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常有志在與電視臺的文藝部魏永生閒談,兩個人的人生觀很相似,平時也談得來,他大學畢業兩年,思想活躍。
常有志的手機響了,文雅叫他速回。
兩個人結束閒談,今天也沒有飯局,常有志爲了鍛鍊身體,不開車,騎自行車回家。
天漸暗了,路燈也亮起來。
常有志一邊騎車,一邊想着剛纔與魏永生談的憂國憂民的大話題,心中又生出一種退隱感,不想再與廣告部的人在一起,找一個清靜的地方寫自己的小說,只寫了開頭幾個字,就擱淺了。
自行車道上,過來三個人,一邊走一邊談笑,他們逆行而來,旁若無人。
常有志本以爲他們等他車近時會閃開,可左側那人見車來,仍不躲閃,常有志忙剎車,自行車前後閘都不好使。
自行車前輪碰到那人的褲子,常有志一腳落地,車停住,那人也抓住了車把。
常有志心中不解,問:“你逆行,幹嘛還抓我的車把?”
對方突然大聲罵道:“你把老子撞了!不說點兒好的,老子打死你!”
“你走反道,還講不講理?”
突然,他右側已經走出一步多遠的大個子,又回過頭來,揮手一拳,打在常有志的右腦,口中道:“這就是理!”
常有志被結結實實毫無防備地痛擊一拳,頓時站立不穩,倒在地上。
幾個走路的人止步圍觀,一個老太太低聲對他說:“他們人多,你快說點兒好的,你打不過他們,要吃大虧!”
常有志心中不服,我一個電視臺的記者,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我?
他一躍而起,口中大叫:“你們敢打人?”
“你小子活膩了?敢惹我們?快給他陪褲子!五百元錢,否則,打死你!”
“不陪!”
“那就打死你!哥們兒,上!”又一個小子衝上來,對常有志拳打腳踢,三個人頃刻把常有志又打倒在地。
打了一會,他們就走了。
一個老頭可憐地說:“你這孩子,脾氣太倔,跟我年輕時一樣,白白挨一頓打,退一步海闊天空,沒打壞你算便宜,快點兒回家吧!”
常有志艱難地爬起來,吃一塹,長一智,以後遇到這種事就說好話,陪笑臉。
常有志拍打一下身上的灰塵,在衆人的矚目下,推着破舊的自行車回家,路上他想:不知文雅又找他幹什麼?
開門進屋。
文雅衝過來,不滿地問:“你怎麼纔回來?”
“騎車跟人撞上了。”
“沒撞死呀?臉上、身上都有傷,不是偷情被人打了吧?”
“沒有的事。”常有志自己走到鏡子前看,不禁大吃一驚,衣服破亂,泥土處處,臉上、手上都有傷,白色名牌上衣被鮮血染紅幾處。
他心中一涼,這個仇應該怎麼報?一定要想法找到這3個人,他記住了被他撞到褲子的那個人,走遍天涯海角,扒皮、脫骨也認得他。
這口氣暫時得嚥下去。
他去浴室洗個澡,擦了一點藥,然後在牀上休息。
“親愛的,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什麼?”
“我的車禍案子結了。”
“好。”
“大發公司拿出十二萬給老太太的兒子,私了。”
“是嗎?我們得好好慶祝一下。”
“等你休息一會兒,我們出去吃西餐,去馬路彎新開業的那家莫尼西亞西餐廳。”
“行!”
好久,常有志才額頭帶着紅包,來到莫尼西亞西餐廳。
杯盤上來,文雅又自調了雞尾酒,兩個人在舒緩的輕音樂中,邊談邊飲。
“尚芳她父母今天來找你,讓我給罵了出去。”
“什麼時候?”
“今天下午,兩個土老帽,找上門來了,她怎麼知道我們家的電話和地址?”
“你真的把她們給罵走了?”
“嗯。”
“他們來找尚芳?”
“對呀!你緊張什麼?你不是對我說過嘛,早與那個女人斷絕往來嗎?她們怎麼找到這裡?你必須告訴我!”
“他們沒說去哪兒?”
“沒有。我把她們給罵哭了,嚇唬她們說,再不走就打電話報警,把她們給抓起來。”
“你不應該那樣對她們。”
“你心疼了?”
“他們來找尚芳幹什麼?”
“你問我,我問誰?”
“她可能不在北水,大概在B市,她可能與冷向陽在一起,她們來找她,也許有事。”
文雅將手中的叉子一摔,大聲道:“不許你再提她們!我不願意聽!”
旁邊的客人都轉過頭看她們。
常有志趕忙低聲道:“別大聲嚷,文靜點兒,這又不是在家裡,來,我們乾一杯!”
“行!”
“慶祝你的事順利辦完。”
“乾杯。”
常有志舉起酒杯,一飲而盡。
這杯文雅自己調製的雞尾酒,進入常有志的肚中,無異於是世上最苦的酒了。
文雅見他一飲而盡,高興地問:“好喝嗎?”
“好!味道好極了。”
“那就再來一杯!”
“不!不喝了。”
“虧你還是男子漢,喝點兒酒怕啥?”
“不能喝酒就不是男子漢?”
“我不想與你爭論,不喝了,小姐,買單!我們回去。”
“還有兩個菜沒上來呢,你急什麼?再等一會兒!”
“你願意吃,你吃罷,反正我走了!”說着,文雅站起身。
文雅的喜怒無常使常有志無可奈何,他又不敢得罪她,只好忍氣吞聲,把錢放到桌上,也隨她出來。
文雅見他追趕出來,又回頭問道:“你怎麼不一個人在那裡吃呀?跟我出來幹啥?你別粘乎乎地跟糨子似的沾着我,行不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