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長消消氣!”方不爲攔住了又要往上撲的陳超,“當務之急,是先要找到趙金山,問一問他懷疑的仇家是誰,有沒有和趙科長的事情有關係……”
“好!”陳超咬了咬牙,又對李局長吼道,“還不去辦?”
李局長逃一般的跑了出去。
“你還是認爲,世銳的事情和趙金山有關?”陳超問道。
方不爲點了點頭:“槍擊夜總會的時候,這些人朝三樓放過槍之後,又打死了一樓的七個人,我事後分析,以這些人事事都透着分寸和顧慮的行事風格,如果只是警告趙科長的話,實在沒必要多造死傷……
再看這次縱火,卻放在這麼熱鬧的時間點,放火的人很可能還是在心存顧忌,怕引起大的死傷……卑職大膽的設想了一下,這兩次,會不會是同一夥人所爲?”
“同樣的地點,同樣的行事風格……”陳超沉吟道,“確實有可能……但之前你已經推斷,這夥人是同行,這樣的人物,爲什麼又要緊咬着趙金山不放?真要想弄死趙金山,何必這麼麻煩?”
趙金山只是一介商賈,最多也就加上一個江湖人物的身份,真要得罪了特務組織,要他的命並不是什麼難事,沒必要又開槍警告又放火的。
太麻煩,還不如一槍打死來的利落。
方不爲也覺的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所以才用的是“大膽假設”四個字。
如果真要是被趙世銳殃及的,這樣的警告來一次也就夠了。
方不爲想找趙金山,也是想問問,有沒有可能,是這些人在跟蹤趙世銳的時候,發現了錢多勢弱的趙金山,又見財起意,想要敲詐勒索,所以纔有了第一次的警告?
所以趙金山纔會言之鑿鑿的認爲放槍的是仇家?
如果趙金山第一次未從,從警察局出來後還玩起了消失,導致這些人惱羞成怒,或是想逼趙金山現身,又放了這麼一把火?
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的通。
如果真是這種可能,這些人說不定也與趙金山接觸過,就看能不能通過趙金山,找到有關這些人具體身份的線索。
前提是要先找到趙金山。
此時的趙金山成了驚弓之鳥,天知道躲到了什麼地方。
炸開了隔離帶,燒完了夜總會之後,火勢便慢慢的小了下來。最後,警察局的人確定,火場裡只被燒死了兩個人。
應該是趙金山安排看場的人。
回了憲兵司令部,方不爲又去找了趙世銳,連趙世銳也說不準,趙金山是不是有什麼仇家。
而且他與趙金山也不是很熟,是最近才搭上的關係,還是李局長中間牽的線。
李局長知道趙世銳馬上要高升,接任緝私處的處長一職,便居中牽線,想要和趙世銳一起做生意。
對啊,怎麼沒想到問李局長?
方不爲懊惱的想道。
“會不會是因爲你頂替了別人的位置,或是趙金山搶了別人的生意,才引來的報復?”方不爲又問道。
“這點我早想過了!”趙世銳回道,“前任緝私處白處長,確實不是廳長的人,但廳長已做妥善安排,白處長說起來也是高升……
至於搶了誰的生意,這更不可能。因爲趙金山並不是心血來潮,突然想做貨運生意,他之前一直就在做,走的就是白處長的門路,這次白處長走了,他不過是想讓我繼續當他的靠山而已……再一個,白處長也根本接觸不到特務和情報部門,找不來這麼厲害的幫手……”
趙世銳一說,方不爲也想了起來。趙金山原來的靠山,就是上一任的警察廳長陳羣,這位白處長也應該是陳羣的人。白處長走了,趙金山才搭上的趙世銳。
看來只有找到趙金山,期望問出點什麼來了。
第二天一早,李局長便來彙報。
趙金山沒找到,只找到了夜總會的經理吳雄。
……
“趙老闆去哪了?”方不爲問道。
“老闆沒說他去哪,只是在走之前交待過,讓我們也全躲起來……”吳雄回道。
李局長找到吳雄的時候,吳雄竟然連夜總會被燒的事情都不知道。
“之前有沒有生面孔找過趙老闆,趙老闆有沒有提起過,有沒有什麼朋友找他化過緣?”
“勒索?”吳雄搖了搖頭,“老闆與各方的關係一向都好,給面子的朋友也多,從來沒發生過這樣的情況……”
方不爲估計,真有這樣的事,趙金山也不會對手下說。
“趙金山都有什麼仇家?”方不爲又問道。
“老闆一直和氣,出手也大方,從來沒和人結過怨……”吳雄回道。
怎麼可能?
方不爲失笑道:“在這個年代做生意,一個不小心就會擋了別人的財路。除非你家老闆不想賺錢,不然怎麼可能連一個仇家都沒有?”
“還真沒聽過趙老闆和什麼人結過怨?”李局長回憶道,“他出手是真大方,南京地面上也是出了名的……既便是上任陳廳長在任的時候,趙老闆也沒怎麼麻煩過他,一些小過節,都是拿錢擺平的……”
“哦……有過一次……”吳雄看了看方不爲,“就上次長官你把我們帶走的那一次……”
對,青幫大佬何世榮就死在了趙世銳的夜總會。
但這事已經查清了,和趙金山沒什麼關係。
上海的杜老闆給馬春風發電報,求情放了何世榮的弟子的時候,馬春風還向杜老闆提過一句何世榮的死因,青幫很清楚是怎麼回事,根本賴不到趙金山頭上。
“但那件事情也擺平了!”吳雄又回道,“宋老闆被放出來之後,我們老闆親自擺的酒,送了五百兩黃金……”
趙金山還真是人如其名。
“對,當時我也在場!”李局長又說道,“宋思明還笑稱,要和趙老闆拜把子……”
宋思明就是何世榮的大弟子,當時方不爲追到了趙金山的夜總會,可惜晚了一步,何世榮已被江右良滅了口。
宋思明暴怒之下,對方不爲出口不遜,還被方不爲掰斷了幾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