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銘牌的不能出來,有銘牌的可以兌換魔石,再加上沒有規則,這不是鼓勵學員們相互掠奪嗎?
看着一千多男男女女,王旭心中有種明悟,恐怕他們這些人中,能活到最後的不會超過三分之一。
尖叫森林...
黑芒巫師學院很大,起碼有港島那麼大,其中,尖叫森林最少佔據了五分之二,總面積超過四百萬平方公里。
這麼大的面積,當然不可能都當成學徒的試煉場,實際上這次學徒試煉的位置,只是尖叫森林內的一個小區域,而且還是被兩條河流隔開,背靠大海形成的三角洲。
森林,灌木,沙灘,高地,再加上將三角洲分割的兩條河,便已經是這裡的全部。
王旭孤身一人,行走在茂密的叢林中。
自從踏出傳送法陣的那一刻,他就發現大家被分開了,所有人都被隨機分配到了,這個佔地面積大概有80平方公里的三角洲上。
80平方公里大概有多大,差不多是一個小鎮的範圍,而且是那種帶着十幾個村的小鎮。
一千多人,分散在這麼大的範圍內,再加上這裡都是森林,想要找到彼此還真不容易。
王旭甚至在想,是不是安排這麼大的範圍,就是讓一些運氣好,拿到一兩塊銘牌又不貪心的人,能夠躲藏着活下來。
或許真是這樣,貪心,何嘗不是一種罪過,人貴有自知之明,沒本事又貪心的人還是去死好了。
“三天時間,不吃東西也餓不死,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弄到一把武器,然後去尋找水源,再次纔是尋找銘牌。”
三天的時間說長長,說短也短,相比食物,無疑武器與飲水更重要些。
首先,有武器能增加戰鬥力,以他宗師級的長柄武器技巧,哪怕身體素質被降低到了普通人程度,依然能做到百人敵,古之猛將能做到的極限。
到時候,他在這羣新生中,就是戰神一樣的人物,呼風喚雨都沒問題。
“嗨,瞧我發現了什麼,一棵手腕粗的小樹,只要將它掰下來,我就能製作一杆簡易的長槍,到時候一槍在手,天下...砰!”
王旭還沒有想下去,突然起來的一聲槍響,打斷了他所有的回憶。
槍聲,怎麼會有槍聲?
王旭直接愣住了,他捨棄了近在咫尺的小樹,向着槍聲傳來的位置跑去。
穿過一大段叢林,幾分鐘後,王旭趴在一段灌木中,看到了自己的目標。
這是一個二十多歲,長得很漂亮的女孩。
在她手上,拿着一把造型與水槍相似,插着的不是水瓶,而是魔石的古怪槍械。
“魔能槍!”
看到這把槍的第一時間,王旭就將它認出來了。
魔能槍,一種以魔石爲動力,原理與槍械類似的武器。
這種武器,面對正式巫師不好使,但是面對巫師學徒,基本是一下一個,就連高級學徒都難以倖免。
所以,在學院中魔能槍屬於違禁品,禁止向學徒級巫師出售,只有黑市才能高價弄到。
“奇怪,她怎麼會有魔能槍?”
王旭目光中帶着不解,眼前這個女孩,是跟他來自同一個地方的,既不是某位導師的後裔,也不是哪個巫師家族的繼承人,沒理由會弄到魔能槍纔對。
雖然他對魔能槍沒有太多關注,可也知道這東西在黑市的價格,恐怕能讓一位高階學徒破產。
正因爲價格奇高,又難以弄到手,學院中的魔能槍纔沒有氾濫。
王旭實在想不出,在三十萬巫師學徒中,都算罕見的魔能槍,怎麼會出現在一名剛入校,又沒有後臺的小學徒手上。
“這麼短的入學時間,不可能有人弄到魔能槍,她手上的魔能槍只有兩種來歷,一種是成爲了某個巫師的禁臠,被賦予了魔能槍保命,一種則是這個三角洲內有武器補給。”
相比前者,王旭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更大。
因爲在他面前的女孩,正低着頭擺弄魔能槍,剛纔的槍聲更像是走火,而不是主動攻擊別人。
如果這把魔能槍,是某個巫師給予的,女孩顯然不可能不會用,而且還鬧出走火這樣的笑話來。
“魔能槍,有效射程300米,距離越遠,威力越小,對面明顯是個新手,怎麼開槍都不知道,我或許...”
王旭目光閃爍,片刻後,心中有了決定,從灌木從中走了出來。
“誰?”
聽到有動靜,女孩舉起了魔能槍。
王旭張開雙手,高聲道:“別開槍,我對你沒有惡意,就是想問一下,你手上的魔能槍是從哪來的?”
“什麼魔能槍?”
女孩第一次都沒有反應過來,半響後纔看了看手上的武器,問道:“你說這個?”
“對。”王旭輕輕點頭,連魔能槍的名字都不知道,他更加肯定這把魔能槍,是三角洲上的武器補給了。
“它是我在灌木叢中撿到的,就放在樹杈上,一起撿到的還有個盒飯,不過盒飯已經被我吃了。”女孩明顯還沒有適應巫師生活,或者說沒弄懂這場試煉的含義。
不過,王旭就喜歡這樣淳樸的人,他臉上帶着強裝出的虛假微笑,輕聲道:“我們做個交易如何,你應該沒用過那東西吧,我會用,如果你將那東西給我,我會保證你的安全,並在結束的時候,給你十塊銘牌當做酬勞,如何?”
王旭的辦法,根本就是空手套白狼,用目前並不存在的銘牌與承諾,換取女孩手上的魔能槍。
女孩顯然也看出了這一點,乾脆的拒絕道:“不行,要是你騙我怎麼辦?”
王旭繼續往前走,回答道:“我可以發誓,您應該認識我吧,我是黑芒巫師的弟子,雖然這麼說可能傷你的心,但是你必須要承認,在那些巫師眼中,我與你們是不同的,我有更廣闊的未來,所以我的信譽非常值錢。”
女孩還在猶豫,回過神的時候,王旭跟她的距離,已經不過七八米了。
“站住,別過來!”女孩一下舉起了魔能槍,威脅着王旭不要靠近。
王旭目光中閃過一絲惱怒,如果讓他靠近五米之內,他有把握一舉將魔能槍奪走。
現在,七八米的距離,再加上這裡是樹木鬆散的半開闊地帶,他還真沒有把握在不暴露實力的情況下,從槍口下將魔能槍奪走。
“我希望你冷靜的思考一下,你根本不會用魔能槍,或許怎麼激發你都不知道,更別說是瞄準了。只憑一把魔能槍,孤身一人,你怎麼在這裡生存三天,面對那些虎視眈眈的試煉者?而我不同,只要你將魔能槍給我,我會保護你的。”
王旭一邊說着,一邊繼續向女孩走去,只是他走的很慢,好讓自己顯得不是那麼有威脅性。
面對步步而來的王旭,女孩不斷向後退着,大聲道:“你別過來,在過來我開槍了。”
“爲什麼要開槍,你要殺掉我嗎?瞧瞧,你是個多麼美麗的女孩,你想看到我躺在血泊中,被你一槍打死嗎?你想用魔能貫穿我的頭顱,看到我腦漿飛濺嗎?不,你一定不希望那樣,你是個好女孩,你不是殺人犯。”
王旭步步緊逼,他有八成把握,對面的女孩不會開槍,哪怕她已經感覺到了威脅。
爲什麼,因爲人總喜歡欺欺人,就像某個入室搶劫,拿着水果刀的歹徒,能用一把水果刀,將一家五口人都控制住一樣。
如果反抗,一家五口,會拼不過一個拿水果刀的歹徒嗎?
拼的過,可是他們選擇了放棄抵抗,因爲他們覺得只要自己不抵抗,歹徒就不會傷害自己。
相反,如果抵抗的話,很可能會惹怒歹徒,造成傷亡。
於是,一家五口人就這麼自我欺騙着,將命運的選擇權交到了歹徒手上。
他們在賭歹徒的仁慈,而這又何嘗不是在賭自己的命運。
在那個故事中,一家五口人都被殺害了,其中妻子與女兒在死前受到了凌辱,而最值得玩味的是,這些人身上的繩子,就是他們自己綁的,還有比這更諷刺的嗎?
“別過來,別過來!”
女孩激動着舉着槍,一步步向後退去。
王旭根本不害怕,彷彿指着他的不是魔能槍,而是一根玉米杆,輕聲道:“你不會開槍的,你不是殺人兇手,你只是太害怕,你需要保護,而我可以保護你,只要你將魔能槍給我,我會保護你的,讓你安安全全的走出去。”
王旭一連說了三次保護,這是一種心理暗示,餘則成在給他辦培訓班的時候曾說過,短時間內多次強調一個詞,能讓這個詞更有說服力,更容易被人記住。
聽到他的話,女孩露出了些許遲疑。
王旭要的就是這種遲疑,在女孩分心的第一時間,他幾個快步衝了上去,一把將魔能槍奪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