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齊說,他的父母是漢東市的餐飲大亨,市裡好幾個大型高檔餐廳都是他家的生意。
他從英國留學回國後,在父母公司旗下的鴻程廣告設計公司工作,幾年後就全盤接手了這個公司,成爲董事長和法人代表。
他和周閃閃是在一次招聘中認識的。當時,周閃閃剛剛畢業,參加了一個大型校招活動,王思齊的公司也在活動現場。
他對漂亮伶俐的周閃閃一見鍾情,開始追求她。周閃閃原本不知道他的家世背景,兩人相處愉快。
可後來周閃閃還是知道了他的富二代身份,承受不要壓力,提出分手。她說自己就是普通市民家的女孩,只想平平安安的過日子,他們家的大富大貴,她高攀不起。
王思齊苦苦相求,向周閃閃保證自己一定不會辜負她。周閃閃也不捨得分手,兩個人繼續熱戀。
周閃閃跟丁小蠻在甘南遭遇車禍後,回到漢東市就在家裡養傷。王思齊不敢去家裡看她,兩個人兩地相思,衣帶漸寬。
周閃閃的腿傷稍好一點後,難耐相思之苦的王思齊就提出同居的要求。
其實王思齊早有準備,家裡有一套三居室的新房,正好這兩天交房,他就想把這房裝修一下,作爲兩人同居的蜜巢。
王思齊把鑰匙給了周閃閃,讓她去看看房子,熟悉一下環境,準備裝修。
沒想到,周閃閃剛到新房,就發生了這樣的慘劇。
楊有良問:“你和周閃閃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有沒有跟什麼人發生過爭執或矛盾?”
王思齊不悅道:“您是說我們有什麼仇人嗎?不會的,閃閃還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能跟誰有什麼仇?我在公司也是與人爲善,不會有人想殺我的。
就算是想殺我,也不會遷怒於閃閃啊。我們倆戀愛,我們周圍幾乎沒有人知道。”
“你確定沒有人知道你們在戀愛?”
“閃閃告訴了誰我不知道,我是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爲我們公司員工有很多是我父母的眼線,一旦公開了戀情,我們就瞞不住了。”
“你一直在說瞞,你們倆戀愛,你確定你的父母一定不同意嗎?”
“確定。因爲他們已經給我找好了結婚對象。”
“誰?”
“金鑫,金龍房地產公司的大小姐。”
“你見過金鑫嗎?”
“見過,我們雙方父母安排過一次飯局,其實就是相親。我後來跟金鑫說了我有女朋友了,她也很理解,我們倆現在是朋友,相處得挺好的。”
楊有良突然問道:“你知道丁小蠻這個人嗎?”
王思齊的臉上出現了疑惑的表情:“有點耳熟呢。哦,我想起來了,她是閃閃最好的朋友,她就是跟丁小蠻一起去甘南旅行時受的傷。”
“那你認識丁小蠻嗎?”
“不認識啊,我只聽閃閃偶爾說起過,我沒有見過她。”
楊有良向鄭無謂通報案情進展時說,王思齊基本排除了嫌疑。一來是他在周閃閃被殺時在人公司,有多人作證。
他的公司距離案發現場有10公里的路程,他也不可能先殺人後逃逸。加上案發現場在第一時間就進行了全封閉,他不可能有作案時間。
二來他對周閃閃情真意切,兩人正處於熱戀期,完全沒有作案動機。
楊有良對案發當天被帶回局裡留置的王某和劉某也進行了例行詢問。王某的房子也在24樓,跟周閃閃墜樓地在同一樓層,兩間房只有一牆之隔。
他是跟妻子約好一起來看房的,妻子渴了,先下樓去買水。他在房間裡量着尺寸,準備自己心裡有數後再找裝修公司。
他一進門就關上了房門,專心致志地量着自己的房間,後來聽到刑警和保安逐層敲門,他打開房門,才知道出事了。
據他回憶,他在房間裡沒有聽到隔壁房間裡有任何動靜。劉某在25樓,所在房間與周閃閃墜樓的房間正好是樓上樓下。
劉某年過50,兒子遠在外地,他是來幫兒子收房的。他在房間裡停留的時間也不長,看了一圈後就打算離開。
聽到樓下花壇有人吵嚷,他關上了房門想跑下去看,發現電梯已經停運,就走樓梯下樓,結果正好遇到逐層巡查的刑警。
據他回憶,他也沒有聽到樓下房間裡有明顯的打鬥或爭執的聲音。
經過初步背景調查,王某和劉某與周閃閃沒有任何關聯和交集,更沒有明顯的作案動機。
雖然他們在案發時的行蹤沒有證人,但也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有犯罪嫌疑。48小時後,王某和劉某被釋放回家。
楊有良和組員們對周閃閃的手機進行了全面分析,她的手機裡的聯繫人都是家人、朋友和同學。
和小蠻幾乎同時畢業的周閃閃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加上在甘南的車禍中受傷,在家靜養,找工作的事也放下了,所以她基本上沒有什麼工作關係。
這麼單純的社會關係,給破案的思路也帶來了極大的困惑。
局裡對周閃閃案有了兩種推想。一種推想認爲,周閃閃年輕漂亮,獨自呆在剛剛收房的空房子裡。
在隔壁看房的王某貪其美色,想要輕薄,不料周閃閃拼死反抗,兩人在打鬥中,王某把周閃閃推下了24樓。
其後,王某回到自己的新房裡,關上房門,等刑警來時,他假裝什麼也知道,矇混過關。
但周閃閃墜樓的房間裡沒有任何打鬥痕跡,這就無法解釋周閃閃爲什麼會突然墜樓。總不會是一見到王某,周閃閃就自己從樓上跳了下去吧。
另一種推想則認爲,周閃閃是自己在看房時想探出窗外看看樓下,不下心墜落的。
這個說法有些合理性。剛剛交付的新房沒有安裝防護欄,楊有良又去現場看過,如果一個正常身高的人站在飄窗上,窗戶的底部只到人的大腿中部,一不小心,確實有墜樓風險。
且不論周閃閃爲啥要冒風險上飄窗上去,即使是她想站上去看風景,她也是個成年人,上了飄窗應該非常小心纔是。
而且更詭異的是,飄窗上也沒有提取到任何腳印、毛髮、衣物纖維等證物,而周閃閃的指甲縫裡卻有毛皮殘留,這使得“失足說”喪失了理論支撐。
如果飄窗上都沒有腳印毛髮等,那必定是有人在周閃閃墜樓後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打掃。
從理論上來說,這個行爲是有時間的。周閃閃墜樓後,保安經理雖然封鎖了樓棟的出入口,但樓棟裡的人是可以自由行動的。
在刑警敲門巡查到24樓25樓之前,犯罪嫌疑人完全有時間把犯罪現場整理乾淨,不留下任何痕跡。
這樣分析的話,王某和劉某還是有作案嫌疑,但從這兩個人身上,實在是找不出任何作案動機。
而周閃閃指甲縫裡的毛髮經DNA比對,與王某和劉某都不匹配。
案件暫時進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