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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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截然不同的觀點最終都被擺到了太祖皇帝的面前,在那一刻他沉默着,只是靜靜的吸着雪茄煙,然後再吐出來,沒有人知道,在那一瞬間,太祖皇帝的內心到底作何想法,但每一個參與者都在回憶錄中提到,太祖皇帝沉思了長達十幾分鍾。

太祖皇帝爲何思索如此長的時間。

因爲太祖皇帝非常清楚,對於新生的中國而言,這也許將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考驗,而這種考驗可以說是歷朝歷代所沒有的。

法律!

儘管中國擁有世界上最爲古代的法律體系,但實際上,那些法律千百年來往往只是書寫於紙上的條文,民衆對其幾無太多的敬畏,其所敬畏的是道德,而非法律。

人們理所當然的應該記住那十六分鐘,在沉默了十六分鐘之後,在反覆權衡了十六分鐘後,太祖皇帝擡起了頭來,看着衆臣說道。

“自古以來,皆有言道皇帝不殺順民,然而何謂順民?”

反問一聲,太祖皇帝又繼續說道。

“於朕而言,無所謂之順逆,只有守法的與違法的公民,僅此而已。法律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這道底線被突破了,那麼,我們意欲建立的國家,又與滿清有什麼區別?”在道出這句話的時候,太祖皇帝又向陸軍大臣出言詢問道。

“現在軍隊能夠保證國家不至因此出現動盪嗎?”

接下來的一切,似乎都是人們非常清楚的——在隨後的一個月間,超過一百六十萬剛剛從北方前線歸國的軍隊,通過陸路、海路進駐全國各省,這當然得益於地方上用十年的時間修建的鐵路系統。

第一次,軍人的槍口對準了百姓。在軍隊的刺刀下,在警察的警棍下,一度混亂的秩序得到了恢復,全國超過三百萬人被逮捕,學校成爲了臨時監獄。最終,1147人被判處極刑,471574人被判入監獄,1156713人被課以罰金或勞役。隨後戶籍登計、土地調查皆順利推行。

直到今天對於這一事件,人們仍然持以截然不同的兩個立場,支持者稱讚此事奠定了國家的基礎,反對者認爲事件過程中法律遭到濫用。

但是即便是最強烈的反對者,亦不得不承認一點,在事件結束之後,從不曾知曉法律爲何物的民衆,第一次意識到了法律雖然嚴峻,但卻是值得信賴的,中國國民真正認識了公權力的權威。

而這在某種程度上,這同樣也意味着傳統中國的銳變,向現代中國的銳變。這纔是一場真正意義上的革命。”

《帝國百年》

緊急狀態!

對於中國的百姓而言,這個名詞曾經無疑是陌生的,但是現在,對於中國大多數城市,鄉村而言,緊急狀態,卻是一個極爲熟悉的名詞——在過去的半個月中,全國超過一千個縣進入了緊急狀態。

按照國家公佈的新曆,現在正是元旦,按道理來說,這是新年。可是在街道上卻見不到一絲的年味,當然,這並不是因爲百姓們並不適應“洋歷年”,而是因爲緊急狀態下的人心惶惶——幾乎每天,都有人被逮捕。

對於百姓們而言,他們最擔心的是什麼?就是突如其來的敲門聲,在敲門聲響起的時候,門外站着的是頭戴白盔的憲兵,然後一紙逮捕令,便將家人拘至充當臨時拘留所的學校之中,然後等待着他的又是什麼?

是審判!

“哎!”

穿着一身棉袍的許世良,置身於院內,忍不住長嘆了口氣。就在昨天,他的親家謝家謝老爺被憲兵逮捕了。

在一個月前,謝子安是鼓動百姓最積極的人,當時無論是他亦或是其他人,都覺得有這沒有什麼,畢竟“法不責衆”嘛。

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覆蓋了他的認識——軍警直接進入了鎮子,首先根據名單進行逮捕,面對軍隊逮捕的時候,曾有人試圖如上一次鼓動百姓抵制,可面對百姓,那些穿着黑色大衣的軍警,卻是不留絲毫情面。一陣槍托的猛烈擊打之後,所有參考者無論男婦老少,皆被逮捕,除那些年齡十四歲以下的由士紳交保後被放回,其它人一率被扣以“襲警”的罪名。

幾天後,審判的結果出來了,有七人被處於三年的刑役,其它人大都是課以罰金與勞役,那是“殺雞給猴看”,接下來的一切都再簡單不過了,在對這些人的審訊中,參與襲擊土地調查員的名單被統計了出來。

越來越多的人被抓了起來。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少年,沒有任何例外。有的只是冰冷的,沒有任何人情的抓捕。

“這難道就是漢人的天下嗎?”

許世良望着空中的白雲長嘆道。一直以來,他都以爲,若是天下重新成爲漢人的天下,一切會變得更好,但是現在,他卻有些懷疑了,畢竟,在他看來,這一切似乎都是他所不能接受的,甚至可以說是恆古所沒有的。

“哎,老爺,你可別這麼說,你要知道禍從口出……”

妻子的提醒,讓許世良的心思一沉,此時,他甚至有一種想要去京城告御狀的衝動,也許,也許陛下根本就不知道……

就在他的心底冒出這個念頭的時候,那邊卻有僕人走了過來。

“老爺,您的信,是,是那個特別法庭郵過來的!”

什麼?

法庭郵過來的?

難道……許世良的心底不由的一緊,難道有人攀咬自己,就在這時,他聽到妻子的哭泣聲。

“老爺,你要是去了,這許家可怎麼是個好啊……”

就在那哭聲中,許世良撕開了信,信的內容卻出乎他的意思,這是一封通知他被選爲“陪審員”的信。

“陪審員?這是什麼?”

對於許世良而言,陪審員無疑是一個極爲新鮮事情,甚至對於中國絕大多數地區的人們來說,陪審員都是陌生而又新鮮的——這是因爲,於關外的司法學習英美不同,過去十年間關內的司法改良學習自日本,可以說,正是大量流亡中國的日裔人士幫助關內建立了現代的司法體系,但是現在,這個剛剛建成的司法體制,卻正在遭受着考驗,而考驗它的正是剛剛設立的巡回法庭,而這些以東北系法官爲主體的巡回法庭,所採用的英美法律體系截然不同於日式的大陸法系。

“……真正在案子裡最終決定輸贏的,卻不是法官。在這些案子中,法官並不是斷生死的“青天大老爺”,斷案根本就不是我的事,我也壓根兒就沒那份權力。真正掌握被告的生殺大權的是最最普通的百姓,即陪審團。”

看着面前的騰田越,這位湖南法院的司法顧問,楊度的神情顯得極爲平靜,現在,作爲一名湖南人,他接過了最受矚目的一個案件——對煽動民變者的審理。

“我明白,但是,楊君,你必須要知道,採用陪審團的話,極有可能導致一個結果——他們很有可能被無罪開釋,畢竟那些陪審團成員都是湖南本地人。”

騰田越一語道出了他的擔心之處,作爲一名畢業於前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的高才生,他非常清楚陪審團的組成特點,這極有可能導致整個審判工作的流產。

“我相信,他們最終會做出明智的決定,法律就是法律!當陪審團成員面對證據,卻選擇無視他們的時候,那麼,有一天,他們會爲此付出代價,就像這次的“法必責重”一樣!”

楊度的神情依然平靜,實際上,在一個月前,他幾乎是倉皇失措的逃出了鄉間,若非是說着一口湖南話,幾度差點被誤以爲是調查員而被打死。而現在,作爲法官,他必須要拋棄這些情緒,以中立的立場去審理案件,面對騰田越的提醒,他全是一副不以爲意的模樣。

“我們必須要記住一點,是非公理自在人心!我想,這纔是陪審團制度的最大特點,陪審團制度的設計,強調整個審理過程是完全由專業的律師按規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規的法官控制“公平審理過程”。當該擺出來的所有合法證據,都已經擺在大家面前,雙方律師該說的都已經說了之後,然後按照法律有關判定的指示去合議出一個一致的判斷。這個制度的設計立論認爲,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瞭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經足以判斷。如果證據是矛盾的,有疑問的,判案的法律指示已經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如果一切是有爭議的,法律也規定審判將宣告失敗。之所以堅持用陪審團制度,而不用其它任何制度替代,這是因爲陪審團制度有一個最大的特點,那就是,陪審員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縱控制的!”

這纔是東北選擇陪審團制度的初衷,而對於楊度而言,他所需要的就是通過接下來的審理,讓他的同鄉們明白,法律的尊嚴,明白法律的意義,當然同樣也懂得公權威的權威性。

“爲什麼人們會產生“法不責衆”的思想意識呢?這裡的“衆”又是指什麼呢?在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誰違反法律,法律就懲治誰;有多少人違反法律,法律就懲治多少人。參與違法的人數多決不能成爲逃避法律懲罰的藉口!恰恰相反,由於參與違法的人數多,造成的社會危害後果必定更嚴重,形成的社會惡劣影響必定更廣泛,所以參與的人數越多,法律就越應當從重懲治違法者!也就是說,參與違法的人數多,不僅不能成爲逃避法律懲治的藉口,反而應當成爲法律從重懲治違法者的理由!”

在法庭上,聽着律師在那裡作結案陣詞,幾經篩選後,作爲陪審團成員之一的許世良,整個人都陷入沉思之中,對於正在接受審判的陳世紀等人,他並不認識,但卻也不算陌生,因爲兩人都同處一縣,這陳世紀十五年前就取得了舉人功名,若非是“壬辰之變”導致選官皆出地方,恐怕他早已考入進士,入朝爲官了,而現在,他卻是作爲殺人嫌疑犯,被檢察官以謀殺罪起訴,一但罪名成立的話,就會被處以死刑。

“但是在中國,法律的“神聖不可侵犯”還只是寫在法律的文本上,這一點,所有人非常清楚,這並不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所以不管是違法者、執法者、旁觀者以及評論者,如果遇到參與違法人數較多的情形,都很容易自然而然的冒出這麼一種思想意識,那就是“法不責衆”。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切從寬處理了。幾乎沒有人認爲那是在褻瀆法律的尊嚴,也沒有人認爲那是在背叛法治的精神,更沒有人認爲那是在重蹈滿清****的覆轍!”

曾幾何時,當意識到自己和身邊的陪審團成員將去決定陳世紀等人的生殺大權時,許世良的心底有一個聲的迴響着——我們可以宣佈“罪名不成立”。

如果那樣話,陳世紀等人就不會死,甚至就連同朝廷也不會拿他們怎麼着,因爲這是朝廷的法度所在。但經過了十二天的審判之後,一個個證人的出席,面對一句句證言,面對陳世紀等人煽動民變的私心,許世良的心底充滿了猶豫。

到底應該怎麼辦?

“……尊敬的陪審團,但在這裡,我需要提醒諸位的一點,也許你們也曾聽說過陳世紀以及諸被告,也許鄉情的顧慮使得你們充滿了猶豫,但作爲陪審員根據現有證據做出裁決是你們的權力,而你們今天將要做出的決定,將直接影響到未來的判決,今天,當你們接受了被告律師以“法不責衆”爲由,對法律的踐踏時,那麼無疑,也就接受了法律的不平,當你們以及普羅大衆需要法律保護時,被踐踏的法律是無法提供保護的,依如滿清奴役時一般,正因如此現代法治社會決不能容許“法不責衆”的潛規則存在,現代法治社會的要求必須是:“誰違反法律,法律就懲罰誰;有多少人違反法律,法律就懲罰多少人”!也就是說,現代法治社會的規則是:“法必責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應該選擇什麼?

在這一瞬間,許世良猶豫了,他看着身邊的陪審員們,他們同樣也在猶豫着,是情,亦或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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