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以後,我們就是恢復同志的那些正確的東西嘛,就是準確地、完整地學習和運用思想嘛。基本點還是那些。從許多方面來說,現在我們還是把同志已經提出、但是沒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還是做這件事。當然,我們也有發展,而且還要繼續發展。
1981年3月27日,鄧小平從反對錯誤思想傾向的角度,論述了十一屆三中全會:
解放思想,也是既要反“左”,又要反右。三中全會提出解放思想,是針對“兩個凡是”的,重點是糾正“左”的錯誤。在鄧小平的直接指導下起草的《中國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於1981年6月27日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這一決議中,其中第26條,是專門關於十一屆三中全會的。這是對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措辭嚴謹的評價。
這段評價的第一句話,便用“偉大轉折”四個字來充分評價了十一屆三中全會在黨史上的地位:
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建國以來我黨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
接着,又用了兩句概括性很強的話,評價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具體意義:
全會結束了1976年10月以來黨的工作在徘徊中前進的局面,開始全面地認真地糾正“**”中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
再接着,對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成就作了這樣的評價:
這次全會堅決批判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充分肯定了必須完整地、準確地掌握思想的科學體系;高度評價了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確定瞭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指導方針;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爲綱”這個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口號,作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提出了要注意解決好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嚴重失調的要求,制訂了關於加快農業的決定;着重提出了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的任務;審查和解決了黨的歷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
全會還增選了中央領導機構的成員。
這些在領導工作中具有重大意義的轉變,標誌着黨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
從此,黨掌握了撥亂反正的主動權,有步驟地解決了建國以來的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和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進行了繁重的建設和改革工作,使我們國家在經濟上和政治上都出現了很好的形勢。
此後不久,1982年9月18日,鄧小平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作了這樣的評價: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十二大,我們打開了一條一心一意搞建設的新路。
1983年10月12日,鄧小平這樣評價十一屆三中全會:
我們黨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制定了各方面的適合情況的正確政策,收到了顯著的成效,各項工作的新局面正在逐步打開。
1984年6月30日,鄧小平又這樣強調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作用:
我們在粉碎“四人幫”以後,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制定了正確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和一系列的方針、政策。
1984年10月10日,鄧小平再一次提到了十一屆三中全會:
中國現在發生的變化主要是從1978年底開始的,我指的是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那次全會總結了歷史經驗,決定了一系列撥亂反正的政策。
1985年4月15日,鄧小平說:
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探索了中國怎麼搞社會主義。歸根結底,就是要發展生產力,逐步發展中國的經濟。
1985年8月21日,鄧小平在會見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總統尼雷爾時,談到十一屆三中全會爲什麼要決定實行改革:
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條件得不到理想的改善,國家也無法擺脫貧窮落後的狀態。這種情況,迫使我們在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決定進行改革。
1985年9月23日,鄧小平在中國全國代表大會上,高度評價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七年: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將近七年,是建國以來最好的、關鍵性的時期之一。這確實來之不易。我們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撥亂反正,二是全面改革。
1988年6月22日,鄧小平在講話中指出:
1978年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過去作了系統的總結,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針政策。中心點是從以階級鬥爭爲綱轉到以發展生產力爲中心,從封閉轉到開放,從固守成規轉到各方面的改革。
1989年5月31日,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十年之後,面對當時春夏之交的動盪,鄧小平強調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用的決策“語言都不變”:
改革開放政策不變,幾十年不變,一直要講到底。國際國內都很關心這個問題。要繼續貫徹執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連語言都不變。
1989年11月12日,鄧小平在接見中央軍委擴大會議全體同志時,號召他們爲“捍衛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一系列路線、方針、政策,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1989年12月1日,85歲的鄧小平再三叮囑,要永遠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
我們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不但這一屆領導人要堅持,下一屆、再下一屆都要堅持,一直堅持下去。
1992年初,在著名的“南巡”講話中,鄧小平又一次強調:
要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關鍵是堅持“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
從以上鄧小平多年、多次的講話中,足以看出,在鄧小平的心目中,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多麼重要的歷史性的會議。正因爲這樣,鄧小平頻頻論及十一屆三中全會,頻頻囑咐要永遠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
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歷史侷限
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來,佳評如潮。十一屆三中全會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的里程碑、轉折點,也是當代中國歷史上的里程碑、轉折點。“新時期的遵義會議”這一評價,最爲恰如其分地體現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的重要意義。
然而,十一屆三中全會畢竟是在1978年年底召開的,儘管會議作出了歷史性的突破,但是也受到了時代的侷限,雖然這侷限只是支流,只是次要的。
如今重讀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就可以明顯地發現這些侷限。
其中最爲突出的是對於人民公社制度的肯定:“全會提出了當前發展農業生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經濟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所有權和自主權必須受到國家法律的切實保護”;“人民公社要堅決實行三級所有、隊爲基礎的制度,穩定不變”。
人民公社制度是1958年“大躍進”的“左”的產物。在的“人民公社好”的號召下,全國建立了7萬多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制度嚴重阻礙了中國農村生產力發展,在人民公社建立之後,中國農業生產力一直處於低水平狀態。
在這裡,還得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話。1978年12月,就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的時候,安徽省鳳陽縣梨園公社小崗生產隊嚴宏昌等20戶農民冒着極大風險,簽下“分田到戶”的契約,中國農村改革從此打響第一炮。
與此同時,四川省不少地方的農民也實行包產到組。農村聯產責任制在安徽、四川的影響下,一呼百應,推向全國。緊接着,在1980年,四川省廣漢縣的一個公社掛出鄉人民政府的牌子,成爲全國第一個取消人民公社的地方。
其實,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包產到戶”在中國就有過“三起三落”的歷史:第一次是在1956年秋天,即高級社剛剛普及,但尚未運轉一個生產週期時,一些地方就自發出現了包產到戶。後來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又曾兩次出現。那時候,包產到戶被認定是“單幹”,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因此遭到的“批判”。陳雲在20世紀60年代初也因支持包產到戶而受到的嚴厲批評。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順應時代的潮流是無法阻擋的。實踐證明,人民公社是錯誤的制度。正因爲這樣,在197年,安徽再次搞包產到戶並發展到“大包乾”直至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則是“包產到戶”在中國的第四次興起。
可貴的是,安徽省委第一書記萬里對“包產到戶”持支持的態度。萬里多次向鄧小平、陳雲彙報包產到戶、包乾到戶。陳雲在“文革”前就支持“包產到戶”,這時又一次明確表態支持“包產到戶”。
但是,《人民日報》在1979年3月15日頭版頭條發表了《三級所有,隊爲基礎,應當穩定》的來信和編者按,要求堅決糾正分田到組、包產到組,指責“包產到戶”是“錯誤做法”。
1979年9月28日,《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還是強調:“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所有權和自主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切實保護,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任意剝奪或侵犯它的利益。”
鄧小平敏銳地意識到“包產到戶”對於中國農村改革的重大意義。1980年5月,鄧小平同志在同中央負責人員談話時,肯定了安徽農村實行的包產到戶、包乾到戶。
鄧小平指出:
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安徽肥西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增產幅度很大。
“鳳陽花鼓”中唱的那個鳳陽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大包乾,也是一年翻身,改變面貌。有的同志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實行包產到戶的地方,經濟的主體現在還是生產隊。這些地方將來會怎樣呢?可以肯定,只要生產發展了,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關鍵是發展生產力,要在這方面爲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
1978年,安徽實行“包產到戶”的生產隊達1200個,次年又發展爲3.8萬個,約佔全省生產隊總數的10%,到1980年底,全省實行“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的生產隊發展到佔總數的70%。與此同時,在四川、貴州、甘肅、內蒙古、河南等地,“包產到戶”也在或公開或隱蔽地發展着。
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後的5年,即1983年10月,中央發出通知,全國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從此,中國農村改革邁大步,中國農業生產力衝破了人民公社的束縛,走上了健康發展之路。
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的另一重大缺陷是沒有對晚年的嚴重錯誤進行總結和批評。公報只是提了一句:“要求一個革命領袖沒有缺點、錯誤,那不是馬克思主義,也不符合同志歷來對自己的評價。”
對於發動“文革”,公報也只是說:“同志發動這樣一場大革命,主要是鑑於蘇聯變修,從反修防修出發的。至於實際過程中發生的缺點、錯誤,適當的時候作爲經驗教訓加以總結,統一全黨和全國人民的認識,是必要的,但是不應匆忙地進行。”
確實,在1978年年底,還處於剛剛走出十年“文革”的陰影,還無法對十年“文革”進行徹底否定,所以只能停留在“文革”“主要是鑑於蘇聯變修,從反修防修出發的”這樣認識水平上。
公報中指出的“適當的時候作爲經驗教訓加以總結”,那就是1981年6月十一屆六中全會所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一決議徹底否定了“文革”,指出“‘**’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同時也指出了應該對“文革”這一全局性嚴重錯誤負有主要責任。《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還指出,還應對1957年到1966年十年間愈演愈烈的“左”傾錯誤也“負有主要責任”。《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了晚年的嚴重錯誤:脫離實際、脫離羣衆,主觀主義和個人專斷日益嚴重,個人凌駕於黨中央之上,不僅是他個人的問題,而且反映出封建主義的遺毒在黨內尚未肅清。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侷限,是當時所處的歷史條件所造成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吹響了中國改革開放的號角。隨着中國改革開放的迅速進展,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侷限也得以克服。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歷史的豐碑,以歷史的轉折點,載入中國史冊。