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邪真到“樵虎亭”。
他才走近,便聞到了一股怪味。
他心中發出一聲浩嘆:
——怎麼又遲了一步!
如果“樵虎亭”沒出事,他想見的人一一都健在,自是最好不過;要不然,只要這片小店全無動靜,他也一樣會提高警覺,提防埋伏。
可是,而今,“樵虎亭”已溢了異味。
那就是說,兇案已生,只怕,兇手亦已遠去。
——如果不是死了人,何來異味?
——若果殺人的人不已離去,又何苦示之於人的屍味?
——殺人應充溢着血腥味,卻爲何屎味如此強烈?
方邪真曾在前時歷經自己遲返一步,父弟被殺的慘事。
這件慘案一直在他腦中縈繞不去。
寢食難安。
所以他一聞到屎味,、屍味和肉香味,立刻就掠了過去,一面解開了繫裹在劍身上重重的藍布,一腳踢開了門,就看到了這等情景:
死屍!
一具具吊着的死屍!
——四條吊着的死屍,一個伏在血泊中的死人。
還有滿地穢物。
其實說是死屍,也不盡然,這兒的人,沒有一個是死盡死絕的。
每個人都至少有點氣息,還沒完全斷氣,但已失去了移動、說話的能力,進入了彌留狀態,毫無疑問的是處於人最痛苦的時段,最可怕的折磨中,可是又決無挽救的餘地。
方邪真一入內,就見死屍。
迎面第一口倒吊的死屍,全身赤裸,本來胖嘟嘟的肥肉,給人一片一片的割切下來,血肉都在淒厲的騰動着,眼目凸睜,肌肉還痛得一哆一哆的,胸上貼了一張血字:
“是我乾的,有本領渡江來殺我!”
下畫了一張馬臉。
方邪真忿恨中撕去了紙。
第二個吊着的人,也是全身剝的赤精,是個女人。
她死時遭人開膛切腹,死得令人怵目——不,她迄今偶爾還在喉頭“咕嚕”一聲,猶未死絕!
方邪真也看得睚眥欲裂。
看她身遭毒手的痕跡,是經過長時期的折磨與凌辱。對方簡直喪心病狂,既已割開了她的肚子,剜走了胎兒,又割下了她的**,切開了她的胸脯,但每次一下刀,割一下,不知何故,又停一陣子,不曉他去做了些什麼事,待過一二個時辰,眼看筋肉還掙扎着求生,血水開始凝結,癒合,甚至在慢速度的長肉了,他又偶爾記起來似的,再沿着傷處割一下,或刺得更深,或扯撕得更裂。經長時間、多次數的下手,才把婦人折騰得這樣子,而且除了鮮血肉膚之味,也穢漬滿身。
方邪真爲此髮指。
再看第三個屍首,那還是個小夥子!
他也死得甚慘,但心房未完全停止跳動。兩支長形尖利的峨嵋分水刺,一自喉嚨、一自他肛門刺入,不是一下子扎入,而是每隔一二個時辰刺入一二寸,再多二寸,便在心房會師了。
事實上,方邪真的推測全無離譜,甚至比實情可怕多了。
沈悽旋在下手的時候,的確是每隔一段時候,才下一次手。
他一面吃着肉(當然是胖老闆身上割下來的肉),一面下手。
有時候,他刮鬍子,刮完了,纔去扎一下;有時候,他小憩片刻,醒來後,又去刺深一些;甚至有時他徹底忘了,去大解回來,才又割一兩片肉、上下插入一二寸、左右剜開兩三刀;然後,他又在孕婦身上自瀆,發泄之後,又繼續他的“慢殺”。
他殺人一向很慢。
這還不是最慢的。
這些人跟他有仇嗎?
沒有。
可是,在歷史上,所有的屠城、殺戮,針對平民百姓、全都是與人無怨、無仇、無辜、無助的人,一樣任人屠宰,讓人魚肉,這好像是司空見慣的事。
至少在青史上是屢見不鮮。
殺人的人有時還用刀(他故意用廚房那把又鏽又鈍的柴刀,而不去選那柄較鋒利的剁肉刀)照照自己的樣子:
他彷彿還感到很滿意,所以才用刀(這次是肉刀)颳去自己臉上的鬍渣子。
剃掉了鬍子,他的臉就更長了。
奇怪的是:他好像一點也不知道自己臉長。
正如他自己只以爲自己在完成一件藝術,而不是個劊子手一樣。
方邪真已看見了三個受害人。
他手心發汗、頭皮發麻、肺發炸。
他恨極了。
他用手穩住給倒吊着擺動背向着他的第四人,擰轉了過來:
那人給轉了過來。
那人一臉是血,一轉了過來,眼睛一“睩”,猛吐一口血水,怪叫一聲:
“救命!”
這人一旦掙動,觸活了繩上的結,往方邪真直蕩了過來!
方邪真猝不及防,幾沒給噴了一臉的血。
他急步倒飛,飛退。
他不知道這人是誰!
就在這時,本來倒在血泊中的人,倏地立起,分水刺無聲無息,刺向他的背脊。
不是極快。
而是時機極佳。
出手快有破空風聲。
這樣子的出手,形同方邪真自行撞向尖刺,風聲全無。
眼看方邪真就要撞在刺尖上。
尖刺上淬有“無赦”。
——殺,無赦。
不過方邪真卻看見、目睹了這一記暗算。
他背後當然沒有眼睛。
但那“第四具屍首”卻有。
他從那羊姓商人恐懼的眼瞳看到背後原倒在血泊中的人之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