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當作家前是職業殺手
“的確,是這樣的。”
藤原圭笑着看着那名學員說道:“《白夜行》裡的確沒有很複雜的詭計設計,那是因爲在我的這本書構思之初,我決定將男女主角二人的殘酷命運作爲小說的主要賣點,所以對於二人的殺人手法並沒有進行迷霧式的包裝。”
“寫小說沒有一定之規,如果你不想在你的作品裡設計複雜的詭計,那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你想創作一部社會派的推理作品,就先入爲主地告訴自己詭計不重要,或者當伱想不出好的詭計時,也用‘詭計不重要’這種理論爲自己開脫的話,那麼你就永遠無法創作出好的作品。”
那個學員沉默了一下,似乎想說些什麼,但是沒有說出口。
“大家都知道,推理小說起源於美國,而在推理小說誕生之初,在古典推理小說的時代,曾有人提出過推理小說十誡。”
藤原圭拿起記號筆,開始在自己身後的白板,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了起來。
金木龍一也算是推理小說愛好者,平時看過很多推理作品,古今中外的都看,他是忠實的本格愛好者。所以對於以《白夜行》爲代表,最新崛起的社會派有些不屑一顧。哪怕社會派的掌門人是他的前同事,關係還不錯。
但是最近社會派的風很大,讓他也隱隱有些擔憂,該不會以後的推理小說都沒有什麼解謎過程了吧,那還看個屁啊!
結果今天他才知道,原來被很多作者和讀者奉爲圭臬的社會派寫作法則,藤原圭這個引導了社會派風潮的人,竟然不屑一顧?
不過他說的“推理小說十誡”是什麼?聽都沒聽過……
利賀田奈奈子也趕緊拿出圓珠筆,翻開她的小本本,認真地記了起來。
藤原圭在白板上一字一句地寫道:
一、罪犯必須是開始時出現過的人,但不得是讀者可以追蹤其思想的人。
二、偵探不能用超自然或怪異的偵探方法。
三、犯罪現場不能有超過一個的秘密房間和通道。
四、作案時候,不能使用尚未發明的毒藥或需要進行申奧科學解釋的裝置。
五、不準有中國人出現在故事裡。
六、偵探不能用偶然事件或不負責任的直覺來偵破案件。
七、偵探不得成爲罪犯。
八、偵探不得根據小說中未向讀者提示過的線索破案。
九、偵探的笨蛋朋友,必須將其判斷毫無保留的告訴讀者,此人的智力需輕微低於讀者的平均水平。
十、小說中如果有雙胞胎或長相極爲相似之人的話,需提前告訴讀者。
在藤原圭的原本世界,這是一名古典推理作者提出的推理小說的十條規則。這推理十誡在推理界影響深遠,甚至一度被當時的作者視作鐵律,當時的作者對十誡的迷信,就好比後世的網文作者對“黃金三章”深信不疑一樣。
但是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這所謂的十誡充滿着歧視和短視,而在當時可是金規玉律。直到一個叫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女作家出現,以一種故意挑釁的姿態,將這所謂的十誡一一打破,再到後來幾乎就沒人理會什麼十誡了。
而在這個世界,在20世紀初,古典推理盛行的時代,也是遵循着這十誡規則的,只是並沒有哪個名人,將這十誡以自己的口吻總結出來。
寫完後,藤原圭轉過身來看着臺下的學員,“這就是在古典推理時代,當時的作家都在遵守的創作法則。但是從我們現在的角度來看,這些規則一條比一條的愚蠢……”
說着,他拿起板擦,率先擦掉了第五條。
“這一條就不多說了,當時西方黃禍論盛行,這條規則是歧視下的產物。”
“第一條,渡邊池真的《極光殺人事件》中就打破了這個規則。”
“第二條規則,偵探不得使用超自然力量,宮野美香的《人頭落盡之時》打破了這個規則。”
“第三條……”
藤原圭每擦去一條,都會說出一個已經打破了規則的著名作品,直到十條全部從黑板上消失。
“這些所謂的規則,都是一些庸才根據一些已經獲得成功的作品,管中窺豹之後得出的一些自以爲是的言論。而現如今盛傳的社會派作品中不應出現複雜詭計,也屬於這一類的暴論。如果你們相信這種言論,那麼最終你們也只能寫出《白夜行》的仿作,永遠無法擁有一部真正屬於你們自己的作品。”
底下沒什麼聲音,而金木龍一則下意識地攥緊拳頭,爲藤原圭暗自叫好。
說的沒錯,藤原君!推理小說裡弱化詭計,那還能算推理小說嗎?那樣的小說狗都不看!
“當然,如果有人覺得推理小說非複雜詭計不可,那同樣愚蠢,再說一遍,寫作沒有一定之規。無論你是一開始就揭示謎底,還是將謎面掩藏在最後;無論你的謎面是殺人手法,還是殺人者身份,亦或是殺人動機,都可以。你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吸引讀者,讓讀者對你的作品產生期待與好奇。”
金木龍一:“咳……”
“但是我也理解,對於新人作家來說,詭計的設計是創作推理小說最難的一環。”藤原圭看着衆人道,“所以我姑且說一些詭計的設計方法,給大家參考用。”
“利賀田……”藤原圭忽然看向利賀田奈奈子,“不用我說的每個字你都記下來。”
利賀田奈奈子就像個起居郎似的,恨不得把藤原圭說的每個字都記下來,藤原圭在上面說的口水四濺,她在下面筆尖都要蹭出火花。
“好……”旁邊有人發出笑聲,利賀田奈奈子的臉頰變得更紅了。
“不過接下來我說的,你們可以適當記錄一下,或許會對你有幫助。”藤原圭道,“推理小說中的常用詭計,主要分爲以下幾種類型……”
“首先是關於犯人身份的詭計:犯人或共犯者可以變成受害者來逃脫懷疑,也可以打扮成受害者,或者犯人和受害者本身就是同一人,通過傷害自己來達成某種目的;可以二人一角,比如說著名的孿生子詭計;也可以一人二角,一人三角,通過化妝等手段來飾演不同的人,從而達成目的……”
“犯人的身份可以充滿意外性,可以是警察和法官,可以是案件的敘述者,可以是兒童、老人甚至智障,甚至可以是動物實施謀殺。”
“其次是關於作案現場的詭計,最廣爲人知的就是密室詭計。犯罪時,如果犯人不在室內的話,可以採用以下方法塑造詭計。”
“比如室內機關,或者從門窗縫隙殺人,對了,絲線是一種很好用的工具。也可以在密室外殺完人後在轉移到密室內,也可以是自殺僞裝成他殺……”
“如果犯罪時,犯人在室內的話,可以……”
“再然後是時間方面的詭計……”
“兇器毒藥的詭計……”
“讓屍體或物體消失的詭計……”
“鏡子詭計……”
“視覺詭計……”
“法律詭計,比如僞裝成正當殺人或是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
“童謠殺人……”
“催眠殺人……”
“迷宮殺人……”
“交換殺人……”
藤原圭滔滔不絕地說了起來,將後世之人所總結的各種推理作品中的殺人手法一一敘述,而且爲了讓學員們能更好理解,甚至還隨口說了好幾個柯南里出現的殺人手法。
金木龍一呆呆地看着藤原圭……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傢伙,在當作家之前是職業殺手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