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節 贖買(下)

伐清

禁止人口買賣在建昌衆人看來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情,尤其是婦女,如果沒有兒子,寡婦的所有權都會落到宗族手中,到時候宗族就是把她賣給過路的商販都是完全合法的;至於父母出賣子女、主人出賣奴僕更是天經地義。因此聽到賀道寧的話後,建昌人臉上都露出懷疑之色,這不但違反了習慣法,甚至違反了道德。

“有功名的人當然不可以出售,就好像一個考中秀才的讀書人,他的父母還能把他賣了嗎?現在四川人大都有同秀才、如同秀才或是權如同秀才的功名。”賀道寧知道馮雙禮爲什麼會不相信。他在執行鄧名的規劃前也會認爲這種法律很荒唐,不過禁止人口買賣在成都府周邊的阻力倒不是很大。所有俘虜、移民的所有權,根據傳統習慣都屬於鄧名,既然四川提督堅定地放棄了他的權利,那其他人也沒有反對的必要。

而從劉曜、楊有才等青城派手中獲得的輔兵,鄧名一貫的方法就是贖買,後來和建昌交易時也是一樣;兩年前開始,如果有袁宗第的戰兵或輔兵逃亡到成都,帝國政府也不再遣返,而是同樣給予賠償——在這個問題上,賀道寧設計的辦法是一種摻雜了“抵壘政策”的贖買:只要一個萬縣人逃到敘州邊境內,帝國政府會向袁宗第賠償三十石糧食,從萬縣那邊購買下他們對此人的追捕權,然後讓這個逃奴分期歸還贖身費來獲得同秀才的功名;而只要沒有逃進敘州境內,哪怕只有一步之遙,被萬縣的軍隊當着帝國哨兵的面抓回去嚴懲,帝國士兵也絕對不會施以援手。從萬縣到敘州之間的地帶都屬於灰色區域,袁宗第的部下可以在這些地方不受干擾地追捕逃兵。

贖買緩和了逃亡者給萬縣和帝國政府之間的矛盾,帝國政府和院會通過這個法令承認袁宗第對萬縣軍屯屯丁的所有權,也爲萬縣方面在敘州府的邊境上建立哨所提供幫助。但如果一個軍奴能夠躲藏在船上逃過袁宗第的檢查、避開他軍隊的追捕,成功潛入敘州境內,那顯然是袁軍的失職,西川不負有主要責任。

因此最大的難度還是在孩子身上,這個法案在院會多次討論都無法通過,因爲大部分議員都覺得這是對父母財產權的嚴重侵犯,令所有有孩子和財產的守法國民感到非常不滿。

“在帝國境內禁止出售子女和溺嬰的法令也許兩年就能通過,今年可能就會開始在都府試行。”賀道寧對建昌的人說道。最後法律的原則還是贖買,試行的草案規定,以後每個在成都府境內出生的嬰兒,無論男女,帝國政府都會支付給他的父母一筆補償,表示一次性購買下這個人的部分所有權,而服兵役就是償還的一部分。既然帝國政府成爲這個嬰兒的股東,那當然所有出售該人或是傷害該人的行爲都侵害了政府的權益,因違約而構成了犯罪。

雖然聽上去匪夷所思,不過通過賀道寧的解釋,馮雙禮也意識到帝國政府正在嘗試免除所有的人身依附關係——連孩子對父母的依附都不容忍,又怎麼可能容忍領主和家丁的關係?聽上去這似乎也是鄧名禁止租、佃關係的延續,在這裡所有人的忠誠鏈都是直接鏈接到國家,而不是某個人身上的。

既然如此,那馮雙禮也琢磨着要把輔兵出售給帝國議會和政府,省得敬酒不吃吃罰酒。只是馮雙禮的私丁數目非常巨大,比如鄧名和馮雙禮簽訂的第一份協議中,就把兩萬建昌屯丁劃歸馮雙禮所有,雖然有一部分被馮雙禮分給了手下,但他也獲得過一些新的軍戶,因此現在還擁有男丁一萬三千多人,加上他們的家屬就有上萬口。

“雖然還沒有清點,不過男丁、壯婦不會少於兩萬吧?若是每個人五千補償的話,就需要付給慶陽王一億元。”具體的談判和賠償工作不歸賀道寧負責,不過他對法律條文很清楚,所以可以給馮雙禮參謀一下:“此外還有軍屯的土地、池塘、礦山,武器作坊,這些土地院會不會介意慶陽王保留,那些作坊,慶陽王願意繼續經營或是出售都隨意。只是如果選擇經營的話,那一定要僱工而不能用奴工,奴役同秀才是違法的——當然,這些法律都是因爲皇上南狩,大明律失效才暫行的。”

雖然從理論上說,等永曆回國後,馮雙禮就可以合法地擁有家奴,不過馮雙禮並不打算把寶壓在這上面。首先,他不認爲永曆回國就能重振大明律,而且如果大明律重振了,那他和鄧名瓜分輔兵協議的合法性也成了問題。

“一下子讓院會拿出這麼多錢恐怕夠嗆,不過院會可能會願意用建昌的土地補償大王。”賀道寧也有同樣的問題,他的軍奴也不少,而且他這次還要放棄建昌的統治權、司法權,而這些院會都要給他補償——馮雙禮理論上還是搬遷去襄陽的西營秦、蜀系統衆將的領袖,將來他們如果把那片領土的統治權和司法權移交給帝國政府時,如果馮雙禮還有影響,也能分到一部分補償,就好像賀珍的部將也能拿到一部分補償,而不是讓賀道寧獨吞建昌的全部治權補償一樣。

在賀道寧和院會的談判中,雙方初步同意把建昌的土地私有,還補償賀道寧以及賀珍的部將,馮雙禮聽說後就問賀道寧其中的細節。

“除了軍屯以外,還有很多沒開發的無人區,山上可能有金銀,現在沒有人去挖,不見得以後也沒有人手去開採。院會願意用低價把四川行都司的無主山林、湖泊補償給我們,是我們的私人土地。”賀道寧答道。當然在這些土地上,他和父親的部將們也永遠失去了執行家法的權利。

……

七月底,鄧名抵達敘州。

“國公活着回來了?”見到扶清滅明軍的提督後,敘州知府袁象笑嘻嘻地開起了玩笑:“是不是路過奉節的時候督師午睡未起?”

“怎麼沒起?”鄧名苦笑着答道:“督師的身體是愈發硬朗了,這次擺在書桌邊的那根柺杖,我怎麼看怎麼像是錦衣衛用過的廷杖,碰到地上青磚時咚咚的,裡面肯定灌滿了水銀!幸好我早有準備,穿着兩層重甲進的夔州府城,還帶了鐵面具,只露了眼睛。督師提着柺杖一邊罵一邊圍着我轉了兩圈,最後無可奈何地讓我好自爲之。”

“國公遇到狄將軍他們了嗎?”就在不久前,建昌的西營乘船經過敘州,高歌着向夔門方向進發,準備去漢水流域爲自己掙出榮華富貴來。

“遇到了。”鄧名點點頭。他不但和建昌衆將聚會了一場,還接到了成都送來的、關於從賀道寧集團手中贖買四川行都司的文件。四川行都司軍屯擁有的十幾萬男女將成爲普通百姓,賀道寧集團也會放棄在四川行都司的所有司法權和行政權,而帝國政府需要付出幾十億的贖買費。

“賀道寧這小子,他的錢十輩子也花不完了。”鄧名評價道。因爲付不出這麼多錢,院會拿出大片的土地補償賀道寧集團,其中賀道寧本人得到了建昌周圍大片的山林,鄧名估計其中會有豐富的礦產資源——有一些山裡幾乎肯定有金礦,也就是因爲現在四川人力匱乏,纔沒有精力去勘探、開採。

袁象聽了微微一笑,聽說了贖買協議後,他其實也蠻羨慕賀道寧的。袁宗第有兒子,雖然年紀都還很小,不過萬縣集團的繼承人肯定輪不到袁象,所以將來帝國政府就算贖買袁宗第的政治權力,袁象也分不到多少。

“就是花費太大了,”這是帝國政府第一次贖買一個同盟的軍閥集團的全部政治權力,鄧名雖然覺得付出太驚人,但也知道萬事開頭難,這次能把事情辦妥就很不容易,所以也就沒在價格上斤斤計較而是痛快地同意了:“希望以後能省點吧。”

“就是再省,恐怕……”聽到鄧名的感慨後,袁象皺了皺眉沒有把話說完。

現在如果袁宗第肯放棄獨立性,敘州憑藉自己的力量也可以一口一口地吃下萬縣集團,用幾年的時間把袁宗第集團變成一批富家翁。如果集中全川的力量,花上十年的工夫,大概也能用這種模式把夔東所有軍閥都消化爲帝國的一部分。

不過若是鄧名打算把帝國的法律推廣到他統治區的每一個角落,比如鄧名打算在佔領湖廣後,在兩湖實行和四川完全相同的法律,那要付出的代價將巨大得難以想象。不過清除領地內封建特權的益處也是很明顯的,現在敘州一地的動員力甚至可能還在東南一省之上。比如趙國祚手下的一個知府,會爲如何動員幾千綠營感到焦慮不安,一旦被殲滅,幾個月都難以重建——這種程度的軍事動員對袁象來說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總有一天,院會不需要再花錢贖買,而在此之前,我自然也會量力而行。”鄧名聽袁象說了他的憂慮後,寬慰對方道。

在大部分知識分子認爲人口買賣和宗族法權不合理的那一天之前,不用指望靠一紙命令就廢除所有的封建權力,那不過是一張廢紙罷了。如果能從海外獲得鉅額財富,那就可以用來贖買同胞的權利,加快近代化進程,否則就只能慢慢普及國民教育了——走後一條路的話,鄧名懷疑自己看不見那一天。

“即使沒法和英國人合作去搶西班牙人的金銀,不用花錢的一天也總會到來。但是那就得好好想想預防辦法,免得在那一天最終到來之前,國內觀念勢同水火的兩派爆發了大規模內戰。”這個憂慮在鄧名心中一閃而過。

第59節 議款(上)第33節 孤注(上)第42節 剃髮第10節 決議(上)第29節 解圍(下)第44節 條約(下)第14節 強攻(下)第21節 風起(上)第12節 混亂第46節 計劃第22節 反正第51節 夢想(上)第16節 示威第7節 仲裁(下)第36節 宿命(下)第52節 反擊第22節 殿下第13節 勇氣(下)第17節 堅壁第8節 信用第35節 進軍第16節 家學第43節 徵兵第38節 牽制(下)第51節 保衛(下)第17節 虛招(上)第60節 烽火第1節 精明(上)第57節 分贓(下)第43節 輕取第49節 訓練第8節 震怒(下)第35節 鞏固(上)第58節 接觸(下)第51節 詐敗第10節 默契第9節 海權第39節 王佐(上)第7節 變臉(下)第53節 烈焰第56節 待遇(上)第18節 登陸(上)第53節 衝鋒第59節 議款(上)第5節 放棄(下)第25節 投奔(下)第10節 追逐第49節 副手(下)第55節 敵意第44節 失蹤第5節 放棄(下)第51節 求戰(上)第38節 奔波第60節 烽火第7節 仲裁(下)第9節 送神(上)第3節 君臣第48節 賀禮第55節 俘虜(下)第66節 加入(下)第57節 分贓(上)第2節 目標(下)第54節 迂迴第29節 搏鬥(上)第1節 代售第49節 訓練第66節 加入(上)第20節 僞詔(下)第14節 應對第46節 脫逃(上)第51節 保衛(下)第2節 軟硬(上)第20節 僞詔(下)第36節 分攤(下)第1節 秘旨第44節 條約(上)第6節 疑惑第31節 呆仗(下)第36節 修路第38節 奔波第50節 追擊(上)第47節 約戰第43節 鷹派第55節 俘虜(上)第3節 信號(上)第44節 遊騎(下)第52節 決心第21節 煙霧(上)第27節 飲血第10節 負責(上)第5節 退兵第52節 決心第3節 裁軍第57節 分贓(上)第54節 議和(下)第5節 協作(上)第3節 壓力(下)第37節 報告(上)第57節 夜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