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擊沉、或者是重創“勝利”號,第21艦隊也耗光了航空作戰能力。
雖然,在九點之後,天亮前前出發的偵察機陸續返航,讓第21艦隊活動了四十架可用的俯衝轟炸機,但是這些戰機在降落到航母上之後,卻不能立起飛,甚至無法在兩個小時之內升空。
當時,返航的偵察機,都需要進行維護。
按照中國海軍航空兵的操作守則,俯衝轟炸機每飛行二十小時,就需要進行一次全面檢修,每飛行六十個小時,就需要對發動機等關鍵設備進行全面維護,而在執行了飛行時間超過三個小時的任務之後,也得對發動機進行必要的維護,比如更換潤滑油與冷卻液,清除掉過濾器裡的塵埃等等。
航空發動機不同於車輛使用的內燃機,爲了追求更高的功率,航空發動機的無故障工作時間要比車用內燃機短得多,而且也更加嬌貴。如果不定期維護與檢修,就很容易在使用中出故障。如果是車輛的發動機出了故障,大不了讓車輛拋錨。航空發動機在使用的時候出了故障,就意味着嚴重飛行事故。
顯然,維護與檢修發動機需要耗費不少時間。
雖然航母上有專門的發動機維護車間,能夠進行必要的檢修,但是與岸上機場相比仍然差了很遠。
在這四十架俯衝轟炸機中,有十二架已經持續飛行了六十個小時,有八架的飛行時間超過了二十個小時,另外的也都持續飛行了四個小時,因此都需要在降落之後對發動機做必要的維護與檢修。
事實上,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
在艦隊作戰中,很少有艦隊指揮官嚴格遵守海軍的作戰守則,爲了把握住戰機,任何一名艦隊指揮官都有權命令那些沒有完成檢修與維護的戰機起飛,而且也沒有一名飛行員會以此拒絕執行任務。
關鍵是,偵察機返航之後,第一支攻擊機羣也返航了。
也就是說,在回收了四十架偵察機之後,兩艘艦隊航母還得回收第一支攻擊機羣裡的二十多架俯衝轟炸機與魚雷攻擊機。
在這二十多架戰機中,至少有十一架是帶傷返航。
按照規定,帶傷返航的戰機有優先降落權。
只是,規定是死的,指揮官卻是活的。
當時,李向龍下了一道命令,即除了三架油箱被打穿、燃油即將耗盡的受損戰機優先降落之外,剩下的八架受損戰機都排在最後面,即讓那些沒有受到損傷的戰機先降落,確保回收作業順利進行。
李向龍這麼安排,就是擔心受損的戰機在降落的時候,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
結果,他最擔心的事情變成了現實。
回收作業即將結束的時候,一架左側機翼受損的“鸕鶿”在降落到時候,沒有能夠掛住阻攔索,雖然飛行員在最後關頭把操縱桿壓向左側,想控制戰機從航母的左舷衝出去,以免撞上停放在前方的戰機,但是戰機左翼在降落的時候斷裂,導致戰機失去平衡,結果一頭撞在了“唐太宗”號的艦島上。
這下,問題嚴重了。
雖然這架“鸕鶿”在降落前,已經按照規定放掉了多餘的燃油,但是發動機裡依然有數十升易燃的潤滑油。此外,在艦島旁邊還停放着三輛專門用來拖帶戰鬥機的平板車,而這些車輛上也有幾十升燃油。
李向龍等人來到飛行甲板上的時候,損管隊員已經上陣,火勢也得到了控制。
問題是,“唐太宗”號的飛行甲板已經被燒變形了。
別忘了,“唐太宗”級採用的是裝甲飛行甲板,雖然抗打擊能力強了許多,但是受損後的維修工作也變得非常麻煩。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秦始皇”級上,最多隻是更換掉受損的木製甲板,花費的時間不會超過兩個小時。在“唐太宗”級上,裝甲板受損變形之後都無法自行修復,必須回到港口進行維修。
受此影響,“唐太宗”號基本上喪失了回收艦載機的能力。
所幸的是,“唐太宗”級配備了兩部液壓彈射器,起飛區在艦島前方,因此飛行甲板受損部位並沒有對出動艦載機產生太大的影響。也就是說,只要有必要,李向龍能讓航母上的艦載機出動,返航後到“唐高宗”號上降落。
很快,李向龍就做出了決定,即繼續出動攻擊機羣。
這裡,不得不提到“唐太宗”級的載機量。
最初的時候,中國海軍希望“唐太宗”級的載機量能比“秦始皇”級提高四分之一,即多搭載一箇中隊的艦載機。因此,“唐太宗”級在設計的時候,就是按照搭載五個艦載機中隊的標準訂下了機庫與飛行甲板的面積。與“秦始皇”級相比,“唐太宗”級的飛行甲板面積增大了大約百分之十五,而機庫面積則增加了百分之三十。爲了增加機庫面積,“唐太宗”級把原本置於機庫甲板上的所有不必要的艙室,全部挪到了機庫甲板下方,包括位於艦島下面的作戰指揮中心、軍官餐廳、飛行員活動中心等等。也就是說,“唐太宗”級的機庫幾乎佔據了整個二層甲板。
只是,到了“唐太宗”級開建的時候,中國海軍才發現,如果不能有效發揮出艦載機的戰鬥力,搭載再多的艦載機都沒有用,而發揮艦載機戰鬥力的關鍵,就是一次能夠出動與回收多少艦載機。雖然“唐太宗”級在安裝了液壓彈射器之後,出動能力已有大幅度提高,但是回收能力與“秦始皇”級沒有太大的區別。也就是說,“唐太宗”級利用艦載機的效率並沒有比“秦始皇”級提高多少。
這樣一來,在“唐太宗”級上搭載五個艦載機中隊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再說了,艦載機本來就很昂貴,把這麼多的艦載機塞到一艘航母上,只要航母在戰鬥中遭受損失,也將損失掉艦載機,顯然很不划算。
最終,海軍依然只在“唐太宗”級上部署了四個艦載機中隊。
只是,減少一個艦載機中隊,並沒有讓“唐太宗”級上的航空作業環境有太大改善。主要就是,“海鷹”、“鸕鶿”與“塘鵝”這三種在大戰爆發後服役的艦載機,其重量與尺寸都比上一代艦載機有較大提高。結果就是,在保持四個艦載機中隊的情況下,每個中隊的戰機數量減少到了二十架。
當然,與“秦始皇”級相比,“唐太宗”級上的空間仍然是非常富餘的。
要知道,在搭載八十四架艦載機的情況下,“秦始皇”級上的空間十分擁擠,必須把三分之一的艦載機繫留在飛行甲板上。相比之下,在搭載同樣多的艦載機的時候,“唐太宗”級只需要在飛行甲板上繫留十二架戰機,其他的全都能夠裝進機庫。只是,“唐太宗”級的飛行甲板上,總共有三十六個戰機繫留點。也就是說,在必要的情況下,能夠把載機數量增加二十四架。
到了大戰後期,在“白起”級大規模服役之後,“唐太宗”級就轉到二線,其主要任務是向前線運送艦載機。在執行該任務的時候,“唐太宗”級就把飛行甲板上的所有戰機繫留點都用上了,一次能夠運送一百零八架戰機。這個數量,差不多正好是“白起”級的載機總量。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在“唐太宗”號不能回收戰機後,所有戰機都得到“唐高宗”號上降落,在除掉戰損與受損無法出動的戰機之後,“唐高宗”號正好能容納下整個艦隊裡的艦載機,也就讓李向龍沒了後顧之憂。
只是,能否及時出動艦載機還是一個問題。
當時,需要降落的還有執行防空與護航任務的戰鬥機,而且這些戰鬥機都只能到“唐高宗”號上降落。
李向龍沒有等待,而是首先讓“唐太宗”號出動艦載機,繼續攻擊第二印度洋艦隊。
問題是,當時“唐太宗”號上能夠出動的艦載機只有二十八架,其中二十二架是俯衝轟炸機,六架是魚雷攻擊機。
大概在十點左右,“唐太宗”號出動了第一架俯衝轟炸機。
因爲戰鬥機都在返航,而且都沒有剩下多少燃油,所以李向龍沒有安排護航戰鬥機。
以當時的情況,也沒有必要安排護航戰鬥機,因爲第二印度洋艦隊裡的兩艘艦隊航母都以喪失作戰能力。
問題是,“唐太宗”級單獨發起的攻擊,根本沒有多少價值。
根據中國海軍的作戰記錄,當時“唐太宗”號發起的攻擊,根本沒有收到重大戰果,只擊沉了一艘輕巡洋艦與一艘驅逐艦。要命的是,在這輪根本沒有集中行動的攻擊中,第21艦隊損失了十四架艦載機,其中十一架是被兩艘快速戰列艦擊落的,此外還有七架戰機帶傷返航。
這下,新的問題來了。
“唐高宗”號還沒有準備好發起攻擊,“唐太宗”號出動的艦載機就返航了,因此“唐高宗”號得首先回收返航的艦載機,特別是其中因爲油箱受損,已經沒有多少剩餘燃油的戰機了。
結果就是,又耽擱了兩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