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週二。
中午,孫全騎車來到唐唐酸菜魚。
進門時,沒看見唐欣,卻看見一名三十來歲的女人腰間繫着圍裙,忙前忙後,給客人上菜。
他進門時,女人露出一抹靦腆的笑容,上前詢問:“帥哥!吃飯嗎?”
孫全瞥了眼吧檯裡面坐着一動不動的唐唐,微微點頭,“嗯,我在這裡包餐的,唐欣呢?你是新來的?”
女人:“對!我今天第一天上班,唐欣?哦,你是說老闆娘妹妹是吧?今天學校裡軍訓,中午不知道會不會過來。”
“軍訓?”
孫全怔了怔,“行!你去跟你們老闆說一聲,給我來一份麻婆豆腐就好!”
女人:“嗯,好的!”
女人對孫全笑了笑,轉身去了廚房。
軍訓……
孫全坐下的時候,心裡還在想着這事。
……
傍晚,當他騎車再次來到唐唐酸菜魚的時候,終於看見唐欣。
藍色牛仔短褲、白色T恤衫,腳上踩着一雙純白色的運動板鞋,越發顯得膚色極白,孫全進門時,她和那個三十來歲的女人,正在大廳裡忙活,三十來歲的女人在收拾桌上的碗筷,唐欣在給客人上菜。
大概是眼角的餘光瞥見有人進門,唐欣扭頭望過來,看見是孫全,她展顏一笑,擡手打了個招呼:“嗨!全哥!今天想吃什麼?”
“一份青椒肉絲吧!”
孫全眼裡蘊含着笑意,隨口回答。
“噯!好的!”
唐欣進了廚房。
幾分鐘後,她端着一份剛剛出鍋的青椒肉絲來到孫全這兒,將菜放下的時候,她笑吟吟地問:“全哥!你平時都喝酒,今天不來兩瓶啤酒慶祝一下?”
孫全眉梢微揚,有點不解,“今天和平時有什麼不同嗎?慶祝什麼?”
“慶祝你連續兩天都新書榜第一呀!這麼高興的事,你不覺得應該慶祝一下嗎?”
唐欣眼睛亮晶晶的,眉眼皆笑。
孫全呵呵輕笑,擺手,“這有什麼好慶祝的?我上個星期也經常拿第一啊!兩瓶啤酒就算了,給我來兩碗米飯慶祝一下吧!”
“啊?兩碗米飯?”
唐欣有點無語。
孫全呵呵笑着,看着她今天曬得有點紅的臉頰,“軍訓辛苦吧?你看你臉都曬紅了,你姐沒給你準備防曬霜嗎?”
唐欣下意識摸了下臉,似乎有點羞澀,臉頰更紅了,“沒有!我正準備一會兒去買一瓶!”
孫全點點頭,並沒有恬着臉說“我送你一瓶!”。
還是那句話,他欣賞唐欣的美麗,但他對她並沒有非分之想。
“嗯,快去給我盛兩碗飯來!”
“噯!好的,你稍等!”
唐欣腳步輕快地去了,孫全又盯着她的背影看。
忽然,他感覺吧檯裡的唐唐好像在盯着他,他心頭一跳,下意識扭頭望去,正好與唐唐冷冷的目光對上。
這一刻,空氣都彷彿有點凝固,孫全曾以爲自己的臉皮早就練出來了,但此時此刻,他還是覺得有點尷尬。
爲了將這份尷尬降低,他不動聲色地收回目光,低頭拿筷子夾了點青椒肉絲放進嘴裡,然後又夾一筷子。
若無其事的樣子,令吧檯裡的唐唐冷哼一聲,翻了個白眼。
當然,因爲距離的關係,她的冷哼,孫全並沒有聽見。
此時孫全心裡覺得有點可惜,他平日碼字的生活很枯燥,最近最大的樂趣,就是來這裡吃飯的時候,多看唐欣幾眼,養養眼。
但今天被唐唐盯上了,以後估計就會一直盯着他,就像有人說“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一樣,他吃飯的樂趣頓時就有減了一半的感覺。
人生太無趣了!
……
一週時間,《我十項全能》一直佔據起點新人新書榜的榜首,像長了根似的,釘在榜首位置,一動不動。
動的,僅有這本書的潛力值,與日俱增,與第二名《華東之虎》拉開的距離越來越大。
剛開始,孫全有點意外《華東之虎》這星期怎麼不飛了?
連續幾天過去,見《華東之虎》還是老老實實地待在第二的位置上,他心裡鬆了口氣,心裡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他終於坐穩新書榜冠軍的位子。
前世撲街十幾年,他從未獲得過這樣的榮譽,做冠軍的感覺確實很棒。
美中不足的是——他見到唐欣的次數越來越少了。
中午幾乎都看不見,最近就連晚上,有時候也看不見唐欣的身影。
於是,他收斂心思,將更多的精力投注在自己的新書上。
最近他碼字的速度比這本書剛開的時候,慢了不少。
不是他偷懶了,而是隨着這本書的字數越來越多,劇情和他上輩子寫的那個版本,偏差已經越來越大,剛開始只是偏了一點點,然後又是一點點……
時至今日,日積月累的那一點點偏差,已經相當大了。
因此,他每天開工碼字之前,需要醞釀和構思的時間越來越多,文中的一些小劇情,已經需要他重新構思。
他能確保的,只是這本書的主線劇情,與上輩子寫的那個版本保持一致。
最近他寫一章稿子,大概需要一個半到兩個小時。
上午大概能寫一章,下午寫兩章,晚上寫兩到三章。
每天就像拉磨的驢,被一根無形的繩索栓在電腦前面,一天努力下來,也就寫個五六章。
偶爾狀態的不好的時候,連五章都寫不出來。
這令他有點焦慮,因爲寫網文的想賺錢,每天的碼字量太重要了,碼字量上不去,想賺錢太難了。
他開始嘗試給這本書列細綱,將心目中的大綱拆解成很詳細的細綱,列在電腦文檔中。
細到給每一個章節標註時間、人物和事件。
上輩子他撲街十幾年,大綱偶爾列過,非常粗劣的大綱,至於細綱,他是從未列過的。
但他聽說過有幾個高產量的觸手怪,就喜歡列非常詳細的細綱,其中有一個喜歡旅遊、喜歡美食、喜歡拍抖音的傢伙,每天穩定日常一萬五千字左右,令人髮指的是那傢伙每天晚上都不用碼字,因爲那一萬五千多字,那傢伙白天就幹完了。
孫全看過一次那傢伙的細綱,看完之後,他覺得那傢伙是個變態!
因爲那傢伙不僅做了非常詳細的細綱,而且還將細綱製成了表格。
而現在,爲了提高自己的碼字效率,孫全開始學那個變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