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韶華睡了三個時辰,睜眼後精力充沛。除了眼睛微紅,幾乎看不出之前狠狠熬了五天五夜。
“你們繼續在這兒守着。”姜韶華低聲吩咐:“我現在去見太后娘娘。”
陳瑾瑜三人點頭應下。
待姜韶華走後,銀硃忽地嘆道:“在宮裡,我們什麼都做不了,都快成郡主的累贅了。”
荼白卻道:“這是天子國喪,宮中規矩重,郡主怕我們說話行事不妥出差錯。讓我們留在屋子裡,是在保護我們的安危。郡主愛惜我們,不是嫌棄。”
陳瑾瑜點頭表示贊成:“荼白說得對。銀硃,你別胡思亂想。我們一時做不了什麼,總不能給郡主添亂。”
銀硃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小聲說道:“我在郡主身邊待慣了,這幾日不能跟着郡主,心裡空落落的,怪不是滋味。”
這倒也是。
陳瑾瑜看着姜韶華離去的方向,心裡暗暗唏噓。她其實也不太習慣。
這是大梁宮廷,是大梁權利的至高處,也是郡主的戰場。
……
姜韶華在鄭太后寢室外等了片刻,便被宮人素芳領進了寢室。
接連幾日相伴,姜韶華以令人驚歎的速度成了鄭太后身邊的“紅人”。
撇開身份不論,鄭太后就是一個失了兒子的可憐老婦。生離死別,身份再珍貴,也換不回太康帝的性命。鄭太后的傷心欲絕,從來不是裝出來的。
鄭太后最親近喜愛的晚輩當然是太子,然後是寶華公主和二皇子,常年住在宮中的太子伴讀和兩位縣主,鄭太后也是喜愛的。
只是,眼下情形特殊,太子和鄭宸等人都守在靈堂,寶華公主等人又都在內靈堂,她身邊竟無一個晚輩相伴,姜韶華恰巧來到她身邊,又是這般溫柔安靜孝順貼心。
短短几日,鄭太后便習慣了姜韶華的陪伴。
“韶華,你過來,陪哀家一同用早膳。”
姜韶華輕聲應下,在鄭太后身邊坐下,爲鄭太后盛一碗溫熱的米湯,夾一塊棗泥酥放在盤子裡,再夾一筷子素炒青菜和銀芽。
鄭太后吃着很是順口:“你這丫頭,對哀家的口味喜好倒是清楚得很。”
姜韶華微微一笑,繼續爲鄭太后佈菜。
怎麼能不清楚?
當年她孤身進宮,爲了在宮中立足,費盡心思討好鄭太后。對鄭太后的性情脾氣喜好了如指掌。
鄭太后以爲她用心良苦,其實,她只是順手而爲。
用完早膳,鄭太后低聲道:“哀家今日去內靈堂,你也隨哀家去,正好見一見李貴妃。”
太子將要登基,鄭太后即將榮升太皇太后,李貴妃就是大梁太后。和李貴妃建立良好的關係,當然重要而且必要。
鄭太后要領着姜韶華去後宮見李貴妃,着實是一番好意。
姜韶華面上露出感激:“多謝太后娘娘。”
一邊起身,扶起鄭太后。
鄭太后這些時日沉溺於喪子之痛,心情陰霾,身體極爲疲弱。走路至少要有兩個宮人攙扶。此時姜韶華輕輕鬆鬆一隻手便撐住了鄭太后。
鄭太后忍不住看姜韶華一眼:“你力氣倒是不小。”
姜韶華輕聲應道:“我自幼習武,上馬射箭拳腳功夫樣樣都不錯。力氣自然也比尋常姑娘家大一些。”
說不錯,當然是謙虛之詞。
但凡自稱不錯的,都是高手。 鄭太后有些驚訝,又有些不以爲然:“姑娘家當溫柔貞靜,舞刀弄槍的,都是男人的事。你以後留在哀家身邊,讀書撫琴作畫,閒來念一念佛。”
姜韶華也不辯駁。
鄭太后素來就是這副唯我獨尊的做派,權當一陣風,吹過了無痕跡。
……
內靈堂設在椒房殿裡。
自紀皇后病故後,這座椒房殿就空置了下來。李貴妃默默奮鬥了幾年,也沒能入住椒房殿。
太康帝駕崩,棺木放在昭和殿內。椒房殿這裡也有一具棺木,裡面放了一套太康帝生前的衣冠。
五品以上的誥命夫人,都要進宮跪靈。鄭太后一直在昭和殿,椒房殿這裡,便是李貴妃主事。
美豔雍容的李貴妃,在短短一個月內蒼老消瘦,眼角邊也多了幾絲皺紋。年輕嬌媚的範貴人,也似遭受了狂風暴雨,肉眼可見的憔悴。
寶華公主一雙美目早已哭腫了,嗓子幾乎說不出話來。
相較之下,誥命夫人們的悲傷就顯得輕飄多了。
又不是她們死了丈夫父親或兒子,自然沒那麼多傷心悲慼。再者,停靈一個月了,哪裡還有那麼多眼淚。
安國公夫人用染了生薑汁的帕子捂着臉,辣味一衝,眼睛迅速變紅,淚珠紛紛滾落。
“太后娘娘駕到。”
趙公公熟悉的尖細聲音驟然響起。李貴妃第一個起身相迎,範貴人等後宮嬪妃也紛紛起身。
動作最快的,卻是寶華公主。
寶華公主聲音沙啞,滿目心疼:“幾日沒見,皇祖母怎麼這般憔悴。”
李貴妃哽咽着接了話茬:“娘娘是我們的主心骨,萬萬不能熬垮了身子。”
內靈堂裡少說也有百餘人,有資格張口說話的,也就寥寥幾個罷了。
一衆誥命裡,王丞相的老妻王夫人是誥命之首,安國公府的鄭夫人是鄭太后的嫡親侄媳,也就她們兩人有底氣插嘴說話。
“太后娘娘節哀。”
“娘娘身邊的姑娘,就是南陽郡主麼?”
鄭太后略一點頭:“正是,這就是南陽郡主姜韶華。”
“韶華,你來見過李貴妃,見過寶華。”
這麼多女眷,有資格讓姜韶華行禮的,也只李貴妃和寶華公主。
衆目所矚之下,姜韶華邁步上前,斂衽一禮:“韶華見過貴妃娘娘,見過寶華堂姐。”
李貴妃沒有心情寒暄,略一點頭。
寶華公主上前來,扶起姜韶華:“韶華堂妹,快些起身。”
靈堂裡不宜多言,見禮後便各自去跪靈。
姜韶華很自然地在寶華公主身邊跪下。姜莞華和姜月華悄悄對視一眼。
凡事都有個先來後到吧!
就是,我們在宮中住了幾年,她明明是後來的,憑什麼就越過我們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