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算是在甘曉瑩眼裡被看做不怎麼樣的車子,她現在開的也是一輛白色的現代。十幾萬元的小車,經濟實惠還省油,開出去雖然沒有多大的面子,但是在家庭中用作上下班代步工具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可是,當她接過來趙建輝遞給她的鑰匙的時候,卻不由得有點目瞪口呆瞠目結舌。吉利金鷹?這車子雖然外形不錯,但是這個牌子的知名度其實在太低了一點兒吧?再說了,據說這款車子大毛病沒有,小毛病巨多,這人什麼身份啊,居然開這麼一輛車?不是摳門就是裝窮,你至於麼?
回到辦公桌後面,趙建輝處理了幾份文件,無非就是在上面簽署一個“閱”字,看看錶,已經到了下班時間,趙建輝不由得搖搖頭,政法委這邊的工作還是很清閒的,與省長、市長任上不可同日而語。
一些不大不小的案子,下面的省市誰也不想報上來曝光的,能壓在下面處理的,就在下面想法設法的處理完了,實在是壓不住的,那也是個別的人通過越級上訪的渠道掀了老底,地方政府不得已才報上來的。
對此,地方政府起碼有三種“花錢買平安”的方法。一是自己派人在北京截訪。長期以來,這項工作以駐京辦爲樞紐,地方政府以及法院等都花費人力物力在京駐守。上訪者來京上訪,大多都是駐京辦派人將其送回家的。
一位基層政府辦公室、公安局和法院的年輕男性工作人員,大部分都得輪流駐京,主要任務即去各大衙門信訪室截訪。
但駐京辦引起首都管理和行政秩序的混亂,導致中央裁撤。截至目前,除50家省級政府及經濟特區政府和296家地市級政府仍保留駐京辦事機構外,各地區各部門已撤銷駐京辦事機構共625家。
駐京辦被裁撤,顯然提高了地方政府派人截訪接訪的成本,使得第二種方法更可取:將截訪外包給保安公司。以鼎元公司爲例,即曾和19個省級政府有關部門簽訂了相關截訪合作協議。
保安公司爲地方政府截攔、關押、遣返訪民,每個項目都有明確收費細目,包括:穩控費每人200至400元、強制費每人200至400元。護送費的細目則按交通工具、護送人員和距離不同,收費不同。
塗雄的保安公司也有地方政府找上門來洽談這種生意,當時塗雄也看着眼熱,還是趙建輝力阻他發展這方面的業務。後來鼎元公司受症,塗雄才心悅誠服的佩服趙建輝高瞻遠矚。
即使截訪失敗,訪民影響已成,在相關部門登記註冊,那麼地方政府需求助第三條路:“銷號”。
上訪者在上級部門申訴後,信訪部門會備案留底,此謂之“標號”。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到京上訪人數冀省位居全國第一達到了15700人次,中原省第二爲5700人次,遼東省位居第三。
但2009年後,相關部門變更規則,對正常上訪不再通報,只通報“非正常上訪”人數,每個月進行一次全國大排名,並下發到省級黨委與政府。
這些排名與地方政府的考覈掛鉤,但只要花錢去之,則無礙政績。
包括駐京、外包和“銷號”,地方政府對於信訪的恐懼催生了一個龐大的維穩“市場”,各色尋租者、掮客、打手於其間覓食。無論駐京辦、保安公司、信訪局官員,在這個尋租場利益均沾,維護並擴大了“維穩”之餅。隨着這個“市場”的擴大,即便與“維穩”無直接關聯,亦可以“維穩”之名,行“尋租”之實。
截訪、外包和銷號的灰色市場之所以存在,一大原因在於維穩體制本身。以信訪爲例,在信訪的實際運行過程中,或“截訪”,或“銷號”,信訪本應承擔的“下情上達”功能近乎失效。然而,從制度設計之源求證,由於中央和地方之間關係微妙,其定位本身即蘊含悖論。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院長應星的梳理,1982年《黨政機關信訪工作暫行條例(草案)》的通過,標誌着信訪制度的轉身:與毛時代服務於大衆動員和階級鬥爭不同,信訪制度在新時期的服務對象是經濟建設和安定團結的大局。
在應星看來,從大衆動員和階級鬥爭轉向經濟建設和安定團結,“維穩”問題必然浮現起來。由於許多地方政府以經濟建設爲主導,在農民負擔、土地糾紛、職工下崗、房屋拆遷補償等問題上,不是作爲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是作爲一個有自己利益的主體,因而勢必具有與當事人利益發生直接衝突的傾向。
與此同時,隨着人民公社的瓦解和國企改革的推進,基層單位的控制能力削弱,城鄉居民尋求自我利益表達的能力和空間與日俱增。更重要的是,隨着改革開放的進行,公民權利意識增強,以往的行政手段似乎失效。
應星認爲,信訪一方面突出安定團結的秩序訴求,要求把矛盾留在基層,另一方面,作爲中央制約基層政府的手段之一,它又在某些情形下鼓勵訪民“依法抗爭”。
這兩種目標之間的衝突,使得信訪處於難以自圓其說的悖論之中:中央政府一方面希望能有一條羣衆線路監督地方,因此堅持信訪制度;另一方面,卻不想因此影響中央工作,因此要求地方政府嚴控信訪,將“不穩定因素扼殺在萌芽狀態”並消化在基層。在這種以“堵”爲主、不拓展梳理通道的思路下,一旦發生不穩定事件如集體上訪,地方政府只能求助於非常手段。
由於缺乏程序性和法律效力,信訪制度難以有效地終止矛盾和糾紛;而其背後的深層原因,則是權力的任意性。與此同時,權力支配下的司法過程中的矛盾終止機制也是軟弱無力的。
“維穩”體制與國家轉型期面臨的問題相適應,並隨着社會矛盾的加劇而膨脹。要打破“越維穩越不穩”的穩定怪圈,正如清華大學教授孫某所指出的,就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有限政府;完善解決社會矛盾和衝突的法治機制;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促進民間組織的發育。
擇其要者,可以“法治”二字概括。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正是中央十五大報告所提出的政治體制改革方向。2011年3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宣佈,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但政治體制改革,尤其是司法體制改革的步伐仍需加速。欲求社會真正穩定,首推司法體制改革。公正、高效、具有公信力、能制約公權的司法,是社會的“減壓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使得法院真正能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社會衝突亦可納入法治軌道。
其次,應當逐步擴大民》主。民》主者,公民當家作主也。大如政府換屆,小如水價增降,公民手握選票,參與聽證,選舉有權,表達有道,不穩定因素,自然可去之大半。
再次,執政黨應當轉變執政思維,增強執政能力。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現代社會的社會衝突不僅在所難免,而且是社會良性運轉的必然現象。對此,一方面,政府自我約法,不越界,不違法,不製造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放開民間組織,培育公民社會,一旦起了衝突,有法院獨立審判,有非政府組織獨立調解,自然安定團結,社會穩定,長治久安。
隨着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我們有理由期待,法律不僅能成爲人們的“擋箭牌”,亦能成爲安定社會的鼎器。
但是,真的要達到這一步,還不知道要經歷多少年。從趙建輝所處的角度看過去,這一步的跨越,還真的很難很難。它並不是難再幾項制度的設立,而是難在執行制度的人的思想理念。
現在自己的層次還沒有站到那個高度,也只能該下班的下班。
收拾好了自己的小包,趙建輝夾着包出門,看到甘曉瑩也在收拾自己的東西,就多嘴問了一句:“回家啊?要不然一起吃?”
“好啊,我正好沒事。”甘曉瑩很是乾脆的回答道。趙建輝就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心說我多說這句話幹嘛?本來不過是一句客氣話,甘曉瑩還真的會順杆兒爬。
走出了辦公樓的大門,趙建輝才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那位叫做吳玉成的司機,在張彩萍嘴裡被叫做小吳的人其實已經三十多歲了。他剛把趙建輝的車子開進了停車場,就看到趙建輝和甘秘書從辦公樓裡面走了出來,就跑過來請示趙主任,是開那輛奧迪出去還是開着輛吉利。
趙建輝心說既然邀請了秘書,那也不能冷落了司機啊,正好試試司機的“手藝”。於是就笑着說道:“咱們出去吃頓飯,你隨便開那一輛車子都行,地方你挑,今天我請甘秘書和你……”
甘曉瑩不由得瞥了撇嘴:“領導,不要說得這麼可憐好不好,您有招待費的,就像您這麼上班,怎麼吃都吃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