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子剛想叫,就看到那個人手裡的短刀閃出一道寒光,下一秒,瘋狗脖子上那好大的一顆腦袋,就不見了蹤影。
直到從被切開的脖頸上,冒出了足足有兩米多高的血柱後,那豹哥和耗子才反應過來。
單說豹哥,他也算是一個兇狠的角色,從十三歲就混跡社會,一開始的打架,到後來的殺人,可以說是無惡不作。到現在他身上揹着的人命,至今也有三條了。
常人眼中兇狠如鬼的而他,卻是從沒有見過有人能如此乾淨利落的殺人。彷彿那不是一個人頭,而是一個一砍就斷的大蘿蔔,又或者是田間的稻草。他腦子裡的疑問有很多,例如,對方是什麼人?究竟是怎麼進來的?爲什麼自己三個人沒有發現。
還有,誰能用一把如此小的刀子,瞬間將一個人的腦袋砍掉?
豹哥也不是吃素的,他在想這些的同時,卻是準備從懷裡掏什麼東西出來。
不過下一秒,黑影閃過,他便看到耗子的脖子上,多了一個血窟窿。那個平時非常會拍馬屁的耗子,此刻瞪大眼睛,似乎想說什麼,但喉嚨裡卻只能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響,從那個血窟窿裡流出的鮮血帶走了他所有的生命力。
片刻後,耗子一聲不吭的倒在地上,抽搐了兩下,便徹底沒了動靜。
豹哥只感覺自己的的腳有些發軟,準備從懷裡掏東西的手,也因爲恐懼,而停止了動作。
眨眼間,兩條人命就這麼沒了?
對方的速度也太快了,殺死瘋狗和耗子,只用了不到兩秒鐘,這究竟是人還是鬼?
他長這麼大,頭一次產生如此強烈的恐懼。
就在這個時候,他竟然發現,剛剛還躲在陰影中的那個人影似乎不見了。而下一秒,一個聲音卻是從他的背後響起。
“亂動,或者亂叫,你都會和這兩個人一樣!”
豹哥面色蒼白的猛點頭,他是一個聰明人,對方能輕易殺了瘋狗和耗子,自然也可以輕易的幹掉自己。
而自己現在還活着,不能說是自己運氣好,只能說自己在對方看來還有一些利用價值。至於說反抗,豹哥也不是沒想過,但是他當混混能有如今這樣的地位,最重要的就是他識時務。
豹哥十分肯定,站在自己背後的那個人,絕對不是他所能對付的。至少,不能硬碰硬的對付。
此刻,站在豹哥身後的人,自然就是林飛。
剛剛的殺戮,並非是他意氣用事,也不是因爲憤怒而產生的行爲,相反,林飛很擅長壓制心中的怒氣,否則,他在三個人剛出現的時候,他就已經動手了。而之所以在之後突下殺手,也是林飛深思熟慮的結果。
第一,他要獲知王新剛的所在,那麼豹哥顯然是一個最好的突破口,而另外兩個人,就沒有任何的用處,反而,如果這兩個人活着,還會破壞自己接下來的計劃。
第二,林飛要殺雞儆猴,他深知這些混黑的人性,那就是欺軟怕硬,只有自己表現出絕對的強勢和危險,才能讓那個豹哥說真話。
接下來事情的發展,萬完按照林飛預想的那樣,唯一讓林飛感覺到意外的,就是自己的身手。
自己那一刀,竟然直接將瘋狗的腦袋切下,此外林飛甚至可以敏銳的通過對方的表情和肌肉活動,判斷出對方接下來的動作。
他看出來,耗子準備大喊大叫,所以,林飛直接在耗子大叫前,將他的喉嚨捅穿,這完全是一種本能,一種戰鬥的本能。
而自己究竟是什麼時候擁有這種本能的,林飛卻是有些迷糊。
至於豹哥,則是表現的很聰明,在看到兩個手下如此容易的被殺死,他直接放棄了反抗,這也是林飛希望看到的最好結果。
“接下來,我問你答,我只要肯定的答案,而如果你做出其他的回答,又或者想耍花樣,那麼,我保證,你看不到清晨的太陽!”
豹哥趕忙點頭,他的脖子上,已經滿是冷汗,他只能配合,除此之外沒有第二條路可選。
“王新剛在哪兒?”林飛問道。
這個問題明顯讓豹哥身子一震,不過片刻後,他說出了一個地址。
不是他不講義氣,只是他不想死。
“他身邊的保衛力量怎麼樣?”這是林飛第二個問題。
“剛哥身邊有超過十個帶着傢伙的兄弟護着,這位大哥,你聽我一句勸,別去惹剛哥,他不是你能招惹的!”豹哥十分‘誠懇’的說道,試圖博取林飛的好感。
林飛根本不爲所動。
“你們這裡怎麼和王新剛聯繫?”
“一般是我們主動和剛哥聯繫,一天聯繫一次,你如果殺了我,最遲明天下午,剛哥就會知道!”
林飛冷笑一聲,然後伸手,毫不猶豫的扭斷了豹哥的脖子。
“都說了,我只要肯定的答案,你廢話太多了!”
豹哥睜着眼睛,屍體撲通一聲栽倒在地,此刻,他的手裡已經偷偷從懷裡取出了一把上了膛的手搶,他本想剛剛趁機撂倒對方,卻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林飛搖搖頭,身後將屍體手裡的手槍撿了起來。
他本來就沒打算放過豹哥,就更別說這個傢伙還準備伺機對付自己了。連耗子準備大叫的細微動作,林飛都能提前判斷,就更別說偷偷掏搶的舉動了。
手槍是六發左輪搶,做工極差,顯然是出自民間的小作坊。不過裡面用的子彈卻是貨真價實,想必威力應該不小,如果被擊中絕對會被轟開一個大口子。
林飛是厲害,但是他從沒有想過自己能敵得過槍械,那豹哥在取出了這把槍的同時,就註定了他的命運。
現在,林飛知道了王新剛的地址,那麼,他便不打算再拖延下去了。
現在是凌晨3點半,林飛準備在天亮之前,徹底解決這個麻煩。
看了看監視畫面裡還在熟睡的李初南,林飛嘆了口氣,自言自語道:“過了今晚,便沒有人再能威脅你的安全了,我對李叔叔,也算是有個交代了。”
說完,林飛走過去,再看了一眼那個有些美麗的睡容,隨後將電視的電源拔了下來。
……
王新剛,此刻從柔軟的牀上起身,走下了地。在牀上,還躺着兩個渾身赤裸的女子。
這兩個女子一個長髮一個短髮,**,皮膚如同牛奶般光滑,此刻彷彿波斯貓一樣,蜷曲着,將女性的曲線展露無遺。
剛剛的激情,已經耗盡了這兩個女人的精力,此刻她們是沉沉的睡去。而王新剛,則是因爲突然感覺到尿急,纔打算起來放水。
這裡,是他在幾天前剛剛搬來的別墅。
自從他的哥哥王新德被人做掉後,王新剛就從原來的地方搬到了這裡,而知道他住在這裡的人,總共不超過20個人,而且,全都是跟了他超過6年的心腹。
總之,這裡非常的安全,王新剛想着剛剛那兩個小明星在牀上的**,放完水的胯下又開始有些發脹,他嘿嘿一笑,就準備回去再來一場鏖戰。
只是等到他走到牀前的時候,卻是看到牀邊,赫然坐着一個人。
而這個人手裡,抓着一把槍,王新剛認得那把槍,那是自己託人從國外帶回來的一把‘伯萊塔92F式手槍’,附帶一個消聲器,是殺人越貨的絕佳兇器。
之前,王新剛將這把槍藏在自己的牀頭櫃裡,還加了鎖,但是現在,這把槍卻落到了別人的手裡,更可怕的是,槍口對準的是自己。
一瞬間,王新剛冒出了一頭冷汗。
這個坐在牀邊的人,自然就是林飛。他在外面扭斷了一個王新剛手下的脖子,然後換上對方的衣服。大搖大擺的靠近了這個房間,然後從打開的窗戶,進入到了這裡。
一切都是那麼的順利,悄無聲息,就如同林飛在惡魔篇章世界裡的職業盜賊一樣,又或者說,此刻的林飛已經將‘陰影行者’的身份帶到了現實世界,所以能潛入這裡,對於林飛來說,並不是特別困難的事情。
現在,林飛只需要確認眼前這個人是王新剛,便可以下殺手徹底解決掉這個麻煩。
王新剛一死,便沒有人再會對李初南下手了。
“朋友,別衝動,不管讓你來的那個傢伙給你多少錢,我都在那個基礎上加兩倍!”王新剛沒有說大話,他名下有十幾個夜總會,還控制着郊外的一個礦廠,一次性拿出來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並不是什麼問題。
林飛無動於衷,他只是悄聲道:“你是王新剛?”
後者一愣,卻是有些莫名其妙,這倒是不能怪林飛,他並不知道王新剛長什麼模樣,他要保證,自己殺的人就是王新剛本人。
王新剛腦中閃過一連串想法,卻是點了點頭,他打算再拋出一些誘惑,只要自己逃過這一劫,不管眼前的這個殺手是誰,他都會將其追殺至死,而至於指使這個殺手的背後勢力,他也會將其徹底滅除。
沒有人,可以用槍指着自己的腦袋。
除非是死人!
這邊王新剛還在思考對策,而那邊,林飛卻是露出了一絲冷笑。
他直接扣動了扳機。
手裡的搶,是從王新剛牀頭上鎖的櫃子裡找到的,這把伯萊塔92F式手槍做工精美,顯然是一個‘進口貨’。而且,還附帶一個消聲器。
所以,使用它,林飛並不擔心有人會驚動外面的人,又或者是在牀上正在熟睡的美女。
彈殼落在了厚厚的地毯上,沒有發出聲音聲響,而王新剛的額頭上,則是爆開了一團血花。
“一切都結束了!”林飛長出了口氣。
殺死王氏兄弟,這是林飛此次回國的主要目的,爲此,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
放棄國外優異的生活,放棄薪金豐厚的工作,甚至是那邊的一切朋友,只是爲了替恩人復仇。
現在,他做到了!
不但如此,還將可能威脅到恩人女兒的一切隱患全部消除。
一瞬間,林飛突然感覺到有些失落,不過很快,他就笑了。
他的生活,這纔剛剛開始,自從進入到惡魔篇章世界,雖然處處是危機,但是,林飛發現,自己竟然十分享受這種刀口舔血的生活,那樣,會讓自己變得更強。
林飛心中又燃起了一點對生活的希望。
而就在這個時候,異變突起!
對面王新剛的屍體上空,突然出現了一個黑洞一樣的東西,接着一道光閃過,屍體消失得無影無蹤。
看到這一切的林飛,眼瞳瞬間收縮,露出了一臉不敢置信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