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麻煩,與詛咒有關?”
在亞瑟的疑問下,王旭輕輕點頭,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夕陽的餘輝照射在他的手背上,亞瑟很輕易就在王旭的手指中,看到了三個一組,組成三角形的詭異圓點。
作爲一名巫師,亞瑟的精神力量異於常人。
他皺着每天拿起木杖,小心翼翼的問道:“能讓我試試嗎?”
王旭伸出手,任由亞瑟拿起木杖,將魔杖的杖尖抵在了他的手指上。
下一秒,魔杖的杖尖散發出淡白色光芒,肉眼可見的一縷縷黑煙,從王旭的手指上飄散而出,彷彿黑色絲線一般,環繞着他的手指不肯不散。
“驅離惡咒!”亞瑟用手上的魔杖一點,一道白光打在了王旭手上。
幾秒之後白光散去,王旭低頭看了看手背,發現詛咒完好如初。
“破除詛咒,恢復如初!”亞瑟再次施法,魔杖輕輕點在王旭的手指上。
在王旭的感應內,他的手指好似探入了熱水中,暖暖的十分舒服。
“是不是有效果了?”王旭忍不住開口問道,隨後才發現亞瑟面色嚴肅,眉頭已經皺成了川字。
“我從未見過如此難纏的詛咒,它們就像跗骨之蛆一樣,看來我得藉助一些魔藥才行。”亞瑟放下魔杖,遺憾的搖了搖頭。
王旭並沒有失望,亞瑟的力量在哈利波特世界中,恐怕都排不到前二十。
他都能讓詛咒顯形,想來就是亞瑟無法解決,比他厲害的巫師也有辦法。
“跟我來吧,我試着爲你配些魔藥,有藥物輔助,破除詛咒的魔法起碼能提高三成效果。”亞瑟說的有些遲疑,顯然他也對自己能不能破除詛咒沒有信心。
王旭輕輕點頭,他是矮個子裡挑高個,反正詛咒纏着他這麼久了,也不急於一天兩天。
跟隨在亞瑟身後,王旭向小木樓走去。
韋斯菜家的小木樓有四層高,有個很高聽的名字叫陋居。
進入陋居內,韋斯菜家給他的第一感覺就是寒酸,從客廳內的傢俱不難看出,這家人生活的很拮据,已經很久沒有換過新傢俱了。
“金妮,別在房間裡玩了,快出來把客廳收拾一下,家裡來客人了。”亞瑟走到樓梯口喊了幾句,隨後王旭就聽到了驚呼聲。
“客人,爸爸,是不是哈利來了?”樓梯上伸出個小腦袋,王旭擡頭看去,入眼是個十五六歲,有着一頭棕紅色長髮的女孩。
王旭看到金妮的時候,金妮也看到了他,發現來人不是哈利之後,目光中閃過失望之色。
不過這是個有禮貌的女孩,她很快就壓下了臉上情緒,開開心心的說道:“叔叔你好,我是金妮,韋斯菜家的小女兒。”
聽到金妮叫自己叔叔,王旭笑呵呵的點了點頭。
叔叔就叔叔吧,他也是二十六七的人了,被十五歲的小女孩叫叔叔也正常。
跟王旭打了招呼,金妮穿着拖鞋跑了下來,開始用手收拾客廳內的雜物。
看到金妮沒有用魔法,而是用手,王旭意外的看了眼亞瑟。
亞瑟注意到他的目光,略帶驕傲的開口道:“在家裡面,我從不推崇一切用魔法解決,適當的勞動能讓人更快樂,我可不想自己的女兒,是個除了魔法一無所知的生活白癡。”
王旭點點頭表示贊同,與亞瑟坐在沙發上,打量着打掃房間的金妮。
外國人發育普遍很快,按照時間計算,金妮比哈利還要小一歲,今年應該是十五歲。
可金妮早就發育的凹凸有致,看着就像熟透的水蜜桃一樣,看着就想讓人咬一口。
“金妮是我的小女兒,我一家有七個孩子,她是最小的一個,也是讓我最放心的一個。”亞瑟提起金妮的時候,笑的有點合不攏追。
金妮被說的有些害羞,回頭白了父親一眼,臉上紅撲撲的很可愛。
王旭微微點頭,韋斯菜家是個大家庭,下一代足有7人。
而且看過原著的王旭,很清楚韋斯菜的七個孩子,除了戰死在決戰的弗雷德,其他人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等到決戰落幕,魔法界重新洗牌時。
韋斯菜一家大多身居高位,前後出了兩任魔法部長,用陰謀論的角度來說,韋斯菜一家的收穫甚至比哈利更大。
就連哈利波特的小跟班羅恩,也娶了三人組中的赫敏爲妻,一舉從純種叛徒,買不起新衣服的韋斯菜一家,變成了魔法界第一家族。
用小說人物來形容,哈利波特就像倚天屠龍中的張無忌,韋斯菜一家就是朱元璋。
只是與張無忌相比,哈利可沒有那麼多紅顏知己,最後娶的也不是赫敏,而是對他幫助很大,與他朝夕相處的金妮。
王旭是個成年人,考慮問題的時候,也喜歡衝成年人的角度出發。
在他看來,就連哈利與金妮的愛情,也有很多耐人尋味的地方,很多細節都細思極恐。好似有一雙無形的大手在推動着一切。
一邊胡思亂想着,王旭一邊與亞瑟閒聊。
亞瑟先是肯定了王旭的實力,隨後旁敲側擊,隱晦的詢問他的過往,還有對英國魔法界的看法。
半個小時的談話中,王旭不知一次聽到,亞瑟對於現任魔法部的不滿,還有對鄧布利多的推崇。
同樣他還聽出來了,亞瑟有拉攏他的意思。
對於這一點,王旭不置可否。
現在伏地魔捲土重來,食死徒與鳳凰社,都在儘可能的召集一切可用力量,就連人馬族與巨人族,都在雙方的拉攏範圍,王旭這種強者更是香餑餑。
王旭回答的比較謹慎,只是說自己是個苦修士,對於政治並不關心,也不在乎魔法界是誰當家。
事實上也是如此,伏地魔推行的純種制度,與鄧布利多推行的混血巫師制度,究根結底還是利益的分配,就像資本與社會之爭,到頭來還是一個鳥樣子,哪邊也不是天堂。
魔法界就是一塊蛋糕,唱紅臉也好,唱白臉也罷,不管怎麼唱,最終還是想吃這塊蛋糕。
王旭給出的唯一承諾,就是如果能幫他解除詛咒,他會適當的施以援手,前提是得先破除詛咒,不然沒得談。
“我家裡有黃油啤酒,你先坐在這喝兩杯,我去地下室看看草藥還夠不夠,爭取晚上就爲你配製出魔藥。”
看出王旭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人,亞瑟就知道得放兔子了,於是沙發上站起來,一邊向地下室走去,一邊開口道:“金妮,給客人倒杯黃油啤酒,替我照顧下客人。”
“好的爸爸!”金妮點點頭答應下來,回頭對王旭笑了笑。
王旭同樣回以微笑,再目送亞瑟離去之後,指了指身前的沙發,問道:“金妮,你今年幾年級了?”
“現在是四年級,在開學就是五年級了。”金妮取來了黃油啤酒,還有一些小點心,坐在王旭身邊說道:“叔叔,你知道哈利嗎?”
“哈利波特?”在金妮的點頭中,王旭笑道:“當然知道,我雖然是苦修士,但是該知道的事情一般都知道,苦修也不能與世界脫軌。”
聽到王旭知道哈利,金妮來了興趣。
金妮很崇拜哈利,還給王旭講了在二年級時,哈利曾經爲她戰勝蛇怪的事。
講到哈利波特獨自一人,對面巨大而兇狠的蛇怪,金妮更是雙手抱胸,目光中有化不開的崇拜。
“金妮?”王旭越聽越是奇妙,手上端着啤酒杯,突然問道:“你知道什麼是愛,什麼是崇拜嗎?”
“什麼意思?”金妮正說着哈利如何戰勝蛇怪,被打斷話題後有些不知所措。
王旭將酒杯放下,認真的開口道:“崇拜是一種很強大的精神力量,它會將一個人變得不再是自己,而是崇拜者的一個縮影。這些人,爲了自己的偶像可以去死,也可以去殺死別人,極端者甚至會將崇拜的存在,認定爲是生命中的唯一。
很多時候,極端的崇拜與愛是無法區分的,尤其是異性之間,你今年十五歲,正式渴望白馬王子的年級,我很好奇你對哈利是什麼感覺?”
“沒什麼感覺呀!”金妮目光閃躲,臉色微紅。
王旭沒有戳破,只是笑了笑。
哈利波特是救世主,曾經救過金妮一命,而她從小到大,聽到的最多的就是哈利如何。
再加上羅恩是哈利的死黨,經常會將哈利的一些事情,當故事講給金妮聽。
王旭很好奇金妮對哈利的愛,到底是愛,還是粉絲對偶像的崇拜,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