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墨涵徑直回到公司,全然忘記了自己這一身打扮。被她們嘲笑了好久,說墨涵有情況了知道打扮自己了,一定是誰家小女把魂勾走了。
墨涵懶得解釋,總不能供出閔京這事兒吧。不過丁琳和荷娜倒是欣賞的津津有味。
其實也沒變帥多少,大概情人眼裡出西施吧。
再後來臨下班之際閔京也回來了,肉眼可見的開心幸福,滿面紅光嘴角都快笑到耳朵根了。
看來金相泰成功了,有情人終成眷屬啊!
所以說人終究是逃不掉一個‘情’字。或親情、或愛情、或那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是感性動物也好、理性動物也罷,都會在那平凡而又形色的人生中留下點點滴滴。
有些人會在愛情中不斷地綻放,來享受愛情帶來的激情、刺激乃至於自己也搞不懂的內心滿足。有些人會在愛情裡奇妙的暢遊,飛花叢中過,最後片葉不沾身的瀟灑走出。而有些人卻也迷失了自己,之後支離破碎、傷心欲絕。
愛情嘛,就是兩情相悅,一起把一成不變的生活變得每一天都朝氣蓬勃,春意盎然。那分手也許可能就是不得已而爲之,或是或多或少的分歧,亦或是種種不可控的因素。
總有女人說男人要有擔當、要專一、不能花心、不能和太多女人有過往。也總有男人說女人要自重、要顧家、不能和異性有太多接觸、不能有太多戀情。
墨涵想,大可不必!
戀愛多不見得就是渣男,反之異性朋友多也不見得就不正經。感情經歷豐富,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難道在漫長的人生中,在風華正茂的年齡裡,只擁有那一隻手都數的過來的戀愛次數真的不會有遺憾嗎?
當然人和人不一樣思想,閱歷,家庭都不同。有人喜歡從一而終至死不渝的愛情,那種兩小無猜情投意合就更加完美。
只是墨涵覺得,當下社會的浮躁,那種愛情,真的可遇不可求。
他也有過很多感情,有些如星辰浩海般讓我望塵莫及、也有些像烈酒佳釀充斥的刺激,還有些如孩提童心般的清澈純淨。既過往雲煙,也銘心刻骨,是閒暇之餘回味無窮,讓人不知覺嘴角上揚的美好回憶。
這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你要把每一段感情都當做最後一段來對待。重要的是你在和她相處時一心一意真心對她。
丁琳和墨涵聊過這些,她不認同墨涵的觀點。她覺得戀愛最多有兩三次就好了,多了就是濫情了。抱着最後一段感情來對待的每次戀情最後都以分手告終恰恰說明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而不是不可控的分手。
無所謂咯~墨涵只當那些是他人生中的瑰寶就好了。玉不琢不成器,如果不是那一次次的磨練又怎麼會知道如何博得女人歡心,又怎麼會滿嘴甜言蜜語懂得分寸的追上丁琳。
現在幸福就好了!墨涵滿足於有丁琳的每一天,丁琳也一天比一天愛自己,有時會讓自己恍惚她是不是比自己愛她還愛自己!
如果。。。自己再有點成就。。。那自己嚮往的生活就近在咫尺了!
可,未來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