經知道了你真的與合市的六起命案有關,今天你想要離開這裡,只有一種方法:殺了我。不然的話,你就跟我去公安局吧。”文沫擡起一直壓在椅子下的右手,黑洞洞的槍口直直對着齊冉。

齊冉突然笑了,笑得很淒涼:“你知道嗎?我是真愛你,真的想跟你好好過一輩子的。可惜,我認識你太晚了,如果你早十幾年出現在我的生活中,那麼我相信一切都是不一樣的。就像你說的,我做錯了太多事,已經沒有回頭路了。”

“文沫,你是愛過我的,對嗎?你當初的反應騙不了任何人,你是愛我的,你不會忍心看着我去送死的,對不對?”

“齊冉,我是真心想過要嫁給你,一生一世的。但是那些都是以你是個正直善良的好人爲前提的。現在這種假設的前提不存在了,其他的,根本無從談起。從我知道你觸犯的國法的那一刻起,我們之間就只剩下一種關係了,那就是警察與罪犯。抓你歸案是我的職責。”文沫心如刀絞,她努力控制着不讓自己再哭出來。

如果可以,她多希望自己一輩子都不要知道所謂的真相,就讓她無知地快樂一輩子,不好嗎?在用情已深卻付諸流水的現在,讓她情何以堪呢?文沫拿槍的手不住地顫抖,卻始終堅持槍口對着齊冉,她不知道,如果齊冉有試圖逃跑的舉動之後,她到底能不能狠下心來真的開槍打死他。

她不敢想,也不敢試,只願齊冉能束手就擒,跟着她投案自首。

但顯然齊冉不想。他才只有三十多歲,在成功地躲避了警方這麼多年的視線之後,他覺得他還可以再跑一下,找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隱姓埋名重新開始,他還不想死。

所以想都沒有多想,在明白文沫是絕對不會放他離開之後,齊冉行動了。他一步一步向着文沫走去,直到槍口抵到了他的胸口。他要賭,賭文沫對他的愛,賭文沫捨不得殺他。

“我是一定會走的,我真的不想死。你開槍吧。”齊冉說完,睜大眼睛貪婪地盯着文沫:“不管我今天是否能活着離開家,從今以後,再見無期了吧。就讓我再多看你一眼,把你的音容笑貌全部刻進心裡,一輩子都不忘記。”

文沫握着槍的手顫抖得更厲害了。齊冉一直盯着她,沒有出聲。

“你走!你走!現在馬上就走,不要讓我再看見你,不要給我後悔放過你的理由。你走!”文沫扔掉槍,轉身跑出餐廳,一邊跑,一邊吼道。

滿臉淚水,視線早已模糊的她跌跌撞撞跑回了臥室,死死反鎖住了臥室門,她不知道放走齊冉的決定到底是對是錯,她的腦子裡一片空白,早已經失去了作爲警察的判斷力,她只能讓情感戰勝了理智。

不知過了多久,外面傳來了關門聲。文沫手腳並用從臥室的地板上爬起來開門出來時,房間內已經空無一人,齊冉不知道去向。

客廳的茶几上,多了一個首飾盒和一張紙條。

首飾盒裡的鑽戒很漂亮,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原本它應該在半年後戴在文沫的手上,向親朋好友們宣佈他們有多幸福的,現在,卻孤零零躺在首飾盒裡,如無意外,這輩子文沫都不會戴上它了。

親愛的沫兒:請允許我最後一次這麼稱呼你。對不起,我必須要走,請原諒我的隱瞞,也請相信我對你的愛,不要恨我。再見了,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