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要的可不是治標不治本的政策,這些在她公司裡面搞小九九的人,她一個都不會放過。
正所謂放長線釣大魚,凌筱雅將沈林升爲總經理,就是要讓他們囂張,露出破綻,自己好下手,從一開始,沈嚴偉這天大魚,就已經在凌筱雅的名單之上了。
公司的百分之六十股權是在凌家這邊的,身下的百分四十,有就將近一半是在沈嚴偉手裡的,
就之前的情況來說,沈嚴偉手中的股份有些太多了,讓凌筱雅不得不防。
凌家百分之六十的股份並不是都在凌筱雅這裡,凌光耀這個雅安集團的創始者手裡還握着百分是十五的股份,凌筱涵手裡也有百分之五的股份。
凌筱雅實際握在手中的股份是百分是二十五,剩下的百分是二十,則是在凌家其他人的手中。
沈嚴偉跟凌筱雅之間只有差了六個點,這纔是凌筱雅一直不跟她撕破臉的地方。
他這些年私底下的小動作,凌筱雅知道的一清二楚,這百分之十九的股份,也是他不斷的收購來的。
不過,他越是這樣將股份我在自己手裡,凌筱雅對於他的戒備就越大,很可能在這樣下去,沈嚴偉會仗着自己的股份權,對凌筱雅的決策做出干擾。
這個公司是凌筱雅的爸爸和媽媽,一手創辦的,她是絕對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出現。
吊着沈嚴偉,無非是想要一擊制勝,讓他永遠都翻不了身,不然就是給自己留下了一個大隱患。
雖然這樣的事情看起來也不太可能,凌筱雅手裡雖然是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但是凌光耀和凌筱涵那裡的也跟她的沒什麼區別。
怕就怕凌家的其他人跟自己不是一心,受不了沈嚴偉的蠱惑,將那二十的股份轉給了他,到那個時候,自己和百分只四十五的股份可就危險了。
沈嚴偉可不光是自己收購,還帶動着沈家人去蠱惑,凌家本家這變的股權很分散,都是分到各個人的頭上,每個人也不會很多,這也是凌光耀的意思。
一來是爲了報答凌家,另一邊也是爲了防止凌家有什麼不軌之人。
但即便是防了,也還是存在一些隱患,那些有股份的人,自然知道他們是翻不起什麼浪花,但是卻可以拿着的這些股份給可以翻出浪花的人,換取自己的利益。
他們願意接受這些股份無非是因爲可以坐等收錢,所以,一旦有了更高的利益,就保不準他們怎麼選擇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況他們加到一起已經是整個公司的五分之一。
沒有什麼是可以相信的,只有利益是不變的,至於血緣關係是撐不起這些的。
凌筱雅不僅要防着沈嚴偉,還要提防着本家的那些人,她也不是沒有提過要收回凌家的那些股份,可是凌光耀卻否定了她。
即便是不參加的公司的活動中來,只要手裡有一點的股權,他們就該意識到自己是這個公司的一份子,自然就不會趕出什麼有損公司的事情來了。
想法很美好,但是現實很殘酷,只要有更高的利益存在,翻臉不認人也不是什麼不可預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